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丘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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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8年6月8日) |
葵丘之会,又称葵丘会盟、葵丘之盟,是春秋时期诸侯会盟事件。
目录
1 历史
2 禁令内容
2.1 其他版本的禁令内容
3 考古
4 参考条目
5 另见
历史
前651年,齐桓公在葵丘(今中国河南省民权县),召集鲁国、宋国、卫国、郑国、许国、曹国等国相会结盟,规定同盟国都要言归于好,齐桓公颁布了天子禁令五条。周襄王派宰孔参加,并赐王室祭祀祖先的祭肉给齐桓公。这表示周天子承认齐桓公的霸主地位,标志着齐国的霸业达到了顶峰。
《春秋穀梁傳》、《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都记载了葵丘之会。《春秋穀梁傳》所记的五条禁令是现存最早的记载。
禁令内容
- 不可壅塞水源
- 不能阻碍粮食流通
- 不可改换嫡子
- 不可以妾为妻
- 不可让妇人参与国事[1]。
其他版本的禁令内容
- 要尊贤育才
- 不可不让士世袭官职、不可随便杀死大夫[2]
考古
在民权县城东黄河故道北岸有葵丘台遗址。
参考条目
^ 《春秋穀梁傳》僖公九年,“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
^ 《孟子·告子下》,“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葵丘之会内容
另见
- 诸侯会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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