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序 | 书名 | 作者 | 今本 卷數 |
---|---|---|---|
01 | 史记 | [西汉]司馬遷 | 130 |
02 | 汉书 | [东汉]班固 | 100 |
03 | 后汉书 | [刘宋]范曄 | 120 |
04 | 三國志 | [西晋]陈寿 | 065 |
05 | 晋书 | [唐]房玄龄 等 | 130 |
06 | 宋书 | [梁]沈約 | 100 |
07 | 南齐书 | [梁]蕭子顯 | 059 |
08 | 梁书 | [唐]姚思廉 | 056 |
09 | 陈书 | 036 | |
10 | 魏书 | [北齐]魏收 | 114 |
11 | 北齐书 | [唐]李百藥 | 050 |
12 | 周书 | [唐]令狐德棻 等 | 050 |
13 | 隋书 | [唐]魏徵 等 | 085 |
14 | 南史 | [唐]李延壽 | 080 |
15 | 北史 | 100 | |
16 | 旧唐书 | [后晋]劉昫 等 | 200 |
17 | 新唐書 | [北宋]欧阳修 等 | 225 |
18 | 旧五代史 | [北宋]薛居正 等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北宋]欧阳修 | 074 |
20 | 宋史 | [元]脱脱 等 | 496 |
21 | 辽史 | 116 | |
22 | 金史 | 135 | |
23 | 元史 | [明]宋濂 等 | 210 |
24 | 明史 | [清]张廷玉 等 | 332 |
相關 | 東觀漢記 | [東漢]劉珍 等 | 022 |
相關 | 新元史 | [民國]柯劭忞 | 257 |
相關 | 清史稿 | [民國]赵尔巽 等 | 529 |
《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所設清史館纂修的清史未定稿,體例依照之前的正史,分「紀、志、表、傳」四部分。
民国三年(1914年),清史馆设立,此後編修工作歷時十餘年。到1927年,主持纂修工作的清史館馆长趙爾巽見全稿已經初步成形,擔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遂決定将各卷以《清史稿》的名稱刊行,以示其為未定本。因匆忙付梓,致使體例不一、繁簡失當。「然此書成稿於遺老之手,刊行於匆促之中,謬誤屢見,用時不免戒慎,唯恐誤入歧途。」[1]由於編修者多為清朝遺老,《清史稿》書中對清朝歌功頌德,貶低辛亥革命。國民政府北伐後,将《清史稿》定為禁書,禁止刊印及發售;後来解禁。
到目前為止,因尚無依中國傳統正史體例編寫的清史,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豐富,其價值仍不可忽視。有的將其列入「二十五史」[註 1]或「二十六史」。
目录
1 编撰过程
2 卷次
3 版本
3.1 版本对比
4 影響及評價
5 注释
6 參考文獻
6.1 引用
6.2 来源
7 外部連結
编撰过程
民国三年(1914年),经国务院呈文,大总统袁世凱設清史館,以趙爾巽為館長,缪荃孙、柯劭忞等人为总纂,總領清史修撰工作,参与者先後有一百餘人,没有固定编制,人员由馆长聘用。如赵尔巽曾亲自拜访夏孙桐,请其出面任总纂。[2]
清史馆内设有「功课簿」,記載館員分工事宜,如柯劭忞撰〈天文志〉、〈时宪志〉。缪荃孙撰〈儒林传〉、〈文苑传〉、〈土司传〉。吴廷燮撰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五朝〈本紀〉、〈大臣年表〉。吴士鉴撰〈地理志〉贵州、新疆各一卷、〈宗室世系表〉、〈公主表〉、〈皇子世表〉及〈艺文志〉初稿。章钰撰〈忠义传〉、〈艺文志〉定稿。金兆蕃撰太祖、太宗、顺治三朝列传及〈列女传〉。秦树声撰〈地理志〉直隶卷,王大钧撰嘉庆朝列传。夏孙桐撰嘉庆、道光朝列传及〈循吏传〉、〈艺术传〉。田应璜撰〈地理志〉山西一卷。罗惇曧撰〈交通志〉,戴锡章撰〈邦交志〉。唐邦治撰〈军机大臣年表〉。王树楠撰咸丰、同治朝大臣传。叶尔恺撰〈宗教志〉,其中喇嘛教、基督教、回教各一卷(〈宗教志〉後未被采用)。张采田撰〈地理志〉江苏卷、〈刑法志〉、〈乐志〉、〈后妃传〉。吴怀清撰〈地理志〉陕西一卷、〈食货志〉征榷卷。张书云撰〈礼志〉,补辑(舆服志)、〈选举志〉。俞陛云撰〈兵志〉与部分列传。馬其昶撰光宣朝臣工列傳,修正〈文苑傳〉。蓝钰撰〈地理志〉江西一卷。袁嘉穀撰〈地理志〉云南一卷。朱师辙有言:“列传撰人甚多,在馆诸人,几人人皆有。以余论,虽以咸同列传为主,而康乾以来各朝,皆曾补撰。盖每朝皆出于众手,惟每朝有主体撰人;又重修整时,归何人为主,则其负责为多。”[3]
