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開埠初期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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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為香港歷史系列之一


歷史年表 · 大事記


史前时期
秦朝至元朝历史
明朝历史

清初历史
英治時期

開埠初期歷史
(1842年至1898年)




20世紀初歷史
(1898年至1941年)





香港保衛戰
香港日佔時期
香港重光


六七暴動




香港主權移交
香港特別行政區史
負資產



沙士
七一遊行


雨伞革命


教育史 · 規劃史
經濟史 · 軍事史
警察史 ·
航空史
巴士史 · 鐵路史



法定古蹟 · 歷史建築
一級 · 二級 · 三級


另見:
中国历史 · 英國歷史


其他香港系列



文化 - 經濟
地理 - 政治 - 教育
Flag of Hong Kong.svg香港主題






































香港開埠初期,指從大英帝國開始殖民統治香港至完成執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之時間。當時英屬香港從一個地瘠山多、水源缺乏的小漁村,逐漸發展成一個轉口港。現在香港已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多元文化的亞洲國際都會。




目录






  • 1 香港割讓


  • 2 政治


  • 3 司法


  • 4 經濟


  • 5 公共事業與建設


  • 6 交通


  • 7 人口


  • 8 社會民生


  • 9 媒體與文化


  • 10 防衛與軍事


  • 11 天災


  • 12 圖片集


  • 13 参考文獻


  • 14 參見





香港割讓



對英國而言,香港之割讓是一項令人不悅之戰利品,這是一塊「細小、荒蕪、不衛生、無價值」及「比非洲的塞拉利昂更差,因為更不衛生,而且離英國更遠」[1]。英國比較想得到舟山群島及台灣等屬於「具價值」之戰利品,而非這個在地圖上指不到位置的岩石小島。


香港分成三階段割讓和租借予英國,分別是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和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香港岛与九龙半岛之间的维多利亚港,是东亚少数港闊水深的天然良港,具有戰略價值。自1841年1月26日开埠以来,維多利亞港經過多次填海及改造。香港隨著時代和國際形勢導致之形勢改變,地位更是漸漸加強,與新加坡成為印度以外,最重要的英國殖民地,對世界的影響不小。


在1899年英軍接收新界時,對比香港島的現代化和商業化城市,新界是一個相對落後和傳統的農業社會[2]。新界原居民和各氏族對英國將要租借新界大感不滿,紛紛組織武力反抗英軍的接管,雙方爆發激烈戰爭。雖然鄉紳瞭解到英國兵力強大,但他們仍奮力戰鬥到底。同年4月16日,港督卜力派軍艦駛往吐露港並炮轟海岸,一番激戰後英國終控制新界,並舉行升旗儀式,正式接管,原居民則傷亡慘重[3][4][5]:139-141



政治


隨著鴉片戰爭中清廷割讓香港島予英國,香港遂成為英國殖民地。當時仍然為英國全權代表的砵甸乍於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發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稅之埠,准各國貿易,並尊重華人習慣。」其後維多利亞女皇於1843年4月5日頒發《英皇制誥》,《制誥》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與砵甸乍於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條約》換約,砵甸乍遂依據《制誥》,正式成為首任香港總督。


砵甸乍上任總督後,隨即依據《英皇制誥》成立香港政府,設立了議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當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佈委任3名官守議員加入定例局;分別為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連總督在內,只有4名成員。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舉行首次會議,於同年2月26日通過首條《香港法例》。


歷任香港總督皆由英國政府任命,而議政局(其後稱為行政局)及定例局(其後稱為立法局)議員則由香港政府委任,大多數為官守議員。1850年,立法局首度引入非官守議員,至1880年委任首名華人議員伍廷芳。[6]而行政局則至1896年才開始有非官守議員。


另一方面,一個類似市議會的機構潔淨局(市政局前身)於1883年成立,於1887年起引入由選舉產生的成員。



司法


自1841年1月英軍佔領香港後,華人案件由英軍第二十六步兵團上尉堅偉擔任(同時兼任典獄長和警察長)的總巡理府審理,重要案件則由查理·義律親自審理[5]:32-33


