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




關係結束,通常簡稱為分手、失戀,是以死亡外的任何方式終止親密關係。這個詞不太適用於已婚夫婦,已婚分手通常被稱為分居或離婚。蘇西奧巴赫(Susie Orbach,1992)認為,約會和同居關​​係的分手可能會比離婚更痛苦,因為這些非婚姻關係的社會認知程度較低。




目录






  • 1 模型


    • 1.1 导致分手的阶段


    • 1.2 分手的循环


    • 1.3 预示着婚前分手的因素




  • 2 分手的方式[5]


    • 2.1 1.被動分手


    • 2.2 2.主動分手


    • 2.3 3.協議分手


    • 2.4 4.其他/自然淡出




  • 3 後分手反應[6]


  • 4 分手放不下的面對方式[8]


  • 5 链结解除理论


  • 6 参考文献


  • 7 參看





模型


已经有若干解释关系破裂过程的心理学模型,许多人认为“关系破裂分阶段”。[1]



导致分手的阶段


L. Lee[2]提出,最终导致分手有五个阶段。





  1. 不满意 – 一方或双方对关系不满意


  2. 暴露 – 双方都相互认识到关系中的问题


  3. 协商 – 双方都试图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4. 解决与转型 – 双方都协商的解决方案去做


  5. 结束 – 提出的解决方案无法纠正问题,未能采取更好的解决办法




分手的循环


Steve Duck概述了关系破裂的六个阶段循环,[3] 包括




  1. 对双方关系不满

  2. 社会退缩

  3. 对不满的原因探讨

  4. 公开承认


  5. 整理记忆


  6. 重塑自己的社会价值观




预示着婚前分手的因素


Hill、Rubin和Peplau[4]找到了5个婚前分手的因素:




  1. 关系中不平等的参与

  2. 年龄差异

  3. 不同的教育诉求

  4. 智力差异

  5. 身体吸引力的差异




分手的方式[5]



1.被動分手


Tashiro and Frazier (2003)稱之為非提出者(noninitiator),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被」結束了這段關係。可能是突然被告知、或者是不知不覺的被劈腿、對方人間蒸發等等。一般來說,被動分手者會有比較多的哀傷、難過、自責或怨恨對方等等情緒。



2.主動分手


Tashiro and Frazier (2003)稱之為提出者(initiator),自願決定要分手,或是主動提出分手的人。很多人都誤以為提分手的人不會難過,但實際上他們很可能只是早一步開始難過而已。研究發現,主動分手則在分手這個決定之前,就會經歷過一段難過、掙扎、不知道要怎麼跟對方說的階段,有些時候,正是他們對感情感到無力、不知道該如何繼續、覺得很痛苦、甚至是忍受不了對方與其他人界限不明的關係,所以才最後做出這樣的決定。(一般來說,他們比起被動分手者則有更多的罪惡感、猶豫、不知道是不是要復合等等的情緒。)



3.協議分手


或許這是大家都想要的情況,好聚好散,慢走不送,只不過很可惜的它發生的機率通常最低,可能是外在的因素、各自都有新的對象、或者都願意接受這段關係之中,有兩個人都無法解決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看起來是「協議」的分手,實際上還是蘊含著一個權力比較高的主動分手者,以及一個權力比較低的被動分手者,對前者來說,分開是一種決定,對後者來說,分開只是一種成全。



4.其他/自然淡出


用漸漸消失的方式淡化離開,或是其他更複雜的歷程。例如,你以為分手一定可以明確分成主動或被動嗎?何思瑩 (2008)的研究指出,或許並不是如憨人想得這麼簡單,關係的結束其實是一種互相建構的過程,對感情不滿的人不一定是提分手的人,被甩的人也並不全然是那個不情願的人。



後分手反應[6]


許多研究發現,在失戀之後大部分的人會經歷「自我懷疑」(self-doubt)的階段,開始重新思考自己的價值、人生的意義、以及過往自己所相信的事情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大部分的人都會在下面兩個階段(Dual-Process Model)之內反反覆覆、來來回回:


一、侵入性反應:這是一種失落導向的反應,你會不斷想起前任、不斷地想要再和他復合、一直想到過去兩個人相處的美好回憶,把自己浸泡在悲傷的情緒裡面,試圖去沙盤推演兩個人之間還有沒有別的可能等等。


