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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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名,又稱戒名、法諱,為佛教徒使用的名字,類似於天主教的教名。佛教出家眾在進行出家儀式時,由主持儀式的和尚賜與。在完成出家儀式後,佛教僧侶就會抛棄原來的姓名,改用法名,象徵抛棄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眾信徒,在參與三皈依、授戒儀式,或信徒過世的喪禮時,可以由主持和尚賜與一個法名,但是在家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會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參與佛教活動時,才會使用法名。
在漢傳佛教傳統中,在法名之外,依循漢人習慣,有時會由和尚取第二個姓名,對應於表字,稱法字。在法名與法字之外,依循取別號的習俗,僧侶通常可以自行取第三個姓名,稱法號。一般來說,法名終身不改,但是僧侶可以取數個不同的法號。對長老時,資淺的出家眾自稱其法名,但是一般俗人為表尊敬,會以法號來稱呼僧侶。
目录
1 各國習俗
1.1 中國
1.2 日本
2 其他用法
3 註釋
各國習俗
中國
在中國,受漢名的影響,佛教僧侶以釋為姓,在姓之外,使用法名,對應到名諱。在法名之外的名字,有法字,對應到表字,稱法號,對應到號。在禪宗中,有僧譜,就如同世俗的宗譜一般,記載著擁有這個傳承的僧侶法名,類似於譜名。屬於這個傳承的僧侶,使用的法名,第一個字代表他在僧譜上的輩份。
一般在家眾,接受三皈依與受五戒、受菩薩戒或在喪禮時,也會取一個法名,但不使用釋為姓,仍使用原有的姓。在日常生活中,仍使用原有名字,但是在參與佛教活動時,則使用法名。如果在家眾正式出家,除了抛棄原有俗名外,也會抛棄在家時使用的法名,另取法名。
日本
在日本,通常死者都會有一個日本佛教式的法名,如日本大名織田信長,死後法名為總見院殿贈大相國一品泰巖尊儀。
其他用法
在道教中,出家道士也會使用另一個姓名,也被稱為法名,或是道號。
基督宗教的教名,又被漢譯為法名[1]。
註釋
^ 《稱謂雜記》:「鄭一官既受西番洗禮,乃用法名尔古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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