1843年1月4日,英國駐華司法院遷至香港,更名為香港法庭,採用英國軍事法庭的司法形式,任何居民犯法都以軍法裁決,但軍法制度僅維持了1年多。1844年5月,英國派遣休姆到港主持法庭事務,他公佈《司法機構條例》,廢除英國軍法,又規定香港司法獨立,不受任何人士和團體干預。華人居民訴訟時可沿用《大清律例》。香港總督則放棄兼任裁判官,不能干預法院之裁判結果。同年10月,位於今威靈頓街的最高法院成立,大部分英國法律都在香港適用。[5]:32-33


開埠初年的司法體系分為兩級:














裁判司署 地方法庭 負責初級審訊
最高法院 民事庭 負責審理裁判司署上繳的案件
刑事庭

1844年7月,律政司署籌組,由斯特靈英语Paul Ivy Sterling擔任第一任律政司。法院體系和檢察體系成形後,獨立的司法制度和完善的法院體制便逐漸完備。


1846年1月,香港政府設立上訴機制,任何對最高法院裁判不滿的人士皆可以向英國樞密院上訴。[5]:32-33


英國政府於1865年修訂對香港總督的訓令,規定「任何法例若對亞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歐籍人士則不受其限者,總督均不得批准施行」,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為日後穩固的司法制度奠下基礎。[7]



經濟


自從香港於1842年成為自由港後,香港便成為區內一個重要的轉口港。多間英國洋行在香港設立,也吸引不少華人從事與貿易相關的業務,如搬運及運輸等。部份華商也來港設立南北行經商。從1841至1843年,在香港建立的洋行已有12間,它們多從事貿易業和貨倉業。當時房屋多為三層式平房,上層是居所,下層是辦公室,沿海並設有貨倉和碼頭方便裝卸貨物[5]:86。1871年英商保羅·遮打和凱福·曉士在灣仔創立了香港碼頭及貨倉公司,成為首間公共貨倉[5]:96


工業方面,早年香港主要依賴造船業,在紅磡及香港仔等地均設有船塢。部分英商開辦輕工業,如水泥廠、糖廠、釀酒廠和冰廠等[5]:86


銀行業和金融方面,第一所銀行——倫敦東方銀行在1845年宣告正式成立[5]:86。1862年7月1日,港督羅便臣推行幣制改革,以銀元作基本法定貨幣,匯率定為一銀元兌換英鎊四先令二便士,港府全部收支亦同時開始均以銀元計算,以解決混亂的幣制,當時市面上流通着墨西哥鷹洋、西班牙銀圓、中國銀錢、澳洲金幣和印度盧比等[5]:91。新貨幣在英國鑄造,同時鑄造銅元作為輔幣。1865年3月3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正式成立。


香港開埠初期政府不收取任何稅款,只依賴賣地及牌照等收入。1844年11月,開埠後不久,港府通過新法規定鴉片零售商須要持牌,牌照由港督核發[5]:80-81。1845年2月又通過《零星包賣鴉片細則》,詳細規定了煙館地點、營業時間和交易方式,至此鴉片成為合法商品[5]:80-81


自1850年代起,港府收取小量稅項,但由於一直不抽關稅,故對香港經濟發展影響甚微。


1861年5月29日,外國商人在香港成立「香港商會」(Hong Kong Chamber of Commerce),結束了商會設立前商人互不相助、各自為政、搶奪同業生意的局面。洋商也透過商會向英國政府表達對華商的不滿,從而獲得在香港的更大利益[5]:93


1856至1866年的十年間,隨着《天津條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簽訂和上海等長江流域城市對外商開放,香港貿易額被上海後來居上[8]。第六任港督麥當奴在任時,決定開徵印花稅以彌補財政赤字,儘管面對大批商人和香港立法局議員上書反對,但因得到英國政府支持,麥當奴仍堅決開徵印花稅,1868年的印花稅收入高達10.11萬元,紓緩了當時的財政危機[5]:97-98