撰稿期間,往往须请人抄稿,“第一次抄稿,由各人自觅书手缮写,按千字小洋一角,由馆计算”。1920年编成初稿,1926年修订一次,到1927年大致完稿。
卷次
全书的最初版本共有536卷,包括〈本紀〉25卷、〈志〉142卷、〈表〉53卷、〈列傳〉316卷。記載自清太祖努爾哈赤建國稱帝(1616年),到辛亥革命結束清朝統治(1911年)共296年的歷史。
版本
《清史稿》成书之後,海内外先後重印,形成不同版本,有关外本、关内本、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广岛本、南京本、上海本、中华书局点校本等等,其中以关外本、关内本流传最早,影响很大。
- 关外本(关外一次本):1927年书稿渐成形,赵尔巽以“时局多故,年老力衰,亟思告竣,始议发刊。”不久,赵尔巽病逝,柯劭忞代清史馆馆长。柯劭忞未通阅史稿,即交付金梁,金梁随校随刻。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紫禁城闭门,这时书稿尚剩下若干未及校刻,金梁遂将其移归寓所,继续校刻,趁此机会擅自增改原稿,私开职名,私作校刻记并且自称“总阅”。共印书一千一百部,其中的四百部被金梁运到山海关外发行,称为“关外本”(又称“关外一次本”),这是最早印成并且在沈阳流通的版本。1977年4月,香港益汉书楼将该版本影印出版,平装三册,书名定为《清代史料汇编》。[2]
- 关内本:清史馆人员发现金梁擅自改动《清史稿》原稿之後,代馆长柯劭忞召集王树枏、夏孙桐、金兆丰、张书云、戴锡章、奭良、朱师辙等人讨论此事。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乃决定将北京的存书抽换、改动,由朱师辙负责具体执行,该版本称为“关内本”。关内本和关外本(关外一次本)的版本大小相同,刻本三十字一行,每部一百三十本,目录一本,共计一百三十一本。关内本成书之后,大多未能发行,存放在清史馆内。1928年北伐成功后,清史馆被故宫博物院接收,对于《清史稿》,故宫博物院“院中名流佥以此书谬误甚多,须委托专家重加审定乃得行世”。1929年12月,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呈文行政院报告审查《清史稿》的结果,列举了“反革命、藐视先烈、不奉民国正朔、例书伪谥、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满清讳、体例不合、体例不一致、有日无月、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志表传互相不合、人名错误、事迹年月不详、泥古不化、浅陋、忽略”等十九项缺失,提议将《清史稿》永远封存,禁止发行。1930年2月,国民政府明令禁售《清史稿》,全部余书分存国立、省立图书馆。《清史稿》书价猛涨,“由百元预约,竟涨到五六百金一部,而不可得书。”[2]
- 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清史稿》的关内本、关外本遭禁止发行时,金梁将关外本修正,在中国东北影印发售,世称“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该改正本将全书从五百三十六卷减少到五百二十九卷,抽去者包括《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线对数表”二百十七页,另外又将张彪传目删除。1960年10月,香港文学研究社根据该版本影印出版,平装二册,称“香港本”。[2]
- 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关外二次本):此後不久,金梁在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之基础上再加修改,在文苑传二、姚鼎传之后补入陈黌举、朱筠、翁方纲三传,并且将赵尔巽传的内容压缩。该版本称“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又称“关外二次本”,在《清史稿》各种版本中流传最广,此後许多版本均自该版本而出。[2]
- 广岛本:日本广岛以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为蓝本,改为精印本出版,称“广岛本”。[2]
- 南京本:抗日战争期间,南京将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割裂影印出版,装为二大册,称“南京本”。[2]
