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锢之祸
黨錮之禍指中國古代東漢桓帝、靈帝时,士大夫、貴族等對宦官亂政的現象不滿,與宦官發生黨爭的事件。事件因宦官以“黨人”罪名禁錮士人終生(終生禁止仕官)而得名。前後共發生過兩次。黨錮之禍以宦官誅殺士大夫一黨幾盡而結束,當時絕大部分的言論以及日後的史學家多同情士大夫一黨,並認為宦官捕殺士人傷及朝廷根本,為黄巾之亂和漢朝的最终滅亡埋下伏筆。
目录
1 黨錮之禍在東漢的時間位置示意圖
2 士人「党」的形成
3 第一次党锢
3.1 起因
3.2 发展
3.3 兴狱
3.4 结束
4 士人当政时期
5 第二次党锢
5.1 九月辛亥政变
5.2 张、谢上书
5.3 大狱兴起
5.4 党锢再起
5.5 结局
6 影响
7 评价
7.1 范晔《后汉书》的评价
7.2 司马光《资治通鉴》的评价
7.3 呂思勉版《中国通史》的评价
8 参见
9 参考文献与注释
黨錮之禍在東漢的時間位置示意圖
- 红色时间条:第一次党锢之祸
- 黄色时间条:士人当政时期
- 绿色时间条:第二次党锢之祸
- 蓝色时间条:第二次党锢扩大化
- 白色时间条:从第二次党锢部分解除到陈窦平反
士人「党」的形成
东汉桓帝、靈帝时,当权者分为宦官、外戚两派,交替专权。宦官党有侯览、曹节、王甫等,他们任用私人,败坏朝政,为祸乡里,如侯览曾夺人宅舍三百八十一所,土地一百一十八顷;其兄谋财构陷无辜,聚敛上亿的财富。相对而言,外戚一党的窦武等人却比较清正[1],因此太学生郭泰、贾彪、李膺等人与外戚一党联合,对宦官集团进行激烈的抨击。這些人通常被称作士人,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士大夫。他们品德高尚,时称君子,有“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2]等外号:
- 三君指窦武、刘淑、陈蕃三人,为「一世之所宗」,即值得世上人学习的榜样;
- 八俊指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劉佑、魏朗、趙典、朱寓八人,为「人之英」,即人中英杰;
- 八顾指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八人,为「能以德行引人者」,即道德可以为他人榜样的。
- 八及指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八人,为「能导人追宗者」,即可以引导其他人学习三君等榜样的。
- 八厨指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八人,为「能以财救人者」,即不惜家财,救助有难者的。
当时人以这些人为君子,朝中大臣自公卿以下,都畏惧被他们指责贬损,皆登门拜访他们。
第一次党锢
起因
延熹九年(166年),宦官赵津、侯览等党羽与张汎、徐宣等人为非作歹,并故意在大赦之前犯罪,期望以此逃脱惩罚,而官员成瑨、翟超、刘质、黄浮等不畏权贵,在大赦以后仍然按律处置了这些人[3]。宦官等人向桓帝进言,桓帝听信一面之词,重处了这些官员。
发展
朝中重臣、位列三公的太尉陈蕃、司空刘茂一同向桓帝进谏。桓帝不悦。刘茂不敢多说。陈蕃独自上书,以汉初申屠嘉召责邓通,董宣追劾湖阳公主的例子,为受罚的官员们辩解,并要求桓帝「割塞近习与政之源」,清除宦官乱政的不正之风[4]。桓帝不理他,而宦官等人更加嫉恨士大夫们,虽不敢加害名臣陈蕃,但对其他人则大加报复。
朝中大臣、地方官员以及民间百姓[5]大多站在士人一边,纷纷指责宦官乱政,为非作歹,排斥忠良。结果却被纷纷免官,成瑨刘质等最终在狱中被害,岑晊、张牧等人逃亡得免。
河南尹李膺[6],在大赦后处死了蓄意在赦前杀人的张成之子。张成为宦官党羽,宦官一党遂让张成弟子牢修上书,诬陷李膺等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7]。士人、宦官间的矛盾在此爆发。