公共事業與建設


隨著香港逐漸發展,公用事業相繼開辦。香港中華煤氣於1861年成立,為香港島提供煤氣,另外,政府於1863年完成興建香港首個水塘——薄扶林水塘,成為當時香港島的淡水供應主要來源。而電力則遲於1889年成立的香港電燈所提供。


1841年6月,中環一帶已有50多座洋房建成,第一條馬路——荷李活道也在此時建成[5]:86。由於香港島山多平地少,因此政府自1852年起陸續進行正式的填海工程,在維多利亞港上填海造地。雖然上環的文咸填海計劃得以於1860年代落成,可是於1856年提議的寶靈填海計劃因為備受反對而未能即時推行,以至中環至銅鑼灣一帶的填海工程至十九世紀末仍未能完成。



開埠不久,英國政府即宣布香港島土地為英國皇家所有,稱為「官地」(Crown Land),並進行拍賣,惟當時銷售情況不佳,商人對投資於這小島興趣不大,土地未能全部售出。义律規定土地只是出租,租用人須每年向政府繳納地租,渣甸洋行經理馬地臣1848年致函下議院,要求港督更改土地政策,減少地租[5]:107-108。至十九世紀末,在經濟發展蓬勃下,華商和英商都積極參與競投土地。洋商又在1889年集資五千萬成立香港置地。



交通


當時陸路交通並不發達,一直只以馬車、人力車和轎子為主,缺乏集體運輸系統。雖然政府於1880年代提議了6段電車路線,但在踏入二十世紀前,只有連接洋人聚居地的山頂纜車於1888年通車。


水上交通方面,以帆船為主,查理·义律實施自由港政策,允許商船自由進出,以吸引外商利用香港轉口貨物[5]:86。開埠初期有鐵行輪船公司經營香港來往英國和香港來往美國定期航班,1866年,太平洋郵船公司開設香港來往三藩市定期航線,海洋輪船公司(又名藍煙通輪船公司,因為旗下輪船煙囱都是漆成藍色的)則設香港來往上海航線[5]:95。當時船隻船身為葡萄牙式設計,帆纜則為中國式的,被稱為「羅沙船」,是一種中葡合璧的帆船[9]。至1870年代,蒸汽船從英格蘭引進香港,開始提供尖沙咀至中環航線的不定期服務,這航線至今演變為橫渡維港的天星小輪航線。


碼頭方面,初期海岸只有竹架碼頭,簡陋非常。1863年1月,灣仔建成了一座木製新頭頭,長250英呎,伸入海中,是香港島首座可供汽船停泊的現代化碼頭,解決了遠洋汽船無法靠岸停泊,只能停留於海港中的問題,新的航運設施推動了早期香港的航運業與貿易業的蓬勃發展[5]:96-97


鐵路運輸方面,在1898年英國剛租借新界後,便建議修築九龍至廣州鐵路,以利於廣州通商的英國商人及以便更容易深入中國,從中獲取更多利益[5]:144。1899年3月,經英方多番遊說後,與清廷簽訂《九廣鐵路合同》,由清廷鐵路大臣盛宣懷簽訂有關草約,原計劃修築121英里,以羅湖橋為界分英、華兩段。英段部分由英國政府負責,資金由英國政府在香港以公債方式集資;華段部分由清政府負責,但由於清廷於歷經多次戰爭後,賠款太重,資金不足,故只能向英國借款修建[5]:145。1910年,耗資130萬英鎊的九廣鐵路英段落成,為單軌鐵路。1911年,隨着九廣鐵路華段也落成啟用,全線九廣鐵路亦告正式貫通。



