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
高跟鞋是指鞋跟特別高的鞋,會使穿此鞋的人的腳跟明顯高於腳趾以及身高上的錯覺。高跟鞋有許多種不同的款式,尤其是在鞋跟的變化上更是非常多,如細跟、粗跟、楔型跟、釘型跟、槌型跟、刀型跟等。
西方的高跟鞋最初出現時是男性的穿著,最初的高跟鞋据说是骑士用于勾挂马镫方便所用。現在則幾乎是專指女性專用之各式鞋類,用以配襯或增強女性體態的線條美。通常鞋跟要超過6.35公分/2.5英吋以上的才稱作高跟鞋,以2.54-6.35公分/1-2.5英吋的通常稱為中跟鞋,而低於2.54公分/1英吋的稱為低跟鞋或平底鞋。另外若是腳跟與腳趾都有大幅墊高到相同或相若的高度,則稱為厚底鞋而不稱之為高跟鞋。
现在逐渐开始也有男士穿着設別設計的紳士高跟鞋(通常为高于12cm的鞋跟高度),人们视这为一种流行时尚的品味。
目录
1 高跟鞋
2 歷史
2.1 亞洲
2.2 歐洲
3 男人與高跟鞋
4 現代高跟鞋
5 配件
6 高跟鞋的后遗症
7 高跟鞋的危險性
8 參考資料
9 參見
10 外部連結
高跟鞋
高跟鞋是一種能夠墊起穿鞋者的腳後跟,使其明顯的高於腳趾的一種鞋款。腳後跟與腳趾皆墊起相同的高度時,就像是穿了雙鬆糕鞋,這通常就不是所謂的「高跟鞋」了。高跟鞋以各式各樣的風格出現,而鞋跟也以多種不同的形狀呈現,包含了細高跟、粗跟、錐形跟、冰刀跟以及楔型底。
現今,大多會將高跟鞋與女性鞋款聯想在一起,而高跟鞋這個詞通常被理解為幾乎是女性專屬的細跟高跟鞋款式。其實還有許多後跟墊高的鞋款是男女都適穿的,包含牛仔靴以及古巴鞋。低於2.54公分/1英吋的鞋跟稱之為「低跟鞋」,而2.54-6.35公分/1到2.5英吋的高度則屬於「中跟鞋」,至於任何超過6.35公分/2.5英吋高的鞋跟就是所謂的「高跟鞋」。而鞋跟高度介乎12.7公分/5英吋至17.8公分/7英吋之間的,則另稱「恨天高」[1]。
歷史
亞洲
中國最早關於高跟鞋的記載是漢代,东汉刘熙著《释名·释衣服》記載當時有一種叫晚下的坡跟式高跟鞋[2],現時最早出土的高跟鞋實物於明代墓葬定陵出土,是明神宗孝端顯皇后之物,鞋底后部装有4厘米至5厘米高的长圆底跟。此外亦有供纏足女性穿著的高跟弓鞋。
歐洲
歐洲高跟鞋的原型可追溯至西元前3500年的古埃及,埃及貴族男女皆穿高跟的鞋子以和赤足的平民區別。古希臘及羅馬時代,高跟涼鞋稱為“kothorni” 或 “buskins”,指的是有木質高跟的涼鞋。當時戲劇主角會穿高跟涼鞋用來與其他配角區別。此外古羅馬時代娼妓也穿高跟涼鞋以便讓尋芳客辨識。
腳後跟提高有效的解決了騎馬時,騎士的腳在馬鐙裡不斷向前滑動的問題。大約在1500年出現了約有2.54-3.81公分/1-1.5英吋高的「騎士靴跟」。靴子前沿的部份向前傾斜以利於緊緊扣住馬鐙,而後緣的部份向前傾斜,以防止在後退時被矮樹叢或石頭碰撞纖長的腳跟,就像是步兵參與了步行戰鬥。這些特色在現今的馬靴,特別是牛仔靴表現得相當明顯。
