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
行政院 Executive Yuan(英文) | |
|---|---|
| 基本資訊 | |
| 機關類型 | 中央一級行政機關 |
| 員額 | 737人 |
| 年度預算額 | 新臺幣12.12億元(104年度) |
| 授權法源 | 中華民國憲法、行政院組織法 |
| 主要官員 | |
| 院長 | 賴清德( |
| 副院長 | 施俊吉( |
| 秘書長 | 卓榮泰( |
| 副秘書長 | 何佩珊(政務, |
| 任命者 | 總統 |
| 任期 | 除獨立機關首長或任期制首長外,無任期保障 |
| 組織編制 | |
| 內部單位 | 16處、2室、1會 |
| 附屬機關 | 二級機關:12部、8會、3委員會、1署、4獨立機關、1行、1院、2總處 三級機關:2獨立機關 |
| 任務編組 | 2室、4中心(常設性) 8會、4小組、3會報 |
| 成立沿革 | |
| 成立日期 | 1928年10月25日(1928-10-25) |
| 聯絡資訊 | |
行政院中央大樓 | |
| 地址 |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25.04639; 121.520972坐标: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25.04639; 121.520972 |
| 電話 | +886 2 3356-6500 |
| 網站 | www.ey.gov.tw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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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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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1]簡稱政院。
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a],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由行政院管轄),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2]。同樣是非法定名稱,行政院通常稱為中華民國的內閣,行政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發言人、政務委員與各部會首長則為內閣閣員[3],並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議定國家重大政事。
目录
1 沿革
2 院本部
2.1 業務單位
2.2 幕僚單位
2.3 常設性任務編組
2.4 任務編組
3 行政院所屬機關
3.1 中央二級機關
3.2 中央三級機關
4 院址
4.1 院本部
4.2 合署辦公大樓
5 參見
6 注釋
7 参考文献
7.1 引用
7.2 来源
8 外部連結
沿革
行政院是根據根據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之五權憲法理論,所設立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民國17年(1928年),國民政府在完成北伐,在名義上統一中國後,於同年10月3日通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並依此法設置行政院。同年10月8日,國民政府通過譚延闓為首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當時的行政院設有內政、外交、軍政、財政、農礦、工商、教育、交通、鐵道、衛生等10部[4]。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長及十部部長宣誓就職,行政院正式辦公。
《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6年(1947年)元旦公布施行後,續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5];同年3月31日,《行政院組織法》公布。
1948年5月,初設15部3會1局。
1949年1月7日,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首長會商政府機關疏散事宜,決定將各機關核心移至廣州,將大部份人員疏散於各地或南京以外各附屬機關。[6]。2月5日,行政院在廣州辦公[7]。3月,整編為八部二會一處。12月9日,行政院在臺北舉行遷臺後首次政務會議[8],正式在臺北辦公。[9]
2006年,行政院已經擴增為8部、2會、18委員會、3署、1處、2局與2直屬機構。
民國101年(2012年)起,行政院本部與所屬部會機關逐步實施「行政院組織再造」,院本部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從11室、8組、2會調整為16處、2室、1會[10]。目前行政院之直轄機關[b]共有12部、8會、3委員會、1署、6獨立機關、1行、1院、2總處[c],未來將逐步改組為14部、8會、7獨立機關、1行、1院、2總處[11]。
院本部
- 領導人員
行政院院長
行政院副院長
行政院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為院長之幕僚長,督導及統合有關幕僚機關之業務。
行政院副秘書長:行政院副秘書長為院長之副幕僚長,設有常務與政務兩人。
政務委員(此為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共7至9人;並得兼任委員會主任委員)
- 輔助人員
- 政務顧問
- 參事
- 发言人
- 決策單位
- 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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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機關
行政院本部現址
中央二級機關
中華民國中央二級行政機關[12]:
- 部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衛福部、文化部、科技部
- 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大陸委員會
- 委員會(尚未組改前名義上為行政院附屬機關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署(名義上為行政院附屬機關,尚未組改)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 行(行政院附屬機構)
- 中央銀行
- 院(行政院附屬機構)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總處(行政院附屬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中央三級機關
行政院直轄的中央三級機關,不納入內閣序列,首長亦沒有參加行政院會議的義務。
- 獨立機關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院址
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樓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院本部
行政院在民國17年(1928年)成立後,設於南京市國民政府辦公區(即南京總統府舊址)之內;抗戰爆發後,民國26年(1937年)隨國民政府各機關遷至重慶(後曾為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址)辦公[13]。民國34年(1945年)抗戰勝利後,遷至南京市中山北路61号(今中山北路254号)原鐵道部舊址辦公[14]。
民國38年(1949年),行政院遷臺後由閻錫山召開的首次院會中,決議總統府與行政院以「介壽館」(今總統府廳舍)為辦公場所,於是確定行政院與總統府共署辦公。此共署情形直至民國46年(1957年)後行政院遷出為止。
行政院於1957年遷入目前的院址行政院中央大樓(通稱行政院院區)辦公,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與中山北路交叉口(此路口亦為臺灣公路原點),與監察院隔街相望。院區原為日治時代的臺北市役所(臺北市政府前身)辦公廳舍。
合署辦公大樓
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樓: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建有南、北兩棟。有內政部、公平會、中選會、僑委會、陸委會、教育部青年署、外交部領務局和人事總處進駐。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位於新北市新莊區,建有南、北兩棟。有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勞動部部分所屬機關、國發會檔案局以及財政部、內政部、法務部的相關機關進駐。
參見
-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 中華民國內閣列表
- 中華民國政府首腦列表
- 行政院院長
- 行政院會議
-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 行政院中央大樓
注釋
^ 鄰國類似職能的政府機構,有日本的內閣官房與內閣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辦公廳等。
^ 非隸屬於行政院的中央政府部門共有3個:考選部(隸屬考試院)、銓敘部(隸屬考試院)、審計部(隸屬監察院)。
^ 此統計包含二級和三級機關,並隨行政院組織改造進程而改變。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幕僚單位。
^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幕僚單位。
^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的幕僚單位。
^ 統籌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資源分配、重大計畫審議與管考及籌辦重大科技策略會議。
^ 整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當地現有資源,以單一窗口提供各該地區民眾便捷服務。
参考文献
引用
^ 《憲法》第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院本部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7-08-07.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內閣閣員. 行政院. [2017-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0) (中文(台灣)).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行政院組織法之制定及修正經過[失效連結]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行政院之設置依據. [2015-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7).
^ 蔣永敬、劉維開著,《蔣介石與國共內戰》,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第228頁。
^ 蔣永敬、劉維開著,《蔣介石與國共內戰》,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第230頁。
^ 蔣永敬、劉維開著,《蔣介石與國共內戰》,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第226頁。
^ 蔣永敬、劉維開著,《蔣介石與國共內戰》,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第239頁。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院本部及所屬7個新部會於101年1月1日起陸續啟動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7-02-15.
^ 曾韋禎、范正祥. 政府再造4法通過 2012實施. 自由時報. 2010-01-13 [2010-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16).
^ 行政院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直轄機關. Ey.gov.tw. [2014-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3).
^ 陪都遗址溯踪 - 國民政府行政院遺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三峽博物館,2010-1-21
^ 國民政府行政院1946 - 行政軍政篇 - 民國南京建築网[永久失效連結]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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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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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1912年-1928年 (1914年-1916年為 總統府政事堂) | 最高行政機關 行政院 1928年至今 | 現任 |
中國大陸 最高行政机关 1928年至1949年 | 繼任: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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