人口


1841年,英國為全香港島進行人口統計,當時島上只有村民約3,650人,聚居於20多个村落,他們是最早期的香港原居民。


1851年太平天國起義,不少華南商人遷往香港逃避戰亂。香港人口由1851年的33,000多人增加至1865年的12萬多人。香港亦逐漸取代廣州,成為中國沿海的主要轉口港。除了貨物的轉運外,香港亦成為華南中國人移居海外的中轉站。從1851年至1900年期間,逾200萬廣東人及福建人經由香港移居海外,或被運往海地充當苦力。


當時香港的華人圈子及洋人圈子壁壘分明,洋人主要聚居在中環一帶,華人則主要聚居在上環一帶。華人聚居地的衛生問題一直為人詬病。1890年代,華南發生鼠疫。1894年春,在廣州傳出逾10萬人死亡的消息。同年5月,上環太平山街一帶的中國人集中聚居的地區亦爆發鼠疫,每天的死亡人數最多達100人。結果當年之內共有2,552人死於瘟疫,為數約十萬名的華人離開香港,貿易額亦一度大幅下降。之後30年內,鼠疫仍然偶爾出現,1898年至1900年期間,再有1,290人死於鼠疫。



社會民生


教育方面,香港政府於1847年推行公立學校教育制度,補助中文學校的經費,於1873年將教會學校納入在內。而首間官立學校中央書院(今皇仁書院)於1862年開辦。1887年,香港西醫書院成立,為香港大學醫學院的前身,革命領袖孫中山是首屆學生[10]。至十九世紀末,隨着中國清朝的科舉制度沒落、西學的興起和海外地區各大學紛紛建立,一些有識之士和英國商人都渴望香港能建立一所大學,以維護和擴展英人在香港的利益,在香港政府與英商的籌劃下,香港大學在1911年3月正式成立,並通過了《1911年大學條例》(University Ordinance 1911[11]。大學歸併了已開辦的西醫書院和工學院,再加上增辦的文學院構成,早期學生都是男寄宿生[5]:136-138


居住環境和衛生方面,當時隨着華人人口不斷增加,居住區高度密集,街道破舊不堪,衛生設備落後,部分人更在家中飼養家禽,衛生惡劣,造成臭氣薰天。其後港府禁止市民在家養豬、羊及其他動物。1851年12月28日,華人居住區發生災難性大火,由於房屋多為木建築,火勢一發不可收拾,472間中式房屋被燒毀成灰燼,整片區域一夜間變成了焦土。事後港督般咸規定以後所建造房屋都須以磚頭和石塊作建材,樓房間保持足夠空間作緊急逃生用[5]:87-88。太平山街上,有廣福義祠專門作為貧困華人暫居的地方,部分流浪死者會被安置在義祠中,等候運回家鄉,義祠內衛生條件較差[5]:102-103。港督寶雲任內成立了衛生委員會,但未能足夠發揮作用,馬師決定重組該會並增加非官守委員人數,提高委員會的權力,加快改善環境衛生,1887年9月在港督金馬倫的主持下,《公共衛生條例》獲立法局通過,取消成立健康局的建議,但增加衛生委員會的人數[5]:124-125


醫療方面,最早建立的華人醫院為1872年創立的東華醫院,為上環華人居住區的市民提供醫療服務,而貧病露宿者也不必再到廣福義祠,可改到東華醫院得到診治。1874年,西營盤醫院(政府公立醫院)成立,為是香港第一所非軍用的政府醫院。當時的主要醫院還包括那打素醫院及雅麗氏紀念醫院等。1884年,聖約翰救傷會在香港成立。


1894年,香港爆發鼠疫(俗稱黑死病),這場鼠疫據說源頭來自雲南,然後隨着雲南對外貿易、鴉片販運和人民流徙而傳至香港[12]。1894年5月10日,署理輔政司宣佈香港為鼠疫疫埠,並緊急頒佈防疫條例,試圖遏止疫病的蔓延,此時市民在驚惶失措下慌忙逃離香港,香港政府的紀錄顯示在疫症發生的一年裏,2,679個病人中有2,485人去世,死亡率接近93%[13]。為徹底清除瘟疫病毒,衛生人員下令封閉上環太平山區,區內民居亦悉數拆毀,改建為公園,成為了今天的卜公花園[5]:134。至同年7月,疫情才開始稍為緩和[14]:頁257