兴狱
桓帝大怒,诏告天下,逮捕并审理党人。太仆卿杜密[8]、御史中丞陈翔等重臣及陈寔、范滂等士人皆被通缉。太尉陈蕃认为“罪名不章”,拒绝平署诏书。桓帝见诏书无法生效[9],干脆跳过司法程序,直接让宦官负责的北寺狱审理此案[10]。李膺、陈寔、范滂等人慨然赴狱,受拶指而不改其辞。
当时被捕的大多是天下名士,民间所认同的“贤人”。度辽将军皇甫规以没有名列“党人”而被捕为耻,上书“臣宜坐之”,要求桓帝连自己一块儿治罪。桓帝没有理他。[11]
陈蕃再度上书,以夏商周三代之事劝谏,言辞激切[12],桓帝嫌他多嘴,以陈蕃提拔的人才不好的罪名免去了他的太尉一职,改以光禄勋周景为太尉。并罢免了司空刘茂,改以光禄勋宣酆为司空。
结束
同年十二月,桓帝窦皇后的父亲槐里侯竇武为城门校尉,他名列三君,同情士人,于次年(即167年)上書求情[13]。同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宦官王甫等人也为党人的言辞所感动,取消了对他们的酷刑[14]。
李膺等人在狱中故意供出宦官子弟。宦官等害怕牵连到自己身上,向桓帝进言,说天时到了大赦天下的时候了。于是同年六月庚申日,改元永康,大赦天下。党人等獲得释放,但放归田里,终身罢黜,史称“第一次党锢之祸”。[15]
士人当政时期
建宁元年(即168年)汉灵帝即位,窦皇后被尊为皇太后。窦武因身为皇太后父亲而被任命为大将军,陈蕃再度被任命为太尉,两人与司徒胡广一起掌握朝政。名士李膺、杜密、尹勋、刘瑜等人得以重新被起用,民间大多认为,贤人在朝,太平盛世快要来了。[16]
宦官首领曹节、王甫等人则在窦太后面前谄媚侍奉,窦太后多次在他们怂恿下乱下命令。[17]
陈蕃、窦武等人认为宦官这样干涉朝政,不是了局,于是私下商议,趁日食的天象上书太后,要求革除宦官参政,但窦太后认为从汉元帝时就有宦官参政,是正常现象。虽在窦武等人建议下处死了宦官管霸、苏康等,却保护曹节等人,不愿士人处罚他们。[18]
第二次党锢
九月辛亥政变
不久,又出现太白金星[19]经房宿,由上将星入太微垣的天象(公元168年阴历九月辛亥日晚,洛阳地区星图,仅供参考),当时的人认为这是不祥之兆,象征奸佞在皇帝身旁[20],大将军[21]有灾难。窦武等人准备动手除去宦官曹节王甫一党。[22]
九月辛亥日(九月初七),窦武轮到休假日,出宫回家。宦官偷出他的奏折,得知了士人的计划,因而连夜歃血共盟,发动政变。宦官们与皇帝的乳母赵娆一起,蒙骗年幼的灵帝,格杀亲近士人的宦官山冰等,抢夺印、玺、符、节,胁迫尚书假传诏令,劫持窦太后,追捕窦武、陈蕃等。[23]
年过八旬的陈蕃闻讯,率太尉府僚及太学生数十人拔刀剑冲入承明门,到尚书门因寡不敌众被擒,当日遇害。[24]
窦武驰入步兵营起兵对抗[25]。名将、护匈奴中郎将张奂此前率军出征,此刻刚回到京师,尚未了解局势,宦官等人假传诏令骗过了他。张奂误以为窦氏叛乱,遂与少府周靖率五营士与王甫所率领的千餘虎贲军、羽林军一起进攻窦武[26]。窦武被重重围困,无奈自杀;他的宗亲宾客姻属及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等人皆被族灭;虎贲中郎将刘淑、尚书魏朗等也被诬陷而被迫自杀;窦太后被软禁在南宫,李膺等再次被罢官,并禁锢终生。[27]
议郎巴肃参与了窦武的计划,但宦官不知道,只是将他禁锢而已。巴肃认为「为人臣者,有谋不敢隐,有罪不逃刑,既不隐其谋矣,又敢逃其刑乎!」自己投县官官衙就案,县官要解印与他一起逃亡,他不同意,被害[28]。
陈蕃的友人朱震弃官痛哭,收葬了陈蕃的尸体,并将他的儿子陈逸藏到甘陵,被人告发。朱震全家被捕,都受到酷刑,然而朱震誓死不肯说出陈逸的行踪,陈逸得以幸免[29]。
窦武的府掾胡腾收葬了他的尸体,为他发丧,也被禁锢终生。窦武的孙子窦辅,才二岁,被胡腾收留并冒认为自己的儿子。胡腾与令史张敞一起将他藏匿在零陵,窦辅也得以幸免。[30]
张、谢上书
