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 (棒球)




得分英语:Run or score),是棒球運動中的一個名詞,指打者將投手投出的球擊出到界內,使跑者依序從一壘、二壘、三壘到本壘經過的方式稱為棒球的得分方式,一般每個打者完成此動作時皆算1分。
















































圖示說明

圖示

代表意思

可能情況
棒球跑壘1.gif 打者尚在打擊區 打者剛進入打擊區
打者被投手三振
打者選到四壞球保送
棒球跑壘2.gif 打者上一壘 安打上壘
犧牲觸擊
野手選擇
棒球跑壘3.gif 打者上二壘 安打上壘
犧牲觸擊(較不可能)
野手選擇
盜壘
棒球跑壘4.gif 打者上三壘 安打上壘
犧牲觸擊(較不可能)
野手選擇(較不可能)
盜壘
棒球跑壘5.gif 打者回本壘
全壘打
犧牲觸擊(較不可能)
野手選擇(較不可能)
盜壘(較不可能)

如上五個圖即為跑者從一壘、二壘、三壘到本壘經過的方式稱為棒球的得分方式。



棒球規則條文


擊球員能打出跑完各壘回到本壘的球叫全壘打。多數本壘打球都從界內外場地區飛出圍欄。裁判人員包括一名主裁判三名司壘裁判員和若干名記分員。司球裁判員負責使用規定手勢同時喊出“球”或“擊”。司壘裁判員判定安全和出局。
1869年美國成立世界上第一個職業棒球隊。1871年美國成立全國職業棒攻方隊員擊球後跑完一、二、三壘,回到本壘得1分。如攻方隊員3人出局&無人跑回本壘,攻方得零分,攻方變成守方。[1]
以下有幾種情況在跑著得分時應該要注意計算方式:


  • 如果第三個跑著在本壘出局,則該得分不算;但是在第三個跑著在本壘出局前同時間有跑者先回來時,前面有先回來的跑著應該要算有得分。

打點的記錄 (棒球規則10-4章):
擊球員的安打、犧牲觸擊、犧牲飛球或因內野球的出局,及野手選擇等,致使跑壘員得分,或在滿壘時因四死球;妨礙及妨礙跑壘而致使擊球員成為跑壘員之故,使跑壘員給予本壘得分的記錄時,擊球員均給予打點的記錄:



  • 無跑壘員時,擊球員擊出全壘打者,記錄為打點一。壘上有跑壘員,擊球員打出全壘打時,應記錄以該全壘打所獲得之得分數相等的打點數。

  • 無出局或一出局,若處理擊球的野手失誤時,三壘跑壘員得分者,應判斷其如無失誤,跑壘員是否能得分,若無失誤而認為仍可得分者,擊球員給予打點。

  • 擊球員打成為順封雙殺或逆封雙殺滾地球,縱然使跑壘員返回本壘,但該擊球員不給予打點,但是隊伍得分照算一分。

  • 擊球員如擊出雙封殺,致使第一出局成立後在一壘(或一壘以外的壘)要使第二出局的傳球因野手漏接之故,該野手被記錄為失誤時,縱然跑壘員得分,對於擊球員仍不給予打點。

  • 野手持球過久或做無作用的對壘傳球造成跑壘員得分時,記錄員對擊球員是否給予打點,應參酌下列基準決定之。即跑壘員不管其失慮行為繼續跑壘而得分者,對擊球員記錄為打點,但如果跑壘員一旦停止,發現此失慮行為後,再繼續跑壘而得分者,應記錄為因野手選擇的得分,對擊球員不給打點。[2]



參考資料





  1. ^ 棒球簡介


  2. ^ 棒球規則 :第十章-記錄規則 - 台灣棒球維基館




相關條目



  • 安打

  • 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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