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







陳德星堂


宗族指中國地方上擁有共同祖先、姓氏相同、聚居一地的人群。一個宗族可以包括很多的家庭,形成大的聚落,保持團結和互助,有祭祖或節慶等共同活動,并保有公共财产。传统社会中,民众个人及家庭的财产、事业、社会地位等通常依附于宗族。




目录






  • 1 起源


    • 1.1 起因


    • 1.2 雛形




  • 2 特點


  • 3 發展


    • 3.1 宋代


    • 3.2 元明清


    • 3.3 近现代




  • 4 参考文献


    • 4.1 引用


    • 4.2 来源




  • 5 外部連結


  • 6 參見





起源



起因


宗族組織源自宋代。唐代的士族、門閥累世為官,生於士族就注定當官,但宋代在科舉制度下,任何家族都難以長期掌權,進出統治集團有快速的循環,家族驟起驟落,並不穩定。[1]


宋代士大夫看到個人力量不足恃,為自己及子孫打算,乃試圖透過組織親屬族人,建立能維持久遠的宗族,提倡宗法、祠堂、族田、族學、族譜、族長、家法等等,成為以後八個世紀常見的親屬制度。[2]



雛形


11世紀中范仲淹范氏義莊的出現,象徵新的宗族組織的誕生[3]。蘇州人范仲淹移居潁昌後,出資為家鄉蘇州的族人設立義莊。義莊供給義米,救濟貧窮族人,並為科舉考生提供資助,期待他們出仕後回饋同族。若族人任官,則停止供給義米[4]


宋代的宗族雖聚居一處,但往往各家各自為政,只有清明祭祖等少數家族活動,族譜亦不常見,族產更是罕有,組織大多鬆散,分家分產,可說是「共祖屬群」,只有極少數家族是「聚居型家族」[5]。只有上層士大夫才有能力照顧族人,義莊往往只是一家家產,並非一族共有,只能臨時幫助族人,沒有經常性的族學或祭祖[6]


宋代士人探討宗族的組織方式,但付諸實行則有待元代及以後。[7]



特點


宗族一般聚族而居,著重團結和保持傳統,甚至數代不分家,族人互相幫助,維持其凝聚力,並保存家族興起後的族譜。這種宗族的模式,一直保存到20世紀[8]。同輩的族人,名字中有一字是相同的,代表輩份,並顯示氏族的凝聚力。宗族傳襲祖宗的家訓,在節日,族人會一同祭祀和宴會[9]。当一个男性无子,从宗族中过继其他男性为继承人,是常见的作法。



發展



宋代


11世紀中,宗族組織開始出現,范仲淹及其好友李師中,都買田為族人設立義莊,建立早期的宗族[10]。在宋代,宗族主要由官員或士大夫提倡建立,商人和百姓較少擔當要員[11]。宗族組織有助提高族人地位。科舉制度下,要成為官員有賴教育,教育又仰賴於田地和財產。宗族擁有田產,收入固定,便可致力於教育,中舉機會就愈大,進士也愈多。如宋代休寧縣中中舉最多的是吳氏、汪氏、程氏,當地財產最多的也是這三個宗族[12]



元明清




近现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立法禁止表亲结婚,并宣传“表兄妹结婚属于近亲通婚、生下来的孩子多是畸形”的观点,由此极大地限制了宗族之间姻亲关系的巩固,削弱了宗族的势力。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53年以后推行的土改运动,打击了地方宗族组织的主要资助者和维护者地主及富农阶层,将土地的耕作权重新分摊到原本的雇农阶层中、以小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由此进一步削弱了宗族在经济生产活动中的影响力;随后的中国农业集体化在1955年一夜之间被强令完成,所有的农民被编入了“生产合作社”,原有的宗族组织遭到了彻底的破坏,新产生的“生产队队长”、“农业合作社社长”等组织负责人,在后来的一系列半强制性集体生产、粮食征购等国家行为影响下,成为了中国农村地方新的权力结构。


随着现代中国的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化的推进、社会思想的不断解放以及现代社会中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模式,使得宗族组织基本退出了日常生活的舞台。



参考文献



引用





  1.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305;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頁340。


  2.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305;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頁331、341。


  3.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91。


  4. ^ 遠藤隆俊:〈北宋士大夫的寄居與宗族〉,頁220、225。


  5. ^ 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頁339、289。


  6. ^ 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頁342、289。


  7. ^ 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頁340。


  8.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86-288。


  9.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98。


  10.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99。


  11. ^ 遠藤隆俊:〈北宋士大夫的寄居與宗族〉,頁227。


  12. ^ Zurndorfer:〈《新安大族志》與中國士紳階層的發展〉,頁28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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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vid Johnson 著,耿立群 譯:〈世家大族的沒落——唐末宋初的趙郡李氏〉,載 陶晉生 等 譯:《唐史論文選集》(台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90年),pp. 231-339.

  • 遠藤隆俊 著,郭萬平 譯:〈北宋士大夫的寄居與宗族〉,載 平田茂樹 等 編:《宋代社會的空間與交流》(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8年),pp. 204-231.

  • 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81.2 (2010年),pp. 289-364.

  • Harriet Zurndorfer(宋漢理)著,葉顯恩 等 譯:〈《新安大族志》與中國士紳階層的發展(800-1600年)〉,載 江淮論壇編輯部 編:《徽商研究論文集》(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pp. 237-313.


  • 吕思勉:《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山书局,1929年.

  • Maurice Freedman 著,劉曉春 譯:《中國東南的宗族組織》(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 Rubie S. Watson 著,時麗娜 等 譯:《兄弟并不平等:華南的階級和親族關係》(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8).

  • David Faure(科大衛)著,卜永堅 譯:《皇帝和祖宗——華南的國家與宗族》(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


  • 許烺光 著,薛剛 譯:《宗族.種姓.俱樂部》(北京:華夏出版社,1990年).

  • 瀨川昌久 著,錢杭 譯:《族譜:華南漢族的宗族.風水.移居》(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

  • 井上徹 著,錢杭 譯:《中國的宗族與國家禮制》(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8年).




外部連結



  • 王銘銘:〈宗族、社會與國家〉(1997)

  • 遠藤隆俊:〈宋代的士大夫與家族、宗族——以范公偁《過庭錄》為線索〉,《中國社會歷史評論》,2004年1期。

  • 遠藤隆俊:〈宋元宗族的坟墓和祠堂〉

  • David Faure(科大衛):〈祠堂與家廟——從宋末到明中葉宗族禮儀的演變〉

  • 科大卫:〈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

  • 臼井佐知子:〈明清时代之宗族与宗教〉。

  • 陳其南:〈方志〈氏族志〉體例的演變與中國宗族發展的研究〉。

  • 郭云南:〈宗族网络与村庄收入分配〉。

  • 萧凤霞:〈宗族、市场、盗寇与蛋民〉。

  • 松原健太郎:〈是信託還是法人?中國宗族財產的管治問題〉。



參見



  • 宗法

  • 中國宗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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