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日本人繪製《马关条约》签字时的情景 | |
條約類型 | 不平等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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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895年4月17日 |
地點 | 大日本帝国山口縣赤間關市(今山口縣下關市) |
簽署者 | 李鸿章、李经方 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
締約方 | 大清 大日本帝国 |
保存於 | 中華民國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中文) 日本東京國立公文書館(日文) |
語言 | 汉语、日语 |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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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馬関条約 下関条約 日清講和条約 |
假名 | ばかんじょうやく しものせきじょうやく にっしんこうわじょうやく |
平文式罗马字 | Bakan Jōyaku Shimonoseki Jōyaku Nisshin Kōwa Jōyaku |
日語舊字體 | 馬關條約 下關條約 日淸媾和條約 |
《马关条约》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国於1895年4月17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明治二十八年)在日本山口縣赤間關市(今山口縣下關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又称《中日講和條約》[1],日本方面稱為《下关条约》或《日清講和條約》。清廷代表为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鸿章和欽差全權大臣李经方,大日本帝國政府代表为首相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陆奥宗光。該條約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並導致割讓臺灣、澎湖、遼東半島予大日本帝國,造成往後50年的台灣日治時期,遼東半島割讓後因三國干涉還遼未成。條約中文原本現典藏於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日文原本則藏於東京國立公文書館。
目录
1 背景
2 签约过程
3 主要内容
4 賠款日本國內用途
5 影响
5.1 俄法德三國干涉
5.2 日本勢力擴充
5.3 推動變法及革命
5.4 對臺灣的影響
6 紀念館舍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
6.2 日本
7 参考文献
8 外部連結
9 延伸閱讀
10 参见
背景
1894年朝鮮王朝發生東學黨事件,清朝應朝鮮要求下派兵進入朝鮮半島,並依照《中日天津條約》,知會日本有關行動。事件平息後,日軍拒絕撤兵,後來更突襲駐守於朝鮮的清軍。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戰。由於該年是甲午年,故又稱為「甲午戰爭」,其後清军戰敗,清廷向日本求和。
签约过程
1894年11月26日,即大山巖大将指挥的日本第二军在辽东半岛九连城登陆后不久,李鸿章即派遣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前往神户,试图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会面并召开和谈,但是遭到拒绝。次年1月31日,清朝的两名全权大使,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和湖南巡抚邵友濂到达日军廣島大本營,与首相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陆奥宗光会谈,次日日方以“清國全权委任状不完善”为由中断交涉。
3月15日日軍攻打澎湖,3月25日佔領澎湖。在之後的會談中伊藤博文告知李鴻章澎湖被日軍攻打的事。[2]
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携带全权委任状,乘坐德国商船“公义号”抵达赤間關馬關港(今下关港),随后与日方全权代表伊藤博文展开和谈,地点为马关著名的河豚料理店春帆楼。
3月20日雙方進行全權委任狀檢視確認及簡短問答。
3月21日開始進行停戰談判。
3月24日李鴻章在乘坐轿子前往春帆楼途中,被刺客小山六之助开枪击中左臉,血染官服,当场昏倒。一时间,现场大乱,行人四处逃窜,殺手趁乱躲入人群溜之大吉,躲入路旁的一个店铺內。随行的醫師马上替李鸿章进行急救,幸子弹未击中要害,李鴻章迅速康复。
3月28日伊藤博文担心國際舆论指责,同时唯恐李鸿章就此回国、中日和谈冻结,招致俄、奧、德、英、美、法等列强进行强行调解或干涉,是於此日告知李鴻章日方願意停戰,隨即進行談判並且完成停戰談判。
3月30日簽訂停戰協議。
4月1日開始進行議和談判,日方在議和談判第一轮中提出《日清媾和条约》草案,主要要求包含:
[3][4][5][6]
- 確認朝鮮獨立
- 向日本赔偿军费库平银三萬萬两;[6]
- 向日本永久割让臺灣島、澎湖群島與臺澎附屬各島嶼,以及北纬41度线以南的辽东半岛;
- 向日本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顺天、湘潭和梧州七处通商口岸;
- 長江、西江、吳淞江及運河等內河航行權範圍;
- 日本駐軍地點及所需軍費。
4月17日議和談判期間,雙方經歷數次會面談判及書面協調後,日方降低要求,将赔款缩减为库平银二億两白銀;缩减辽东半岛割让范围(由北纬41度线改为鸭绿江口-安平河口-凤城-海城-营口-辽河口一线);减去顺天、湘潭、梧州三处通商口岸.....等等。於1895年(明治28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当地时间上午11时40分,中日两国全权代表在春帆楼二楼签署了《日清媾和条约》,即《马关条约》。
签下《马关条约》后,李鸿章感慨道:“日本将成为终世之患!”李鸿章赴日谈判时,日方对光绪和李鸿章之间的联系了如指掌,对慈禧太后、光緒皇帝敕命李鸿章的赔款二萬萬两白银的底线也十分清楚,于是在谈判中寸步不让,最终將損失降到最低。 [7]