- 上海本:1942年,上海联合书店以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为底本,采用锌版影印分成二部,平装为二册出版,称“上海本”。[2]
- 中華書局点校本:1950年代,经毛泽东批示,周恩来亲自安排,北京中华书局组织中国一百多位文史专家点校“二十四史”及《清史稿》,自1958年开始,至1978年结束。[4]其中1976年7月到1977年12月,北京中华书局以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关外二次本)为工作本,用关内本、关外本(关外一次本)为校勘本,用标点、分段划分重点,将《清史稿》点校排印出版,内部发行。全书48册,其中第1册是目录,平装大32开,竖排繁体铅印。该书对上述三版本的篇目、内容的不同均有附注,录出异文。对史实错误以及同音异译之人名、地名、部落等名称通常未予改动,仅在本篇内略加统一。清朝的避讳字尽量改回。对少数民族的名称,凡是带侮辱性字样,除了旧史中常见的泛称之外,均加改正。对脱字、误字、衍字、倒字及异体字、古体字等等,也进行了校改。还校正了原文行、段的错排。对原文文理不通或者人名、地名等脱误而未查到出处的地方,均保存原状。为方便查阅,将原总目五卷合并而不再分卷,略加增补。[2]本书的点校由啓功、王钟翰、孙毓棠、罗尔纲、刘大年、吴树平擔任;吴树平、何英芳对点校稿进行了编辑整理。本书初版印出后,香港学者汪宗衍曾对标点提出一些意见,本书重印时参考其意见进行了若干修改。[5]1998年,中华书局将点校本《清史稿》缩小影印,精装成四册出版,又称“中华书局缩印本”。[2]
- 清史稿校註:由臺灣國史館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合作,不更動原文,「以稿校稿、以卷校卷」方式,就其取材、撰寫、印校等方面的謬誤,利用存檔的清史館原稿、清國史館歷朝國史稿、清宮檔案及各類官私史料等,進行全面的檢校、查考、補註與訂正。共十五冊,另附索引一冊。1999年臺灣商務印書館再版。
版本对比
- 关内本较之于关外本:[2]
- 重列卷首编纂人员职名
- 删去关外本于式枚总阅之职名,因清史馆并无“总阅”之名。
- 总纂中,删去未撰稿者郭曾炘、李家驹两人,将金兆蕃改列入纂修。
- 纂修中,删去顾瑗、杨钟羲、简朝亮、袁克文四人职名,因其未就职或去职、名誉。
- 协修中,删去未到馆的吕钰等十五人及纂修中已列的唐恩溥一人,共十六人,增加漏列的协修袁嘉谷、唐邦治二人,关内本协修共四十四人。
- 增列校勘兼协修孟昭墉。
- 删去关外本所列的文牍、图书、会计、庶务科长、收发处长职名。
- 校勘中,删去孟昭墉、诸以仁,增列董峻清、周仰公、秦化田、史锡华、曾恕传五人。
- 收掌中,删去董峻清、秦化田、史锡华、惠澂四人,增列尚希程、王文著二人。
- 删去袁金铠职名后面的“总阅”二个字,改为“总理史稿发刊事宜”。
- 删去金梁职名后面的“事宜总阅”四个字,改为“总理史稿校刻”。[2]
- 删去金梁撰写的“校刻记”二页。[2]
- 《艺文志·序》原稿二页,金梁更改内容减为一页,现改还原稿。[2]
- 列传二百六十卷中,抽换《张勋传》(附张彪传)、《康有为传》,改写《劳乃宣传》、《沈曾植传》。劳乃宣、沈曾植二人乃从二百五十九卷中分出,故总目第二百五十九卷、第二百六十卷的传目,两个版本不同。[2]
- 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2]
- 儒林传二,朱骏声改为正传,朱孔彰附之。[2]
- 其他抽改残篇三十余页。例如列传的删改,以光绪、宣统两朝为多。儒林传、文苑传,也有增改。[2]
- 重列卷首编纂人员职名
- 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较之于关外本:
- 删去《张彪附传》、《公主表·序》、《时宪志》中的数学“八线对数表”;
- 增加《陈黉举传》、《朱筠传》、《翁方纲传》,压缩了《赵尔巽传》等个别传记。
- 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较前两个版本均少了7卷,仅有529卷。[2]
- 中华书局点校本较之于上述三个版本
- 凡前三本篇目、内容不同的地方,都有附注,录出异文;
- 关于史实错误及同音异译的人名、地名、官名、部落名称等,一般不改动,只在本篇内略作统一。清朝避讳字,尽量改回;
- 对少数民族名称,凡带有侮辱性的字样,除旧史中习见的泛称以外,均加以改正;