张奂因“平叛”的功劳被宦官们提拔为大司农,封侯。张奂因深恨自己被曹节等欺骗,害死国家忠良,铸成大错,坚决拒绝不肯受印[31]。并在不久后趁天象变化而上书灵帝,要求为窦武、陈蕃等人平反,迎回窦太后[32],并推荐李膺等出任三公[33]。灵帝认为他说得有理,但宦官们纷纷进谗言,改变了灵帝的想法,反而追究张奂的责任,张奂自赴廷尉,被拘留数日,罚俸三月。[34]最终也被罢官回家,禁锢终生。[35]
郎官谢弼上书也为窦武、陈蕃等人鸣冤,要求迎回窦太后,却被宦官贬职杀害。[36]
大狱兴起
宦官等见窦武、陈蕃、李膺、杜密等名望仍在,不肯罢休,于是向灵帝进谗言,诬陷党人“欲图社稷”,意图谋反。年仅十四岁的汉灵帝被他们欺骗,因而大兴大狱,追查士人一党。[37]
李膺、杜密、翟超、刘儒、荀翌、范滂、虞放等百余人,被下狱处死。在各地陆续被逮捕、杀死、流徙、囚禁的士人达到六、七百名[38]。
此前曾得罪宦官的张俭四处流亡,在路途上,看见人家就前往投宿(“望门投止”),没有不愿意冒灭门之祸而不收留他的,张俭在众人的帮助下,得以逃到塞外。因为收留他而被追究灭门的,前后有数十家之多,郡县也因此残破。[39]
是为第二次党锢之祸。
党锢再起
八年之后的熹平五年(176年)闰五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要求解除禁锢,灵帝不但没有听从,反而收捕并处死曹鸾。接着,灵帝又下诏书,凡是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中任官的,一律罢免,禁锢终身,并牵连五族。党锢的范围扩大,波及更多的无辜者。[40]
结局
中平元年(184年)春二月,黄巾之乱兴起,汉灵帝怕党人与黄巾一同作乱,遂于夏四月丁酉日大赦天下,免除了亲属关系与党人在小功以外者的禁锢。[41]
中平六年(189年)三月灵帝死,九月董卓掌权,废少帝立献帝,派使者吊祭陈蕃、窦武等人。事隔整整22年,东汉朝廷才算正式为陈窦等人平反。[42]
影响
东汉桓、灵二帝之前,宦官、外戚虽然专权,但有名臣陈蕃等人主持朝政大局,士大夫、豪强等心向朝廷,局势尚未到不可收拾的境地,即《后汉书》中所说的“汉世乱而不亡,百餘年间,数公之力也”。但兩次党锢之祸後,清正的官员不是被害就是被禁锢,宦官更加為所欲為,残害百姓,因而激起民变,酿成黄巾之乱。士大夫、豪强离心,于是黄巾之乱以后群雄并起,东汉最终走向了灭亡。
评价
范晔《后汉书》的评价
“ | 逮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鲠直之风,于斯行矣。夫上好则下必甚,桥枉故直必过,其理然矣。若范滂、张俭之徒,清心忌恶,终陷党议,不其然乎? 赞曰:渭以泾浊,玉以砾贞。物性既区,嗜恶从形。兰莸无并,销长相倾。徒恨芳膏,煎灼灯明。 | ” |
翻译:
在桓帝灵帝当政期间,政务荒谬,国家大政出自宦官之手,士大夫们羞于和他们为伍,所以匹夫、处士们愤然议论朝政,于是互相品题,议论公卿大臣,评价朝政得失蔚然成风。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矫枉必须过正,原本就是这个道理。像范滂、张俭这样的人,清高自首,疾恶如仇,最终被当作朋党,也是这个原因啊。
赞曰:渭水因为碰到泾水而显出它的污浊,玉放在石头间才显出它的坚贞。事物的本性有所区别,善恶自然显露。遗憾的是,为了照明,不得不点燃芳香的油脂。
司马光《资治通鉴》的评价
“ | 臣光曰:天下有道,君子扬于王庭,以正小人之罪,而莫敢不服;天下无道,君子囊括不言,以避小人之祸,而犹或不免。党人生昏乱之世,不在其位,四海横流,而欲以口舌救之,臧否人物,激浊扬清,撩虺蛇之头,践虎狼之属,以至身被淫刑,祸及朋友,士类歼灭而国随以亡,不亦悲乎!! | ” |
翻译:
臣司马光说:“天下有道的时候,君子处于朝廷,以道来处罚小人的罪过,没有不服的。天下无道的时候,君子隐匿不发议论,想躲避小人们的陷害,也未必能成功。党人们生在昏乱的时代,不能处朝堂之位,想用口舌议论来拯救天下大局,却激怒了和虺蛇虎狼一样残暴的宦官们,遭到残酷的刑罚,连累朋友。士大夫们被害死了,国家也随之亡了,真是让人悲痛的事情啊!”