有散文作家引用描述臺灣的一句諺語「花不香,鳥不鳴,男無義,女無情」,創作改寫為「清朝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李鴻章對台灣所做的評語」[8];或被引用曰「台灣,鳥不語,花不香,男無情,女無義,瘴癘之地,割之可也」[9][10]。在相關研究及評論者指出,根據目前所有可見史料檔案,未能發現李鴻章發表這段評語的紀錄[11][12]。相反,李鸿章在与当时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进行《马关条约》的谈判时曾声明“臺灣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給他國”[13]、“拟请所让之地,如果勒令中国照办,两国子子孙孙永成仇敌,传至无穷矣”[14][15]等等。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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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文條約中亦有稱中國當时的統治管轄为大清帝國。
- 第一條:中國確認朝鮮國為獨立自主國家,朝鮮對中國的朝貢、奉獻、典禮永遠廢止。
- 第二條:下列地方之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國有物永遠讓與日本。一、遼東半島。二、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三、澎湖群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
- 第三條:兩國各選派官員依據粘附本約之地圖,共同踏勘並確定遼東半島之劃界。
- 第四條:中國支付日本賠款2億兩白銀(約3億日圓)。
- 第五條:割讓土地內居民能任聽其遷移界外與變賣資產,唯條約批准2年後該地的居民酌宜視為日本臣民。
- 第六條:中國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等口岸,及認可日本最惠國待遇。允许日本人在中國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館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 第七條:日本在3個月以內撤回中國領土內之日軍。
- 第八條:中國承認日本佔領山東省威海衛三年,待中國還清賠款後才交還,如果費用支付不全,日軍不撤回,日軍軍費由中國負擔。
- 第九條:中國對日本人俘虜,不可虐待處刑,也不可對協助日軍的中國人士處刑。
- 第十條:條約批准日開始,停止交戰。
- 第十一條:條約由中日兩國批准,日本明治28年(1895年)5月8日,清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生效。
賠款日本國內用途
賠償金總計3.61億日圓,用途分配如下:
- 軍備擴張:62.7%
- 臨時軍事費:21.9%
- 皇室費用:5.5%
- 臺灣經費補充金:3.3%
- 教育基金:2.7%
- 災害準備金:2.7%
- 其他:1.1%
影响
俄法德三國干涉
由於《马关条约》中規定將辽东半岛割讓給日本,該约簽署後六天受俄國、法國及德國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同年11月8日,中、日雙方又簽訂了《遼南條約》(《中日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條約》),日本被迫同意歸還辽东半岛,但清廷須繳付三千萬兩白銀的「贖遼費」作為補償。其後,俄国以「還遼有功」為名,向清政府租借旅順和大連兩港,將勢力伸入南满洲,1900年八國聯軍議和後不撤兵,成為1904年日俄戰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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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勢力擴充
日本在甲午戰後使朝鮮王朝脫離與清朝的藩屬關係,並扶持朝鮮成立大韓帝國[來源請求],成為日本發展勢力的前奏並導致於1910年正式吞併朝鮮,成為日本1930年代起進犯中国东北,及1940年代起進犯亞洲的侵略戰爭跳板。與此同時,由於臺灣及澎湖群島的割讓[16],更增加了中國南方的軍事威脅,並於1898年要求清廷將福建省永不割讓給他國,成為日本勢力範圍。臺灣則成為日本1941年後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進犯中國大陸與南洋的中心,有一大部分的戰鬥群是來自臺灣的機場與港口。
另外,馬關條約所規定的賠款,為當時日本國家預算8000萬日元的4倍強,相當於3億6000萬日元以上的銀兩。日本以賠款作為財源完成金本位制度。賠款的支付造成中國更貧乏。藉由獲取臺灣稻米、茶葉、樟腦、蔗糖、林業開發,日本內地獲得了資本主義所需的資本運作,使日本在世界經濟體系中從邊陲晉升到半邊陲國家(1868-1900),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從半邊陲晉升到核心(1945-1970)。
利用甲午戰爭賠款,將原先設於京都的第三高等學校升格為京都帝國大學。
推動變法及革命
1894-1895年甲午戰敗及馬關條約的簽訂令全國震撼,後續1895年的《中俄密約》,使有識之士明白單靠1850年起自強運動學習歐美船堅炮利技術並不足以抵抗外敵的入侵,繼而提出政治改革的要求。維新人士康有為及梁啟超在北京發起十八行省與臺灣、奉天的公車舉人連署簽名,要求清廷拒和、練兵、遷都、變法,史稱「公車上書」,後續因應1898年的各國強租軍港及劃定勢力範圍於是推動君主立憲的維新運動,結果失敗史稱戊戌變法,並成為八國聯軍侵華的原因,另一方面革命分子,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運動亦展開,主張推翻滿清,建立共和政體。
對臺灣的影響
台灣語言寫法及拼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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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 | 馬關條約 |
注音 | ㄇㄚˇ ㄍㄨㄢ ㄊㄧㄠˊ ㄩㄝ |
台羅 | Má-Kuan Tiâu-Iok |
客羅 | Ma24-Guan24 Tiau11 Iog2 |
- 簽約之時臺民的反彈極大,據《清史稿》記載:「光緒...二十一年,棄臺灣,省巡撫。」[17]「日索交臺灣益亟,朝旨命臺灣巡撫唐景崧交臺,臺民洶洶欲變,並引公法力爭。」[18].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margin-top:0;overflow:hidden}.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 .templatequotecite{line-height:1em;text-align:left;padding-left:2em;margin-top:0}.mw-parser-output .templatequote .templatequotecite cite{font-size:small}
棄地已不可,棄台地百數十萬之人民為異類,天下恐從此解體,尚何恃以立國?且地有盡,敵欲無窮,他國若皆效尤,中國之地可勝割乎?