- 史文的脱、误、衍、倒和异体、古体字等,也作了校改。还有由于行、段的错排,以致事理不合处,已发现的也经过查对校正。但原文文理不通,或人名、地名等脱误查不到出处的地方,都维持原状;
- 删去了八线对数表;
- 合併了总目(原分5卷),不再分卷,并在原来基礎上略作增补,以便检阅。[2]
影響及評價
《清史稿》刊印後,受到各方潮水般的批评。1928年北伐成功後,故宫博物院接收清史馆,随後组织人员对《清史稿》初步检阅审查,1929年12月14日具呈行政院,称《清史稿》多有错谬,“计反革命、反民国、藐视先烈、体例不合、简陋错误等,十有九项”,认为“为今之计,宜将背逆之《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南京国民政府遂将《清史稿》定为禁书,不准刻印及发售。[2]
編纂者及後人評價如下:
趙爾巽:乃大輅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6]
金梁:史稿本非定本,望海内通人不吝指教。当别撰校勘记,为将来修正之资,幸甚幸甚。[7]
中华书局: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由于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校对也不認真,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8]
戴逸:纂修者多为清室遗老,眷恋清朝的心态甚重,故书中很多反对革命、诬蔑先烈、谀扬清朝之词。其次,当时清朝的档案尚未清理,修史者只能根据原国史馆中的稿件和有关史籍,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档案,故价值较逊。[9]
注释
^ 上海古籍出版社和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二十五史》系列均含有《清史稿》。
參考文獻
引用
^ 《清史稿校註》
^ 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 邹爱莲、韩永福、卢经. 《清史稿》纂修始末研究. 清史研究. 2007, (01期).
^ 《清史述闻》,许师慎辑《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
^ 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开始修订,星岛环球网,2006-04-06
^ 《清史稿》出版说明,载 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
^ 趙爾巽:清史稿发刊缀言
^ 金梁:清史稿校刻记
^ 中华书局:《清史稿》出版说明
^ 戴逸:乖谬百出的《清史稿》
来源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mw-parser-output .refbegin{font-size:90%;margin-bottom:0.5em}.mw-parser-output .refbegin-hanging-indents>ul{list-style-type:none;margin-left:0}.mw-parser-output .refbegin-hanging-indents>ul>li,.mw-parser-output .refbegin-hanging-indents>dl>dd{margin-left:0;padding-left:3.2em;text-indent:-3.2em;list-style:none}.mw-parser-output .refbegin-100{font-size:100%}
- 《清史稿校註》
- 《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面意见汇编》
國史館; 國立故宮博物院. 《清史稿校註》. 朱匯森、錢穆、蔣復璁等. 1999年10月第二版. 臺灣: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99: 共十五鉅冊,另附錄一冊. ISBN 957-051-609-7 (中文(繁體)). 引文使用过时参数coauthors (帮助)
外部連結
- 董铁柱:〈民国《萧山县志稿》与《清史稿》人物传记比较研究〉。
戴逸:乖谬百出的《清史稿》
- 邹爱莲:《清史稿》纂修始末研究
清史稿全文(繁体中文)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