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长命
元长命(?-506年4月22日),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景穆帝拓跋晃曾孙,乐良康王拓跋乐平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元长命承袭了父亲的爵位乐良王。太和年间,北魏朝廷经济困难,魏孝文帝元宏为了南征,分别用三千匹和二千匹帛买断了临淮王拓跋提及乐良王元长命的宗室属籍[1][2]。正始三年三月己卯(506年4月22日),元长命因为杀人被定罪赐死,封国被撤除[3][4][5][6]。
孝昌二年(526年)二月,魏孝明帝元诩下诏恢复元长命的乐良王爵位,以元长命之子元忠承袭为乐良王[7][8]。
参考资料
^ 《魏书·卷十九上·列传第七上》:初,遥大功昆弟,皆是恭宗之孙,至肃宗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遥表曰:“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繫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匹,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匹,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己者众。臣诚不欲妄亲太阶,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在汉,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于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终,然后改夺。今朝廷犹在遏密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
^ 《北史·卷十七·列传第五》:遥表曰: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繫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 《魏书·卷八·帝纪第八》:己卯,诏荆州刺史赵怡、平南将军奚康生赴淮阳。乐良王长命坐杀人赐死,国除。
^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己卯,乐良王长命坐杀人,赐死。
^ 《魏书·卷十九上·第七上》: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 《北史·卷十七·列传第五》: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二月,以领军将军元叉为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诏追复乐良王长命本爵,以其子忠绍之。
^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二月,诏追复故乐良王长命爵,以其子忠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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