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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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大陸委員會會徽 | |
基本資訊 | |
機關類型 | 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
所屬部門 | 行政院 |
員額 | 288人 |
年度預算額 | 新台幣10.71億元(2013年) |
授權法源 | 行政院組織法、大陸委員會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主任委員 | 陳明通 |
副主任委員 | 邱垂正(政務)、陳明祺(政務)、李麗珍(常務) |
主任秘書 | 華士傑 |
任命者 | 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
任期 | 無任期保障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6處5室 |
附屬機關 | 2辦事處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91年2月7日(2018年7月2日組改) |
聯絡資訊 | |
陸委會所在地:中央聯合辦公大樓 |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5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 |
電話 | +886 2 2397-5589 |
網站 | www.mac.gov.tw |
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是中華民國統籌處理海峽兩岸事務的專責行政機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台湾事务辦公室對應。成立於1991年1月,目前亦在香港及澳門各設有代表機構——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大陸委員會澳門辦事處。
目录
1 沿革
2 組織
2.1 委員、顧問與諮詢委員
2.2 內部單位
2.3 所屬機關
2.4 附屬組織
3 歷任主任委員
4 稱呼問題
5 相關組織
6 参考文献
6.1 引用
6.2 来源
7 外部連結
沿革
1987年11月,中華民國政府開放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以及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和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兩岸民間往來日趨密切。1988年8月,行政院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兩岸事務。1990年4月,行政院特別擬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1991年1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月28日公布施行、成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2010年2月3日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未來將改制更名為「大陸委員會」成為正部會級機關,且原本蒙藏委員會裁撤擬併入該會[1]。2017年5月22日,立法院初審通過《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改為只會併入部分蒙藏委員會業務[2]。2018年5月16日完成朝野協商。
2018年5月22日《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三讀通過,副主委3人改為2人為政務職,1人為常任職[3]。
2018年6月13日公布制定《大陸委員會組織法》。同年7月2日摘去「行政院」前銜,更名為大陸委員會,正式成為正部級機關[4]。
組織
委員、顧問與諮詢委員
- 主任委員
- 副主任委員(政務2人、常務1人)
- 主任秘書
- 委員(17~27人)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目前委員包括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及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 、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委員會、中央銀行、海洋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業委員會、國家安全局等部會首長。
- 副主任委員(政務2人、常務1人)
- 顧問/諮詢委員
目前遴聘之顧問有4人,諮詢委員有21人。
顧問列席本會委員會議;本會並每月召開諮詢委員會議。
內部單位
設6處5室
- 綜合規劃處
- 第一科/ 民意調查及綜合業務
- 第二科/ 策略規劃
- 第三科/ 大陸情勢研判
- 第四科/ 政策研究
- 資研中心/ 兩岸資訊服務及本會出版管理
- 文教處
- 第一科/ 文教相關中介團體督導、體育交流業務
- 第二科/ 教育及學術科技交流業務
- 第三科/ 藝文、宗教交流及綜合業務
- 第四科/ 大眾傳播交流業務
- 經濟處
- 第一科/ 臺商輔導、服務及大陸投資業務
- 第二科/ 旅行、涉外經貿及陸資來臺業務
- 第三科/ 兩岸經貿、財金及綜合業務
- 第四科/ 農漁、環保及「小三通」業務
- 第五科/ 交通、航運及郵電業務
- 法政處
- 第一科/ 衛生綜合業務
- 第二科/ 中介事務
- 第三科/ 司法業務暨專業交流
- 第四科/ 法律事務
- 第五科/ 社會交流暨移民事務
- 港澳蒙藏處
- 第一科/ 情勢之蒐集與研判
- 第二科/ 居民之聯繫、接待與交流業務
- 第三科/ 政策及法規之研究及規劃
- 第四科/ 綜合管考工作
- 聯絡處
- 第一科/ 國會聯繫及其相關諮詢服務
- 第二科/ 新聞發布與聯繫、禮賓
- 第三科/ 大陸政策宣導及綜合業務
- 第四科/ 海外聯絡、政策宣導及資料編譯
- 人事室
- 主計室
- 政風室
- 秘書室
- 資訊室
所屬機關
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駐地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陸委員會澳門辦事處(駐地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附屬組織
- 中華發展基金
- 海峽交流基金會
歷任主任委員
任別 | 圖片 | 姓名 | 政黨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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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啟揚 | 中國國民黨 | 1991年2月7日 | 1991年5月31日 | |
2 | 黃昆輝 | 中國國民黨 | 1991年6月1日 | 1994年12月14日 | |
3 | 蕭萬長 | 中國國民黨 | 1994年12月15日 | 1995年12月3日 | |
代理 | 高孔廉 | 中國國民黨 | 1995年12月4日 | 1996年2月27日 | |
4 | 張京育 | 中國國民黨 | 1996年2月28日 | 1999年1月31日 | |
5 | 蘇起 | 中國國民黨 | 1999年2月1日 | 2000年5月19日 | |
6 | 蔡英文 | 無黨籍 | 2000年5月20日 | 2004年5月19日 | |
7 | 吳釗燮 | 民主進步黨 | 2004年5月20日 | 2007年4月11日 | |
8 | 陳明通 | 民主進步黨 | 2007年4月12日 | 2008年5月19日 | |
9 | 賴幸媛 | 台灣團結聯盟→無黨籍 | 2008年5月20日 | 2012年10月1日 | |
10 | 王郁琦 | 中國國民黨 | 2012年10月2日 | 2015年2月16日 | |
11 | 夏立言 | 無黨籍 | 2015年2月17日 | 2016年5月20日 | |
12 | 張小月 | 無黨籍 | 2016年5月20日 | 2018年2月26日 | |
代理 | 林正義 | 無黨籍 | 2018年2月26日 | 2018年3月19日 | |
13 | 陳明通 | 民主進步黨 | 2018年3月19日 | 現任 |
稱呼問題
以往中國大陸的媒體報道中,陸委會是唯一得以照原名稱呼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部會,但亦有把陸委會稱為「臺灣當局大陸事務部門」之情形。而其他部會皆遭其單方面修改,如稱內政部為「內政部門」等等。
2014年2月間,時任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訪問中國大陸,中國大陸官方的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新社、《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國臺灣網等媒體,都依循大陆官方标准,称王郁琦为“台湾方面大陆委员会负责人”,在南京会谈现场,中國大陸国台办发给媒体的手册中,也依此称谓。[5]
相關組織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華民國
|
参考文献
引用
^ 本院擬撤回520前送請立法院審議尚未進行審查之法案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6-08-14.,2016-6-23
^ 陸委會組改 蒙藏不併入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8-05-22.
^ 陸委會組織法立院三讀 明定副主委3人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8-05-22.
^ 陸委會副主委 陳明祺李麗珍確定出任 2018-6-22 中央社
^ 直称台湾陆委会 陆媒松绑. 中国时报. [2014-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9) (中文).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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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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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中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繁体中文)兩岸關係發展的歷程(1949年~1987年)
(繁体中文)兩岸交流十年的回顧與前瞻(1987年~1997年)
(繁体中文)陸配專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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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繁体中文)
大陸委員會的Facebook專頁(繁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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