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車站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車站等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對其所管理的車站等級劃分中的的車站級別。
目录
1 評定標準
1.1 特等站
1.2 一等站
1.3 二等站
1.4 三等站
1.5 四等站
1.6 五等站
2 評定程序
3 车站列表
3.1 特等站
3.2 一等站
3.3 二等站
3.4 三等站
3.5 四等站
3.6 五等站
4 註釋
5 參考資料
評定標準
特等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单项业务为主的客运站或货运站、编组站,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特等站:
-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60,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中转行包在20,000件以上的客运站。
- 日均装卸车在750辆以上的货运站[1]。
-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6,500辆以上的编组站[2]。
- 根据《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的综合业务的车站,具備下列條件中兩條以上者為特等站:
-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20,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及中转行包在2,500以上。
- 日均装卸车在400辆以上[1]。
-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4,500辆以上[2]。
首都、中央直辖市及个别省會所在的车站,若不滿足上述要求,可酌定為特等站。
一等站
- 根据《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单项业务为主的客运站或货运站、编组站,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等站:
-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1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中转行包在1,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 日均装卸车在350辆以上的货运站[1]。
-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3,000辆以上的编组站[2]。
- 根据《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的综合业务的车站,具備下列條件中兩條以上者為一等站:
-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8,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及中转行包在500以上。
- 日均装卸车在200辆以上[1]。
-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2,000辆以上[2]。
- 省府所在地的车站及重要的国境站、口岸站,可酌定为一等站或二等站。
二等站
- 根据《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单项业务为主的客运站或货运站、编组站,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二等站:
-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中转行包在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 日均装卸车在200辆以上的货运站[1]。
-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1,500辆以上的编组站[2]。
- 根据《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的综合业务的车站,具備下列條件中兩條以上者為二等站:
-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4,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及中转行包在300以上。
- 日均装卸车在100辆以上[1]。
-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1,000辆以上[2]。
- 省府所在地的车站及重要的国境站、口岸站,可酌定为一等站或二等站。
工矿企业比较集中地区所在地的车站及位于三个方向以上并担当机车更换、列车技术作业的车站,可酌定为二等站或三等站。
三等站
- 根据《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的综合业务的车站,具備下列條件中兩條以上者為三等站:
-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2,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及中转行包在100以上。
- 日均装卸车在50辆以上[1]。
-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500辆以上[2]。
- 工矿企业比较集中地区所在地的车站及位于三个方向以上并担当机车更换、列车技术作业的车站,可酌定为二等站或三等站。
四等站
- 根据《技规》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的综合业务的车站,不具備三等站條件者均為四等站。
五等站
- 只办理列车会让、越行的会让站与越行站,均为五等站。
評定程序
除特等站由各鐵路局集團提出意見,由中國鐵路總公司審批,以正式通告为准。第一、二、三等由各鐵路局集團核定並審批,報鐵總備案。第四以及五等由各鐵路局集團核定並審批。
车站列表
特等站
根據2008年12月的數據,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管理的國家鐵路車站(不含合資和地方鐵路)中共有特等站52個。
一等站
根據2006年的數據,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管理的國家鐵路車站(不含合資和地方鐵路)中共有一等站226個。
二等站
根據2006年的數據,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管理的國家鐵路車站(不含合資和地方鐵路)中共有二等站342個。
三等站
根據2006年的數據,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管理的國家鐵路車站(不含合資和地方鐵路)中共有三等站886個。
四等站
五等站
註釋
^ 1.01.11.21.31.41.51.6 装卸车数以整车为标准。零担装卸车数包括整零、沿零。一站整零装、卸各按一车计算;两站整零第一到站(三站整零为第一、第二到站)无论有无加装,装卸合计均按0.5车计算。中间站沿零发到,累计十吨按一车计算。零担换算整车的比例为1:3.5车;专用线作业车换算为本站作业车的比例为2:1车;专用铁道作业车换算为本站作业车的比例为3:1车
^ 2.02.12.22.32.42.52.6 有調作業車數系指《运站报12》车站工作报告中之日均办理车数减去无调中转车数即第九项减去第十一项
參考資料
- 鐵路車站等級核定辦法
- 中國速度系列策劃:交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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