二、逃避性反應:這是一種復原導向的反應,你不想要再像上面這樣昏昏噩噩、一事無成了,所以你想要變好,把心力聚焦在工作或者是其他事情上面,透過分心來壓抑自己悲傷的情緒,告訴自己不去想就不會痛,往前走就能放下,可能會開始嘗試新的生活、找新的朋友、甚至是無縫接軌等等。


人家說「時間能帶走一切傷痛」是真的嗎?基本上是真的,整體來說分手半年後失落分數會顯著下降,不過半年後的下降便沒有太過明顯了。換句話說,分手後的「半年」大約是急性症狀下降減少最快的時候。[7]



分手放不下的面對方式[8]


陳俊欽精神科醫師在《放不下,那就提著吧!》一書指出,分手放不下的處理方式得回溯⼀個普遍被忽視的概念:救急,這個概念跟急診的觀念是⼀樣的:我們但求⼈不要死掉,所有的⼯作都是在維持現狀、不要讓問題更進⼀步惡化為基準,⾄於最根本的病因──那以後再來慢慢找。因此,面對感情上面重大的失落,你需要兩階段的OK 繃:


1.急性期的包紮:由於行動和感覺是最高的場次,你可以透過運動、旅遊、寫日記、去其他的地方生活,來暫時做急性期的包紮。這些活動共同的點都是「行動」,所以遠遠超越知覺、情緒、認知的層次,可以讓你的注意力暫時放在你正在做的事情上面,而忽略了內在的感受。


2.慢性期的治療:俗話說逃避並不可恥而且有用,但是一直逃避是沒有用的,因為最終你還是得面對自己的問題。利用前面的方法包紮以後,你還是需要回過頭來,好好的療癒自己「失去所愛」的創傷。



链结解除理论


1976年,社会学家黛安·沃恩提出的“链结解除理论”(uncoupling theory)提到,在关系破裂的动态过程中有一个“转折点”,只有在事后才能发觉。在转折点之后是一段过渡期,伴侣的其中一位会潜意识地知道他们的关系即将终结,但仍坚持一段时间,有时会达到几年。[9]


沃恩认为分手过程对提出者与回应者是不对称的:前者“已经开始悼念关系的失去,并且对没有另一方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了心理准备。”[10] 后者必须追赶:“做出自己从关系中抽出的转变,需要不再对提出者和两人关系抱有幻想,并且合理化分手这件事情” 。[11]


因此沃恩认为“从关系中抽离出来需要对自我在几个层面上重新定义:在私人想法上、伴侣之间以及关系存在于的更大社会背景中”。[12] 她认为“当伴侣定义了他们自己,并且被其他人定义为分开的而且各自独立(作为伴侣不再是身份认同的主要来源)时,链结解除就算是完成了”。[12]



参考文献





  1. ^ Harvey, p. 106


  2. ^ Lee, L. Sequences in Separation: A Framework for Investigating Endings of the Personal (Romantic) Relationship.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984, 1 (1): 49–73. doi:10.1177/026540758401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0-25). 


  3. ^ Steve Duck et al, The Basics of Communications (2011) p. 151 Table 6.2


  4. ^ Hill, Charles T.; Rubin Zick; Peplau Letita Anne. Breakups Before Marriage: The End of 103 Affairs.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1976, 32: 147–168 [26 September 2012]. doi:10.1111/j.1540-4560.1976.tb02485.x. 


  5. ^ 分手心理學CH1:離開的100種方法 - 失戀花園|海苔熊專欄. 失戀花園. 2016-09-11 [2017-09-11] (中文(台灣)‎). 


  6. ^ 失戀花園. 


  7. ^ 失戀大調查. 


  8. ^ 陳俊欽精神科醫師. 放不下,那就提著吧!. 失戀花園. 


  9. ^ Vaughan, Diane. Uncoupling – Turning Points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ISBN 0-679-73002-8.  p. 81 and p. 218n


  10. ^ Vaughan, p. 60


  11. ^ Vaughan, p. 154


  12. ^ 12.012.1 Vaughan, p. 6




參看



  • 失恋

  • 离婚

  • 精神负担英语Emotional baggage

  • 感情纽带

  • 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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