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諮詢委員會
古物諮詢委員會(英语:Antiquities Advisory Board),是一個香港法定機構,委員會由各有關領域的專門人才組成,就古物古蹟事宜向「古物事務監督」(現為發展局局長)提供建議。
目录
1 職能
2 組成
3 委員會成員
3.1 2017年至2018年
3.2 2015年至2016年
3.3 2013年至2014年
3.4 2011年至2012年
4 歷任主席
5 外部連結
6 參考資料
職能
古物諮詢委員會得出的建議,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古物古蹟辦事處執行有關決定,包括決定香港法定古蹟及評定香港歷史建築級別。
組成
根據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全數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由香港行政長官任命,其中一名委員會被任命為主席。[1]因此,歷屆委員中大多不是考古學家或歷史學家,而為政客、商家或其他領域的人士。
委員會成員
2017年至2018年
|
|
|
資料來源: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成員
2015年至2016年
|
|
|
資料來源: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成員
2013年至2014年
|
|
|
資料來源: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成員
2011年至2012年
|
|
|
資料來源: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成員
歷任主席
何承天(2003年4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陳智思(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林筱魯(2013年1月1日-)
外部連結
官方网站(繁体中文)(简体中文)(英文)
參考資料
^ 香港法例第53章
|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