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




五口通商指清朝政府將五個沿海城市——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根據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定闢为通商口岸。後又制定《中英五口通商章程》進一步規定通商相關事宜。在英國之後美國、法國等也訂立條約取得同樣的權利,即《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


五口通商以前,清朝政府只有廣州一地允许有限的一口通商,廣州亦比一口有限通商後繁榮而且貿易量大增,五大商埠則成為中國由清末到中共建政初期中國和西方主要貿易而且是中國最繁榮的城市。大量的商貿往來使五大商埠非常繁盛,與內陸以農立國重視農業的城市在經濟上有很大的差距,西方各國的學術、科技、政治制度思想、經濟、文化開始由五口通商城市漫漫傳入中國。而五口通商亦帶動了廣東廣州一帶、福建沿海以及江南的發展,而且接觸現代化科技,部分清史學家認為五口通商為中國滿清屈辱史的開端,但很多近代史學家認為五口通商是近代中國真正起點。[1]


五口通商城市和香港是中國和西方主要貿易的城市,這些城市之間的人口往來越來越多,而且有了不少歐美商人,由1842年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維持了107年相對內陸城市的繁盛時期,特別是清末時期,這些港口相對內陸城市繁盛很多。



另見



  •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 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

  • 五口通商大臣

  • 一口通商



參考





  1. ^ http://v.ifeng.com/history/wenhuashidian/201212/e13ccf92-ad31-4ded-870a-e435f1a931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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