治安方面,1844年港府頒佈宵禁令,禁止市民於晚上11時後夜遊以解決日益增加的搶劫和盜竊等罪案,在香港警隊未成立時,警察裁判司堅偉少校(Captain Caine)常親自率士兵夜間巡邏[5]:82-83。香港警隊於1844年5月1日正式成立,早期的警察事務極為廣泛,除了負責公共安全,亦需要肩負起人口登記、出入境事務、海關、消防、稅收、簽發牌照(包括出生證明書、身份證、商業、轎子、山兜、人力車、車輛、妓院、大煙及狗等)、郵政、小販管理及潔淨局的相關事務等等[15]。至1847年,警察總人數增至約150人,印籍佔81人、歐籍佔50人、華籍則佔24人。第二任港督戴維斯頒布《人口登記條例》,執法人員可隨時向形跡可疑者查閱人口登記證。



1841年,英國在香港島上建立第一所監獄——中央監獄(1899年修訂《監獄條例》,次年中央監獄改名「域多利監獄」,以紀念英國維多利亞女王[16]),當時華人囚犯和洋人囚犯的待遇很不同,華洋分開囚禁,華囚的囚倉異常擠擁,外國犯人的空間卻大四到五倍[17]。華囚也須接受殘酷的獄刑對待,至1877年具有人道主義思想的港督軒尼詩關注華囚的待遇和被虐情況,提倡單獨囚禁制度、又規定華囚只可鞭笞一次、不再吃懲罰性飲食和公開鞭打等,華囚的牢獄生涯漸得到改善[5]:119-121


香港社會當時充斥着各式地下賭館,政府雖已明令不准開設賭館和積極進行禁賭,但成效不彰,有些地下賭館經營者更趁機賄賂政府官員以保證賭館的豐厚收入。面對此世風日下的劣況,第六任港督麥當奴決定對賭博採取較寛容的態度,考慮進行賭博合法化,並從中抽稅,彌補政府收入的不足。麥當奴上任前,兩位前任港督都曾提出賭博合法化建議,但英政府致力反對,認為香港須維護英國的社會道德觀念。但在麥當奴力陳推銷下(例如認為賭風已難遏止,任其地下發展將導致更多犯罪活動等),賭博最終還是解禁。1867年5月,香港立法局決議賭博合法化,同年7月1日起賭禁撤銷,賭館須領牌並在登記官監督下經營。1868年8月至1869年6月,政府獲取賭稅收入從1萬增至22萬元。幾年後,由於賭博導致的問題浮現,如更多人終日沉迷賭博、打家劫舍、治安日差和動盪不安等等,在市民尤其是教會致函英國政府反對下,終在1872年恢復禁賭[5]:99-101



媒體與文化


報業方面,首份報刊《華友西報》(The Friend Of China)於1842年3月17日創刊,在此之前《香港公報》(Hong Kong Gaeete)已在英軍支持下刊印,但嚴格來說那只是一份官報。1845年,《德臣西報》(China Mail)創刊,本報由鴉片商渣甸支持,立場親英商利益為主[5]:115-116。至1853年,首份華文報《遐邇貫珍》創刊,內容傳揚基督教為主,也向華人讀者介紹西方歷史、地理、科學、文學、政治、宗教各方面的知識及報導中西新聞。《孖剌西報》於1858年創刊中文附刊《中外新報》,內容主要報道船隻和貨物資料。


1858年《華友西報》因報道了讉責高官的消息而一度被迫停刊,可見當時新聞自由度較低及只能閱讀官方認可的內容[5]:116。後期,陳靄庭在首名華人大律師和首名華人立法局議員伍廷芳支持下創辦《華字日報》,四大寇之一陳少白又於1899年在港創辦《中國日報》,內容宣揚革命思想。十九世紀後期,隨着中文報刊數目增加,報刊內容也有轉變,以政治性內容和報道滿清政權腐敗的內容為多,宣揚反清思想,因為當時清政府不接納任何反對聲音,這使香港日後發展成推翻滿清的革命份子立足地[5]:116