呂思勉版《中国通史》的评价
“ | 此时的士大夫和贵族,都是好名的,都是好交结的。这一者出于战国之世贵族好养士,士人好奔走的习惯,一则出于此时选举上的需要,在第七章中,业经说过了。当时的宦官,多有子弟亲戚,或在外面做官暴虐,或则居乡恃势骄横。用法律裁制,或者激动舆论反对他,正是立名的好机会。士大夫和宦官遂势成水火。这一班好名誉好交结的士大夫,自然也不免互相标榜,互相结托。京城里的大学,游学者众多,而且和政治接近,便自然成为他们聚集的中心。结党以营谋进身,牵引同类,淆乱是非,那是政治上的一个大忌。当时的士大夫,自不免有此嫌疑。而且用了这一个罪名,则一网可以打尽,这是多么便利,多么痛快的事!宦官遂指当时反对他们的名士为党人,劝桓帝加以禁锢,后因后父窦武进言,方才把他们赦免。167年,桓帝崩,无子,窦后和武定策禁中,迎立了章帝的玄孙灵帝。太后临朝。窦武是和名士接近的,有恩于窦氏的陈蕃,做了太傅,则其本身就是名士中人。谋诛弄权的宦官,反为所害。太后亦被迁抑郁而死。灵帝年长,不徒不知整顿,反更崇信宦官,听其把持朝政,浊乱四海。而又一味聚敛奢侈。此时乱源本已潜伏,再天天给他制造爆发的机会,遂成为不可收拾之局了。 | ” |
参见
- 汉朝
- 东汉
- 党锢之祸相关人物
- 第一次宦官时代
后汉书:孝桓帝纪 孝灵帝纪 皇后纪 皇甫张段列传 陈王列传 党锢列传 郭符许列传 窦何列传 郑孔荀列传 儒林列传 宦者列传-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卷第五十六
参考文献与注释
^ 《后汉书·窦武传》:“(窦武)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恶,礼赂不通,妻子衣食裁充足而已。是时,羌蛮寇难,岁俭民饥,武得两宫赏赐,悉散与太学诸生,及载肴粮于路,丐施贫民。”
^ 《后汉书·党锢列传》:“自是正直废放。邪枉炽结,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标榜,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顾”,次曰“八及”,次曰“八厨”,犹古之“八元”、“八凯”也。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暢、刘祐、魏朗、赵典、朱禹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为“八及”。及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宛有富贾张汎者,与后宫有亲,又善雕镂玩好之物,颇以赂遗中宫,以此得显位,用势纵横。岑晊与贼曹史张牧劝成瑨收捕汎等,既而遇赦;瑨竟诛之,并收其宗族宾客,杀二百馀人,后乃奏闻。小黄门晋阳赵津,贪横放恣,为一县巨患。太原太守平原刘踬使郡吏王允讨捕,亦于赦后杀之。于是中常侍侯览使张泛妻上书讼冤,宦官因缘谮诉瑨、踬。帝大怒,征瑨、踬,皆下狱。有司承旨,奏瑨、踬罪当弃市。”“山阳太守翟超以郡人张俭为东部督邮。侯览家在防东,残暴百姓。览丧母还家,大起茔冢。俭举奏览罪,而览伺候遮截,章竟不上。俭遂破览冢宅,藉没资财,具奏其状,复不得御。徐璜兄子宣为下邳令,暴虐尤甚。尝求故汝南太守李暠女不能得,遂将吏卒至家,载其女归,戏射杀之。东海相汝南黄浮闻之,收宣家属,无少长,悉考之。掾史以下固争,浮曰:“徐宣国贼,今日杀之,明日坐死,足以瞑目矣!”即案宣罪弃市,暴其尸,于是宦官诉冤于帝,帝大怒,超、浮并坐髡钳,输作右校。”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蕃乃独上疏曰:「今寇贼在外,四支之疾;内政不理,心腹之患。臣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实忧左右日亲,忠言日疏,内患渐积,外难方深。陛下超从列侯,继承天位,小家畜产百万之资,子孙尚耻愧失其先业,况乃产兼天下,受之先帝,而欲懈怠以自轻忽乎!诚不爱己,不当念先帝得之勤苦邪!前梁氏五侯,毒遍海内,天启圣意,收而戮之。天下之议,冀当小平;明鉴未远,覆车如昨,而近习之权,复相扇结。小黄门赵津、大猾张泛等,肆行贪虐,奸媚左右。前太原太守刘踬、南阳太守成瑨纠而戮之,虽言赦后不当诛杀,原其诚心,在乎去恶,至于陛下,有何悁悁!而小人道长,营惑圣听,遂使天威为之发怒,必加刑谪,已为过甚,况乃重罚令伏欧刀乎!又,前山阳太守翟超、东海相黄浮,奉公不桡,疾恶如仇,超没侯览财物,浮诛徐宣之罪,并蒙刑坐,不逢赦恕。览之从横,没财已幸;宣犯衅过,死有馀辜。昔丞相申屠嘉召责邓通,雒阳令董宣折辱公主,而文帝从而请之,光武加以重赏,未闻二臣有专命之诛。而今左右群竖,恶伤党类,妄相交构,致此刑谴,闻臣是言,当复啼诉。陛下深宜割塞近习与政之源,引纳尚书朝省之士,简练清高,斥黜佞邪。如是天和于上,地洽于下,休祯符瑞,岂远乎哉!」”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平原襄楷诣阙上疏曰:「臣闻皇天不言,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罚星扬光其中,于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无继嗣。前年冬大寒,杀鸟兽,害鱼鳖,城傍竹柏之叶有伤枯者。臣闻于师曰:‘柏伤竹枯,不出二年,天子当之。’