博士 (官職)
博士,是中國史上的官名,起源於戰國時期。擔任“博士”這一官職的人負責:保管文獻檔案、編撰著述,掌通古今、傳授學問、培養人才等職務。
目录
1 秦代
2 漢代
3 後代
4 參見
5 參考文獻
秦代
據史籍記載,秦朝有“博士”70人(诸子、诗赋等博士),掌管全國古今史事以及書籍典章。
漢代
漢初沿用這樣的官職體例。當時博士的待遇是年薪六百石糧食。
文景時,立《書經》、《詩經》、《春秋經》三博士官。
漢武帝設了五经博士,將文景時的三博士加上《易經》、《禮經》二博士。從此“博士”就成為專門傳授儒家經學的學官。“五经博士”的職責主要是傳授這五部經典。司馬遷在《史記·循吏列傳》記載:.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margin-top:0;overflow:hidden}.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 .templatequotecite{line-height:1em;text-align:left;padding-left:2em;margin-top:0}.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 .templatequotecite cite{font-size:small}
「公儀休者,魯國博士也,以高等為魯相。」
這可以作為當時社會把深諳儒家之道的博學的人稱作博士。[1]
後代
明清时仍有此官职,只是稍有不同。宋濂《送东阳马生序》中说:“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明代有國子監博士廳《五經》博士,钦天监灵台博士等官。
參見
- 博士
- 巴克什
參考文獻
^ 楊明華 編著. 《有關文化的100個素養》. 台北: 驛站文化. 2009年7月. ISBN 978-986-683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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