——唐景崧[19][20]
- 由於干涉還遼的啟發,兩江總督張之洞有意請英、法等國干涉還臺,然而各國在干涉還遼成功之後,已無強烈意願再為台灣之事而得罪日本,因此引發抗日政府臺灣民主國的出現。[21]但終究因實力遠不及日本而迅速瓦解。
- 在1897年(明治30年)5月8日住民去就決定日前,選擇離開臺灣的有6456人,為當時臺灣總人口數約250萬-280萬的0.23%-0.25%。[22][23]
- 依照該條約,臺灣本島及澎湖之主權被割讓給日本,在實際與法理上都脫離中國。之後臺澎就由日本統治50年,至二戰結束始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統治。間接形成當今臺灣地位歸屬問題、以及臺海兩岸長期分裂分治;又加上期間中國歷經的大變動(如辛亥革命、中華民國成立、軍閥混戰、北伐、中日戰爭等)臺灣均未影響到,復加上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在內戰中敗退、台灣地位歸屬又受到冷戰影響而未能妥善處理;造成今日相當部分本土臺灣人對中國大陸認同感薄弱,甚至認為與己無關,成為臺灣內部國家認同、統獨對立問題的遠因。[24][25]
- 半世紀的日本統治促成臺灣人集體認同出現,使原本在清朝統治時,各族群間普遍存在的分類械鬥逐漸消失。
日治時期於政治、經濟、教育、醫療、文化等層面皆逐步現代化,與中國在此後有著不同的發展歷程,因此在戰後臺灣的社會形態與文化已與中國產生一定程度的差異。加之日本施行如皇民化運動的同化政策影響與二戰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治臺施政,以及臺灣人與外省人間的價值觀落差,導致部份臺灣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戰後對日治時期產生一定的懷念。此外也影響了戰後臺灣對國家民族認同、臺灣主體性、族群意識觀念乃至臺灣獨立運動的興起[26] 。臺灣迄今仍對日本相當友好,和中國大陸及香港等其他華人地區,乃至於部分東亞國家形成強烈對比。[27]1995年,就有若干主張臺灣獨立人士在臺北舉辦遊行,紀念與慶祝馬關條約之簽定及臺灣脫離中國一百週年,認為這是臺灣歷史發展的契機。[28][29][30]或作為反對臺海兩岸統一的依據之一。[31]
紀念館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午戰爭紀念館(位於威海劉公島)
日本
- 日本於1937年在下關春帆樓設置「日清議和紀念館」,陳列議和資料及當時議和現場。
- 福岡市櫛田神社內有戰捷紀念碑柱。
- 熊本市中心戰前立有勝利紀念柱,二戰後拆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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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6.1 中華民國中日馬關條約原文
^ 根据《中日甲午战争史》中记载,李鸿章当年在日本与伊藤博文进行了七次谈判,但当年清朝驻日使馆发送电报的密码在甲午战争前一两年被日本情报机关破译。
^ 王鼎鈞. 用筆桿急叩台灣之門. 《彼岸》. 2007-05-09, 200704 [2013-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中國大陸有一首民謠:「台灣的水,向西流,花不香,鳥不鳴,男無義,女無情。」惹得多少台灣人怒容滿面,「外省人歧視台灣人」,這是一個重要的證據。但是我說,這首民謠並未在民間流行,它是李鴻章寫在奏摺裡安慰慈禧太后的,....我料定主編不會去查考,果然,文章在中華副刊註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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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少廷, 從國際條約談台灣主權歸屬, 台灣教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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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台海兩岸文化差異看台灣前途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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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之前清條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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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治時期國籍選擇及戶籍處理,陳世芳,國立臺灣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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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更张、大韩帝国
- 日韓合併
- 朝鮮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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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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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
- 《降伏文書》、日本投降
- 《旧金山和约》
中日关系、《中日和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台灣歷史、台灣問題、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灣民族主義、台灣本土化運動、台灣獨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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