今自春夏以来,连有霜雹及大雨雷电,臣作威作福,刑罚急刻之所感也。太原太守刘踬,南阳太守成瑨,志除奸邪,其所诛翦,皆合人望。而陛下受阉竖之谮,乃远加考逮。三公上书乞哀踬等,不见采察而严被谴让,忧国之任,将遂杜口矣。臣闻杀无罪,诛贤者,祸及三世。自陛下即位以来,频行诛罚,梁、寇、孙、邓并见族灭,其从坐者又非其数。李云上书,明主所不当讳;杜众乞死,谅以感悟圣朝;曾无赦宥而并被残戮,天下之人咸知其冤,汉兴以来,未有拒谏诛贤,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一妻,诞致十子;今宫女数千,未闻庆育,宜修德省刑以广《螽斯》之祚。案春秋以来,及古帝王,未有河清。臣以为河者,诸侯位也。清者,属阳;浊者,属阴。河当浊而反清者,阴欲为阳,诸侯欲为帝也。京房《易传》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异,地吐妖,人疠疫,三者并时而有河清,犹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之以为异也。愿赐清闲,极尽所言。」书奏,不省。”“十馀日,复上书曰:“臣闻殷纣好色,妲己是出;叶公好龙,真龙游廷。今黄门、常侍,天刑之人,陛下爱待,兼倍常宠,系嗣未兆,岂不为此!又闻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此道清虚,贵尚无为,好生恶杀,省欲去奢。今陛下耆欲不去,杀罚过理,既乖其道,岂获其祚哉!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爱,精之至也;其守一如此,乃能成道。今陛下淫女艳妇,极天下之丽,甘肥饮美,单天下之味,奈何欲如黄、老乎!”书上,即召入,诏尚书问状。楷言:“古者本无宦臣,武帝末数游后宫,始置之耳。”尚书承旨,奏:“楷不正辞理,而违背经艺,假借星宿,造合私意,诬上罔事,请下司隶正楷罪法,收送雒阳狱。”帝以楷言虽激切,然皆天文恒象之数,故不诛;犹司寇论刑。自永平以来,臣民虽有习浮屠术者,而天子未之好;至帝,始笃好之,常躬自祷祠,由是其法侵盛,故楷言及之。”
^ 《后汉书·党锢列传·李膺传》“再迁,复拜司隶校尉。时,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贫残无道,至乃杀孕妇,闻膺厉威严,惧罪逃还京师,因匿兄让弟舍,藏于合柱中。膺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让诉冤于帝,诏膺八殿,御亲临轩,诘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膺对曰:“昔晋文公执卫成公归于京师,《春秋》是焉。《礼》云公族有罪,虽曰宥之,有司执宪不从。昔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积一旬,私惧以稽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恶,退就鼎镬,始生之意也。”帝无复言,顾谓让曰:“此汝弟之罪,司隶何愆?”乃遣出之。自此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帝怪问其故,并叩头泣曰:“畏李校尉。””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河内张成,善风角,推占当赦,教子杀人。司隶李膺督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怀愤疾,竟案杀之。成素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宦官教成弟子牢修上书,告“膺等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
^ 九卿之一
^ 汉朝制度:诏书需要三公同意,有三人的平署才具有法律效力,缺一不可,太尉为三公之一,没有陈蕃的平署,诏书无效。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案经三府,太尉陈蕃却之曰:“今所案者,皆海内人誉,忧国忠公之臣,此等犹将十世宥也,岂有罪名不章而致收掠者乎!”不肯平署。帝愈怒,遂下膺等于黄门北寺狱。”
^ 《后汉书·皇甫规传》:“及党事大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桀,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荐故大司农张奂,是附党也。又臣昔论输左校时,太学生张凤等上书讼臣,是为党人所附也。臣宜坐之。”朝廷知而不问。”