在一開始的三十年間,款式簡單的騎士靴跟漸漸演變成了造型豐富的高跟鞋。男人穿用有高度的鞋跟從法國逐漸蔓延開來,並且變得愈來愈高、愈來愈細,這樣的形況一直持續到騎馬時不再需要穿高跟鞋,反而淪為了「宮廷專屬」的鞋款。1600年代晚期,男人穿用的鞋跟大致上介於7.62-10.16公分/3-4英吋的高度之間。1533年,奧爾良公爵嬌小的妻子,凱薩琳·梅迪奇委託一位鞋匠為她製作一雙不但能具有時尚感,還能使她身形高挑的高跟鞋。這雙鞋是改造自軟木高底鞋〈腳跟與腳趾皆由墊高的木製鞋底一併撐起,其撐高的效果就像穿用了現代的鬆糕鞋一樣〉,但和軟木高底鞋不同的是它後跟的高度高於腳趾,即腳趾部份呈「平坦」狀,使其低於腳後跟,這使得腳背呈現出優美的彎曲弧形。
很快地,高跟鞋就在法國宮廷裡那些趕時髦的男女間流行了起來,而這股風潮也蔓延到了其他國家的一些王公貴族身上。英文中「好跟」(well-heeled)這個詞演變成了富有的同義詞。不論是男是女,大家都穿著高跟鞋,在十七、十八世紀,高跟鞋儼然成為了貴族時裝的代表作。1700年代晚期,法國大革命一觸即發,由於穿用高跟鞋明顯的界定了財富與階級,因此,在法國穿用高跟鞋的習慣逐漸式微。幾乎整個1800年代,男性與女性都慣穿平底鞋和涼鞋,然而,高跟鞋在1800年代晚期以女人專屬之姿,再度登上流行的舞台。
男人與高跟鞋
雖然高跟鞋是在1500年時起源於男性鞋款,但自1700年代晚期開始,除了牛仔靴和古巴鞋這兩種鞋款以外,男性鞋款大都走低跟路線。牛仔靴仍舊保有較高的靴跟,而在1970年代男人穿用高跟鞋的風氣也有一波短暫復甦〈在週末夜狂熱這部電影中,由約翰屈伏塔所飾演的角色,在開幕的連續鏡頭中穿了一雙古巴鞋精采亮相〉。為了滿足男性消費者的需求,現在有些製鞋廠商會銷售特大尺寸的高跟鞋。此外,2006年秋季,海地斯里曼尼為迪奧 歐姆設計了一系列8.89公分/3.5英吋高的男性高跟鞋款。
現代高跟鞋
高跟鞋在過去的六十年間經歷了數次的興起與衰落,其中最受注目的是由低跟鞋以及平底鞋所稱霸的90年代晚期。 60年代晚期以及70年代早期,低跟鞋廣受歡迎,然而到了80年代晚期以及90年代初期,高跟鞋又再度風靡。流行的鞋跟樣式也從粗跟〈70年代〉轉變到錐形跟〈90年代〉以及細高跟〈50年代、80年代和2000年之後〉。
現今有各種各樣不同高度的高跟鞋,從3.81公分/1.5英吋高的古巴跟到10.16公分/4英吋或者更高的細高跟〈spike heel同為細高跟之意,為美式用法〉都有,而且通常都由女性穿用。至於穿用那些高於5吋的超高高跟鞋,通常只是為了美感而並非實穿。樣式保守的船形高跟鞋時常會出現在工作以及正式的場合上,而款式大膽前衛的通常在晚宴及舞會上受到歡迎。然而,許多足科醫生幫患有嚴重足部傷害的病人看診,患者嚴重的腳傷幾乎都是穿高跟鞋穿出來的,因此近來高跟鞋在醫學界廣受爭議。
船形高跟鞋的標準鞋款稱為莎賓娜鞋,這是根據奧黛莉赫本所拍的電影名稱而命名的。由於細高跟鞋的鞋跟樣式與尖葉短劍相仿,因而取名為短劍跟〈英文的stiletto中文翻譯為短劍,stiletto heel中文翻譯為細高跟鞋〉,其鞋底基座較為狹窄而鞋跟較高。
愛穿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 穿上高跟鞋可延伸小腿到腳掌的曲線,以突顯出小腿的線條。
