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生
刘鸿生(1888年-1956年10月1日),民国实业巨头,有“煤炭大王”、“火柴大王”等之誉。由于其涉足众多实业领域,又有“企业大王”之称。浙江宁波定海县(今舟山)人,生于上海。
目录
1 生平
2 政府任职
3 生平事迹
4 家庭
5 纪念
6 参考资料
生平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圣约翰大学肄业后,曾做过教员、翻译、推销员等工作。
清宣统元年(1909年)起任开平矿务局经纪人,垄断开滦煤矿南运业务,成为百万富翁,人称“煤炭大王”。1920年,创办华东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开凿很多新矿井,并致力于改造燃煤窑炉,讲求效益。
刘鸿生曾独资或合资经营上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上海水泥厂前身)、鸿生火柴公司、章华毛麻纺织公司、中华码头公司等众多企业,任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是1920年与朱葆三等在上海龙华镇创办上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其生产的水泥因质量优异,在与进口水泥激烈竞争后,立于不败之地,畅销全国。
刘鸿生致力于火柴业,于苏州、上海和全国各地兴办鸿生、大中华等火柴公司,任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主席。1930年,联合荧昌、中华两公司组成大中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吞并九江“裕生”、汉口“燮昌”、扬州“耀扬”、芜湖“大昌”、杭州“光华”等火柴厂,并在与外资厂商激烈竞争中获胜,到1935年,年产火柴15万箱,占全国火柴年产量的约五分之一,被称为“火柴大王”。
1938年為了避戰,來到香港,在坪洲設立大中國火柴廠。[1]他到1945年10月才回到大陸。
刘鸿生同时还设立中华煤球公司,涉足纺织业,如章华毛绒纺织公司等。由于刘鸿生经营众多企业,又被称为“企业大王”。
1949年,中共建政后,被迫推行政府的公私合营政策。
政府任职
刘鸿生曾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董事、国民政府火柴專賣公司總經理、国营轮船招商局总经理、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执行长等职。中共建政后,刘鸿生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等职。
生平事迹
抗日战争时期,为避免工厂企业落入日军之手,刘鸿生有著名的花费巨资,万里迁厂,途中历尽艰辛。
家庭
- 次子刘念义(1910年-1967年)
刘公诚(1914年-1991年)
纪念
2006年11月15日,著名的爱国民族工商业实业家刘鸿生纪念铜像在上海落成。(新华网上海)
参考资料
- 刘鸿生:中国火柴大王
- 浙江档案网
- 近代中国研究,刘鸿生
火柴大王刘鸿生:万里迁厂九死一生——民族工业[永久失效連結]
Hsieh, Andrew. The Lius of Shanghai: A Chinese Family in Business, War and Revolution. japanfocus.org. [3 September 2013].
Cochran, Sherman; Hsieh, Andrew. The Lius of Shanghai. 2013. ISBN 978-067407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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