^ 《后汉书·陈蕃传》:“九年,李膺等以党事下狱考实。蕃因上疏极谏曰:「臣闻贤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也。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忏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昔武王克殷,表闾封墓,今陛下临政,先诛忠贤。遇善何薄?待恶何优?夫谗人似实,巧言如簧,使听之者惑,视之者昏。夫吉凶之效,存乎识善;成败之机,在于察言。人君者,摄天下之政,秉四海之维,举动不可以违圣法,进退不可以离道规。谬言出口,则乱及八方,何况髡无罪于狱,杀无辜于市乎!昔禹巡狩苍梧,见市杀人,下车而哭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故其兴也勃焉。又青、徐炎旱,五谷损伤,民物流迁,茹菽不足。而宫女积于房掖,国用尽于罗纨,外戚私门,贪财受赂,所谓“禄去公室,政在大夫”。昔春秋之末,周德衰微,数十年间无复灾眚者,天所弃也。天之于汉,悢々无已,故殷勤示变,以悟陛下。除妖去孽,实在修德。臣位列台司,忧责深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成败。如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武上疏曰:「陛下即位以来,未闻善政,常侍、黄门,竞行谲诈,妄爵非人。伏寻西京,佞臣执政,终丧天下。今不虑前事之失,复循覆车之轨。臣恐二世之难,必将复及,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近者奸臣牢修造设党议,遂收前司隶校尉李膺等逮考,连及数百人。旷年拘录,事无效验。臣惟膺等建忠抗节,志经王室,此诚陛下稷、伊、吕之佐;而虚为奸臣贼子之所诬枉,天下寒心,海内失望。惟陛下留神澄省,时见理出,以厌人鬼喁喁之心。今台阁近臣,尚书朱寓、荀绲、刘祐、魏朗、刘矩、尹勋等,皆国之贞士,朝之良佐;尚书郎张陵、妫皓、苑康、杨乔、边韶、戴恢等,文质彬彬,明达国典,内外之职,群才并列。而陛下委任近习,专树饕餮,外典州郡,内干心膂,宜以次贬黜,案罪纠罚;信任忠良,平决臧否,使邪正毁誉,各得其所,宝爱天官,唯善是授,如此,咎征可消,天应可待。间者有嘉禾、芝草、黄龙之见。夫瑞生必于嘉士,福至实由善人,在德为瑞,无德为灾。陛下所行不合天意,不宜称庆。」书奏,因以病上还城门校尉、槐里侯印绶。霍谞亦为表请。帝意稍解。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因中常侍王甫就狱讯党人范滂等,皆三木囊头,暴于阶下,甫以次辨诘曰:“卿等更相拔举,迭为脣齿,其意如何?”滂曰:“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滂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更以为党。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愿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皇天,下不愧夷、齐。”甫愍然为之改容,乃得并解桎梏。”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李膺等又多引宦官子弟,宦官惧,请帝以天时宜赦。六月,庚申,赦天下,改元;党人二百馀人皆归田里,书名三府,禁锢终身。”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初,窦太后之立也,陈蕃有力焉。及临朝,政无大小,皆委于蕃。蕃与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天下名贤李膺、杜密、尹勋、刘瑜等,皆列于朝廷,与共参政事。于是天下之士,莫不延颈想望太平。”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而帝乳母赵娆及诸女尚书,旦夕在太后侧,中常侍曹节、王甫等共相朋结,谄事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疾之。”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会有日食之变,蕃谓武曰: “昔萧望之困一石显,况今石显数十辈乎!蕃以八十之年,欲为将军除害,今可因日食斥罢宦官,以塞天变。”武乃白太后曰:“故事,黄门、常侍但当给事省内典门户,主近署财物耳;今乃使与政事,任重权,子弟布列,专为贪暴。天下匈匈,正以此故,宜悉诛废以清朝廷。”太后曰:“汉元以来故事,世有宦官,但当诛其有罪者,岂可尽废邪!”时中常侍管霸,颇有才略,专制省内,武先白收霸及中常侍苏康等,皆坐死。武复数白诛曹节等,太后冘豫未忍,故事久不发。蕃上疏曰: “今京师嚣嚣,道路喧哗,言侯览、曹节、公乘昕、王甫、郑飒等,与赵夫人、诸尚书并乱天下,附从者升进,忤逆者中伤,一朝群臣如河中木耳,泛泛东西,耽禄畏害。陛下今不急诛此曹,必生变乱,倾危社稷,其祸难量。愿出臣章宣示左右,并令天下诸奸知臣疾之。”太后不纳。”
^ 即金星
^ 太微垣又名天庭,象征中央政府,太白金星入太微垣表示奸佞进入中央政府。