文娛藝術方面,大會堂圖書館和博物館被視為高尚的地方,只讓洋人內進,華人則只能於指定時間內使用圖書館。



防衛與軍事


1884年,香港水警總部在九龍尖沙咀建立,負責看管港內的船隻[5]:111。水警總部已在1996年停用,現已列為法定古蹟,經翻新現址成為小型購物商場連酒店1881 Heritage。



天災


1874年9月,颱風吹襲香港,是為甲戌風災,造成2,500多人遇難,185艘漁船及35艘遠洋輪船沉沒[14]:頁186,另有455隻船受損[14]:頁186,財物損失達500萬港元[14]:頁186,大量建築被摧毀,多個沿海和居民區、村落被夷為平地。


1889年5月29至30日發生特大暴雨成災,44人死亡及失蹤[18]、6人受傷[18],並創下至今最高日雨量,達697.1毫米[19],低窪地帶被豪雨淹沒,山頂的泥石如瀑布般不斷傾瀉而下。這場暴雨被當時官方形容為「一場殘酷的、帶着雷電轟鳴的大暴雨」[5]:131



圖片集




参考文獻





  1. ^ Jan Morris著,黃芳田譯. 《香港1840-1997 大英帝國殖民時代的終結》. 城邦出版社. 2006: 96頁. ISBN 986-7247-38-8. :中所引1844年庫政司馬丁及第九十八軍團陸軍中尉布萊吉曼語。


  2. ^ James Hayes. 《新界百年史》. 


  3. ^ 香港故事 一場被抹去的香港新界戰事—新界六日戰. 香港01. 2017-08-23 [2017-10-25]. [永久失效連結]


  4. ^ 英軍與鄉民爆六日戰爭. 香港商報. 2017-06-01 [2017-10-25]. 


  5. ^ 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15.32 爾東,周海燕 編,《香港歷史之謎》(2007年4月),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ISBN 978-962-973-634-7


  6. ^ 立法會歷史“首”之花絮 (PDF). 立法會秘書處. 


  7. ^ 第二十一章 : 歷史:初期發展. 香港年報. 2003. 


  8. ^ 《香港總商會百年史》


  9. ^ 馮邦彥. 《香港產業結構轉型》 香港早期的產業結構:以轉口貿易為主導. 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 頁33. ISBN 978-962-04-3641-3. 


  10. ^ 孫中山. 葉匡政, 编. 《孫中山非常言:論道1896-1925》 第1版. 北京: 人民日報出版社. 2011年4月: 頁204. 


  11. ^ 香港大學傳訊及公共事務處. 香港大學條例 香港法例第1053章 (PDF). 2015年12月. 


  12. ^ 卡露·班尼德(Carol Bendict). 《十九世紀—腺鼠疫在中國》. 


  13. ^ 香港華仁書院. 鼠輩橫行 1894年爆發的香港鼠疫 (PDF): 頁25. [2017-10-2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1-03). 


  14. ^ 14.014.114.214.3 湯開建 蕭國健 陳佳榮. 《香港6000年(遠古-1997)》. 麒麟書業有限公司. 1998年. ISBN 9622321232. (繁体中文)


  15. ^ 早期的警務工作


  16. ^ 早期域多利監獄是怎樣的?. 中區警署. 


  17. ^ 域多利監獄的生活是怎樣的?. 中區警署. 


  18. ^ 18.018.1 歷年雨災造成嚴重傷亡統計(1884-2002年)(第110頁) (PDF). 香港天文台. 2003年. (繁体中文)


  19. ^ 一山還有一山高:1889年的世紀大暴雨. 香港天文台. 2016年12月20日. (繁体中文)




參見



  • 中英南京條約

  • 广州历史

  • 广州十三行

  • 上海開埠

  • 山頂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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