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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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由公民以普通選舉原則、平等選舉原則、直接選舉原則、無記名投票原則選舉產生。選制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現任之第九屆立法委員於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元月底二月初。第十屆立法委員隨之將於2020年2月1日上任[1]。
根據2005年公告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次增修條文選舉,自2008年選出的第七屆立法委員起,席次總數為113席,任期4年,選制則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2]。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立法委員應於每屆任滿之前三個月內選舉出新一屆委員[3]。憲法中所規定的各種選舉,除了立法委員有期限規定,其他選舉並無此種三個月的規定。立法委員雖然是中央層級職務,不過和地方民選職務同樣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立法委員選舉是每逢十年重新劃分選舉區。重新劃分所需的人口數調查,以任期屆滿前兩年兩個月的戶籍統計人口數為準。
目录
1 現行選制
2 變革
2.1 選區劃分
2.2 人口流動後席次增減
2.3 政黨補助款
3 席次分布
3.1 第二屆(1993-1996)
3.2 第三屆(1996-1999)
3.3 第四屆(1999-2002)
3.4 第五屆(2002-2005)
3.5 第六屆(2005-2008)
3.6 第七屆(2008-2012)
3.7 第八屆(2012-2016)
3.8 第九屆(2016-2020)
4 立法委員名單
5 參考文獻
6 相關條目
7 外部鏈接
現行選制
根據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2005年的七次增修,自2008年選出的第7屆立法委員起,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為113席,且任期為4年,無連任限制。
立法委員選區依各縣市人口多寡改制,約20~30萬選舉人為一區,縣市人口數50萬以下單獨一個選舉區。
其中:
- 區域立法委員:73席,由單一選區直選產生(即一個選區僅選出一名立委),選舉方式採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無需過半)。
- 原住民立法委員:6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2個複數選區選出,仍然採原先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每個選區得票前三名者當選。
-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34席,由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政黨得票比例按最大餘額方法分配席次,政黨得票率須達到5%方可獲得不分區席次。各黨當選名單中需有1/2婦女保障名額(假設在不分區中某政黨當選17席,便需要有9席為女性不分區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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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革
選區劃分
立法院於2014月19日修法,將選舉區之劃分改為10年檢討一次。2007年進行首次選舉區劃分,於2017年檢討。
人口流動後席次增減
因為新竹縣選民已超過315,019人成為最大選區,所以中選會建議增加一席。[4]
政黨補助款
2015年為因應各界希望調降政黨票得票率門檻及參考西方及其他國家之制度皆較我國為低,於是立法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第43條關於政黨補助款項的政黨票門檻,從原本的5%降為3.5%[5]。2017年11月10日,立法院通過《政黨法》三讀,將立委選舉政黨得票補助款門檻由現行得票3.5%方得分配得票補助款之限制下修為3%[6]。
席次分布
第二屆(1993-1996)
1992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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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19日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61席:
中國國民黨:95席
民主進步黨:51席
中華社會民主黨:1席
無黨籍:14席
- 註: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的14人中,有7人為自行參選的中國國民黨籍人士。
第三屆(1996-1999)
1995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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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1999-2002)
1998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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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5日立法委員選舉全部225席議席:
中國國民黨:123席(46.43%)
民主進步黨:70席(29.56%)
新黨:11席(7.06%)
民主聯盟:4席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3席
建國黨:1席
新國家連線:1席
無黨籍:12席
第五屆(2002-2005)
2001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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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日立法委員選舉全部225席議席:
民主進步黨:87席(36.6%)
中國國民黨:68席(31.3%)
親民黨:46席(20.3%)
台灣團結聯盟:13席(8.5%)
新黨:1席(2.9%)
無黨籍:10席
第六屆(2005-2008)
2004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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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1日立法委員選舉全部225席議席:
民主進步黨:89席(35.7%)
中國國民黨:79席(32.8%)
親民黨:34席(13.9%)
台灣團結聯盟:12席(7.8%)
無黨團結聯盟:6席(3.6%)
新黨:1席(0.1%)
無黨籍:4席(9.6%)
第七屆(2008-2012)
2008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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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2日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立委任期由三年延至四年:
中國國民黨:81席(71.7%)
民主進步黨:27席(23.9%)
無黨團結聯盟:3席(2.7%)
親民黨:1席(0.9%)
無黨籍:1席(0.9%)
第八屆(2012-2016)
2012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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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4日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自2012年2月1日起:
中國國民黨:64席
民主進步黨:40席
台灣團結聯盟:3席
親民黨:3席
民國黨:1席
無黨團結聯盟:1席
- 缺額:1席
- 註:徐欣瑩退出國民黨成立民國黨、李鴻鈞退出國民黨加入親民黨,總席次有改變。
第九屆(2016-2020)
2016年立委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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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立法委員選舉全部113席議席,自2016年2月1日起:
民主進步黨:68席(60.18%)
中國國民黨:35席(30.97%)
時代力量:5席(4.42%)
親民黨:3席(2.65%)
無黨團結聯盟:1席(0.88%)
無黨籍:1席(0.88%)
立法委員名單
- 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8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7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6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5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4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3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2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參考文獻
^ 陳俊華. 綠委提案國會助理法制化 聘三親等須揭露. 中央社. 2017-11-25.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總統府官網
^ 修正及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總統令,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87551號。此令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憲法》本文第六十五條亦有此規定。
^ 兩種算法 國會掌握決定權
^ 立院通過 政黨補助款門檻降為3.5%,翁嫆琄,新頭殼,2015-01-22。
^ 政黨法三讀/政黨補助門檻 降為3%,自由時報,2017-11-11。
相關條目
台灣選舉
- 中華民國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
- 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
- 立法院
外部鏈接
維基共享資源中与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相關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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