^ 即上将星,当时人认为上将星象征国家大将,太白犯上将星,是奸佞不利于大将军窦武。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是月,太白犯房之上将,入太微。侍中刘瑜素善天官,恶之,上书皇太后曰:“案《占书》:宫门当闭,将相不利,奸人在主傍,愿急防之。”又与武、蕃书,以星辰错缪,不利大臣,宜速断大计。于是武、蕃以朱寓为司隶校尉,刘祐为河南尹、虞祁为雒阳令。武奏免黄门令魏彪,以所亲小黄门山冰代之,使冰奏收长乐尚书郑飒,送北寺狱。蕃谓武曰: “此曹子便当收杀,何复考为!”武不从,令冰与尹勋、侍御史祝瑨杂考飒,辞连及曹节、王甫。勋、冰即奏收节等,使刘瑜内奏。”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九月,辛亥,武出宿归府。典中书者先以告长乐五官史朱瑀,瑀盗发武奏,骂曰:“中官放纵者,自可诛耳,我曹何罪,而当尽见族灭!”因大呼曰:“陈蕃、窦武奏白太后废帝,为大逆!” 乃夜召素所亲壮健者长乐从官史共普、张亮等十七人,歃血共盟,谋诛武等。曹节白帝曰:“外间切切,请出御德阳前殿。”令帝拔剑踊跃,使乳母赵娆等拥卫左右,取棨信,闭诸禁门,召尚书官属,胁以白刃,使作诏板,拜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至北寺狱,收尹勋、山冰。冰疑,不受诏,甫格杀之,并杀勋;出郑飒,还兵劫太后,夺玺绶。令中谒者守南宫,闭门绝复道。使郑飒等持节及侍御史谒者捕收武等。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陈蕃闻难,将官属诸生八十馀人,并拔刃突入承明门,到尚书门,攘臂呼曰:“大将军忠以卫国,黄门反逆,何云窦氏不道邪!”王甫时出与蕃相遇,适闻其言,而让蕃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宴,多取掖廷宫人,旬日之间,赀财巨万,大臣若此,为是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拔剑叱甫,辞色逾厉。遂执蕃,送北寺狱。黄门从官驺蹋踧蕃曰:“死老魅!复能损我曹员数、夺我曹禀假不!”即日,杀之。”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武不受诏,驰入步兵营,与其兄子步兵校尉绍共射杀使者。召会北军五校士数千人屯都亭,下令军士曰:“黄门、常侍反,尽力者封侯重赏。”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时护匈奴中郎将张奂征还京师,曹节等以奂新至,不知本谋,矫制以少府周靖行车骑将军、加节,与奂率五营士讨武。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夜漏尽,王甫将虎贲、羽林等合千馀人,出屯朱雀掖门,与奂等合,已而悉军阙下,与武对陈。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兵素畏服中官,于是武军稍稍归甫,自旦至食时,兵降略尽。武、绍走,诸军追围之,皆自杀,枭首雒阳都亭;收捕宗亲宾客姻属,悉诛之,及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皆夷其族。宦官又谮虎贲中郎将河间刘淑、故尚书会稽魏朗,云与武等通谋,皆自杀。迁皇太后于南宫,徙武家属于日南;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者及门生故吏,皆免官禁锢。”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议郎勃海巴肃,始与武等同谋,曹节等不知,但坐禁锢,后乃知而收之。肃自载诣县,县令见肃,入阁,解印绶,欲与俱去。肃曰:“为人臣者,有谋不敢隐,有罪不逃刑,既不隐其谋矣,又敢逃其刑乎!”遂被诛。”
^ 《后汉书·陈蕃传》:“蕃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于甘陵界中。事觉系狱,合门桎梏。震受考掠,誓死不言,故逸得免。后黄巾贼起,大赦党人,乃追还逸,官至鲁相。”
^ 《后汉书·窦武传》:“武孙辅,时年二岁,逃窜得全。事觉,节等捕之急。胡腾及令史南阳张敞共逃辅于零陵界,诈云已死,腾以为己子,而使聘娶焉。后举桂阳孝廉。至建安中,荆州牧刘表闻而辟焉,以为从事,使还窦姓,以事列上。会表卒,曹操定荆州,辅与宗人徙居于鄴,辟丞相府。从征马超,为流矢所中死。”
^ 《后汉书·张奂传》:“建宁元年,振旅而还。时窦太后临朝,大将军窦武与大傅陈蕃谋诛宦官,事泄,中常侍遭节等于中作乱,以奂新征,不知本谋,矫制使奂与少府周靖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因见害。奂迁少府,又拜大司农,以功封侯。奂深病为节所卖,上书固让,封还印绶,卒不肯当。”
^ 《后汉书·张奂传》:“奂上疏曰:「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或志宁社稷,或方直不回,前以谗胜,并伏诛戮,海内默默,人怀震愤。昔周公葬不如礼,天乃动威。今武、蕃忠贞,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宜急为改葬,徙还家属。其从坐禁锢,一切蠲除。又皇太后虽居南宫,而恩礼不接,朝臣莫言,远近失望。宜思大义顾复之报。」”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二年》:“奂又与尚书刘猛等共荐王畅、李膺可参三公之选。”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二年》:“曹节等弥疾其言,遂下诏切责之。奂等皆自囚廷尉,数日,乃得出,并以三月俸赎罪。”
