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区的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划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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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级行政区 省 直辖市 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
副省级行政区 副省级市 副省级自治州 副省级市辖区 |
地级行政区 地区 地级市 自治州 盟(內蒙古) |
副地级行政区 副地级市 省直管市 省直管县 省直管区 |
县级行政区 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可称“地方” 县 自治县 县级市 市辖区 旗(內蒙古) 林区 特区 特别行政区 工农区(已废除) |
类似县级单位 行政管理区 管理委员会 |
乡级行政区 乡 民族乡 镇 街道 苏木(內蒙古) 县辖区 |
类似乡级单位 行政管理区 管理委员会 地区办事处(北京) 农场、监狱、大学城等 |
村级行政区划单位 非行政区,无本级政府机构,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行政村 社区 嘎查(內蒙古)、牧委会(青海) |
其他术语 地理大区、经济区 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 计划单列市、较大的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 经济特区、开发区、新区 经济发达镇 (擬升格為縣級市或市轄區的鎮) |
历史:清朝 → 民国 → 共和国 |
不设区的市,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制市中,其内部不设立市辖区的市。这里的“市辖区”是指“区人民政府”所对应的县级行政区,而不是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委员会等所对应的“行政管理区”(如开发区、高新区、嘉峪关市自行设立的区等等)。而区人民政府的设立、撤销要经过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准。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相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则采用间接选举产生。
目前,所有的县级市均不设市辖区,所以他们都属于不设区的市。另外还有5个地级市作为特例也不设立市辖区,包括广东省的中山市、东莞市,海南省的三沙市、儋州市,甘肃省的嘉峪关市(嘉峪关市自行设立的区是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市辖区),被称为“直筒子(地级)市”。这5个地级市也具有“设区的市”的法律权责。
由于绝大部分的地级市都设立市辖区,所以立法上所称的不设区的市常常被和行政上的县级市被认为外延相同,实际上二者无论是内涵定义还是外延范围都不一致。
1982年宪法颁布以后,不设区的市中,曾经的地级市有:
黑龙江省,七臺河市,1983年时列于地级市之列,1984年始设区
河南省,濮阳市,1983年时列于地级市之列,1985年始设区
湖北省,十堰市,1983年时列于地级市之列,1984年始设区- 湖北省,宜昌市,1983年时列于地级市之列,1986年始设区
- 湖北省,沙市市,1983年时列于地级市之列,1994年与荆州地区合并为荆沙市(1996年改荆州市)后始设区
- 湖北省,襄樊市,1983年时列于地级市之列,1984年始设区
- 湖北省,荆门市,1983年升格为地级市,1985年始设区
- 湖北省,鄂州市,1983年升格为地级市,1984年始设区
湖南省,岳阳市,1983年升格为地级市,1984年始设区- 广东省,茂名市,1984年始设区
- 广东省,佛山市,1984年始设区
- 广东省,江门市,1984年始设区
- 广东省,深圳市,1990年始设区(此前为办事处,非正式区建制)
- 广东省,珠海市,1984年始设区
- 广东省,韶关市,1984年始设区
- 广东省,东莞市,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一直未设区
- 广东省,中山市,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一直未设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1983年升格为地级市,1984年始设区
海南省,海口市,1990年始设区- 海南省,三亚市,1987年升格为地级市,2014年始设区
- 海南省,三沙市,2012年6月21日设立地级三沙市。未设区
- 海南省,儋州市,2015年2月19日升格为地级市。未设区
四川省,泸州市,1984年始设区- 四川省,德阳市,1984年始设区
贵州省,六盘水市,1987年始设区
云南省,东川市,一直未设区,1998年撤消改设昆明市东川区
甘肃省,嘉峪关市,2009年12月1日设置的3个市辖管理区结束了嘉峪关市不设区的历史,但这些市辖管理区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作为正规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市辖区”,所以嘉峪关市仍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设区的市”。- 甘肃省,金昌市,1984年始设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一度视为地级市,但未设区
参考文献
- 陈潮:《中国行政区划沿革手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2000年
参见
- 市辖区
地级市
- 设区的市
- 较大的市
- 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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