- 穿上高跟鞋使人挺直腰桿、改變步行姿態。
- 穿上高跟鞋使穿鞋者顯得身材高挑。
- 穿上高跟鞋使穿鞋者的腿在視覺上更顯修長。
謝絕高跟鞋的理由包含:
- 穿高跟鞋使某些穿鞋者腳部疼痛或受傷。
- 穿高跟鞋使穿鞋者無法大步行走。
- 穿高跟鞋使穿鞋者無法奔跑。
- 穿高跟鞋會使腳趾的運動功能衰退,影響足部筋骨的健康。
有可能會腳臭,因為在過度擠壓且密封的環境下,腳汗、脫落的皮屑和細菌的作用會更強化,造成腳臭味比穿運動鞋還嚴重。
配件
某些地面的材質會被高跟鞋的細高跟所損壞。鞋跟護墊〈英文中covers, guards, 和 taps皆有鞋跟護墊之意〉,可以罩住細高跟的尖端以避免與易損壞的地面有直接毀損的接觸,如此一來即可防止像是亞麻油地毯〈凹印表面〉或 聚氨酯清漆木質地板的損傷。由於國際標準舞通常在木地板上舉行,因此鞋跟護墊廣泛的應用於交際舞上。
高跟鞋的后遗症
- 拇外翻。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大拐脚”。拇指向外的生理倾角超过13°则可诊断为拇外翻,如果外倾角超过13°,则有明显的疼痛出现,严重者甚至顶起第二趾,如同“鸡爪”。
- 小趾内翻。小趾内翻是指足部第五趾向拇指方向弯曲,当超过一定限度时,主人就会感到“钻心的疼痛”。
- 鸡眼、胼胝。鸡眼是由于足部皮肤受挤压,表皮抵抗力下降,病原体侵入皮下,不断增生繁殖而形成,好发于趾间等部位。胼胝也称为“老茧”,是由于皮肤反复受挤压和摩擦,表皮组织增生而形成
- 嵌甲和甲沟炎。嵌甲也称为“倒刺”、“甲内生”等,是脚趾甲向肉里面长,大多数人出现在足第一趾上。如果趾甲的残角刺入肉里,红肿疼痛,即会引起“甲沟炎”。这两种疾病都与高跟鞋的流行有密切关系。
- 跖骨头塌陷。当后跟抬高时,前脚掌就要负担全身的重量,久之,这个部位的皮肤就会增厚,形成一块难以消失的“硬节”,从而出现“一走路就痛”的现象。
- 腰膝疼痛。当足跟升高后,人体的中轴线也会前移,腰部和膝部的受力也相应发生变化,穿着时间一长,腰部和膝部就会出现难以名状的苦楚。
高跟鞋的危險性
穿高跟鞋開車,會增加誤踩油門及油門被高跟鞋跟卡死的機率,因此有許多法令會處罰穿高跟鞋開車。拖鞋及增高鞋也是有類似的危險性。
參考資料
^ 倫敦時尚必備 「恨天高」高跟鞋. 大公網. 2009年10月31日 [2009年11月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11月5日).
^ 东汉刘熙《释名·释衣服》:“晚下,如舄,其下晚晚而危,妇人短者著之,可以拜也。”,多為上層婦女所穿
參見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高跟鞋 |
- 包鞋
- 尖頭鞋
- 下馱
- 纏足
- 繡花鞋
- 勾背鞋
- 旗鞋、弓鞋
- 《我愛高跟鞋》
- origins of high heels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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