^ 《后汉书·张奂传》:“遂陷以党罪,禁锢归田里。”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二年》“郎中东郡谢弼上封事曰: “臣闻‘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伏惟皇太后定策宫闼,援立圣明,《书》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窦氏之诛,岂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如有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孝和皇帝不绝窦氏之恩,前世以为美谈。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桓帝为父,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哉!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凯风》慰母之念。臣又闻‘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宠私,乃享大封,大风雨雹,亦由于兹。又,故太傅陈蕃,勤身王室,而见陷群邪,一旦诛灭,其为酷滥,骇动天下;而门生故吏,并离徙锢。蕃身已往,人百何赎!宜还其家属,解除禁网,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系,今之四公,唯司空刘宠断断守善,馀皆素餐致寇之人,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灾异,并加罢黜,征故司空王畅、长乐少府李膺并居政事,庶灾变可消,国祚惟永。”左右恶其言,出为广陵府丞,去官,归家。曹节从子绍为东郡太守,以它罪收弼,掠死于狱。”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六【汉纪四十八】·孝桓皇帝下建宁二年》:“冬十月,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诸钩党者故司空虞放及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刘儒、范滂等,请下州郡考治。”是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恶而欲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
^ 《后汉书·党锢列传》:“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捕前党故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司隶校尉朱寓、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翌、河内太守魏朗、山阳太守翟超、任城相刘儒、太尉掾范滂等百余人,皆死狱中。餘或先殁不及,或亡命获免。自此诸为怨隙者,因相陷害,睚眦之忿,滥入党中。又州郡承旨,或有未尝交关,亦离祸毒。其死徙废禁者,六七百人。”
^ 《后汉书·党锢列传·张俭传》:“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后流转东莱,止李笃家。外黄令毛钦操兵到门,笃引钦谓曰:“张俭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纵俭可得,宁忍执之乎?”钦因起抚笃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下如何自专仁义?”笃曰:“笃虽好义,明廷今日载其半矣。”钦叹息而去。笃因缘送俭出塞,以故得免。其所经历,伏重诛者以十数,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七【汉纪四十九】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五年》:“闰(五)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曰:“夫党人者,或耆年渊德,或衣冠英贤,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锢,辱在涂泥。谋反大逆尚蒙赦宥,党人何罪,独不开恕乎!所以灾异屡见,水旱荐臻,皆由于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帝省奏,大怒,即诏司隶、益州槛车收鸾,送槐里狱,掠杀之。于是诏州郡更考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禁锢,爰及五属。”
^ 《后汉书·孝灵纪》“夏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辛巳,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颎并下狱死。丁酉,大赦天下,诸党人禁锢小功以下皆除之。”
^ 《后汉书·孝献纪》:“遣使吊祠故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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