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曉燕命案




坐标:25°6′6″N 121°21′47″E / 25.10167°N 121.36306°E / 25.10167; 121.36306


body.skin-minerva .mw-parser-output table.infobox caption{text-align:center}






























白曉燕命案
位置
臺灣 臺灣臺北縣林口鄉(今新北市林口區)
臺灣 臺灣臺北縣五股鄉(今新北市五股區)
臺灣 臺灣臺北縣泰山鄉(今新北市泰山區)
日期
1997年4月14日-4月28日
目標
白曉燕
死亡
5
受傷
10
主謀
陳進興
高天民
林春生
動機
勒索金錢
































白曉燕
出生
(1980-06-23)1980年6月23日
逝世
1997年4月20日(1997-04-20)(16歲)
 中華民國台北縣
国籍
 中華民國(臺灣)
民族
父親為日本人,母親為台灣人
公民权
 中華民國(臺灣)
教育程度
新北市私立醒吾高級中學
父母


  • 梶原一騎 (父親)


  • 白冰冰 (母親)



白曉燕命案,通常被簡寫為「白案」,發生於1997年4月14日,為台灣司法史上最重大的刑案之一。由於被害人之一為知名藝人白冰冰之女,3名加害人陳進興、高天民、林春生不僅是擁有槍械彈藥之高度危險份子,且作案手法殘酷,逃亡途中與警方發生數次槍戰並犯下更多刑案,對當時台灣的社會大眾造成相當大的震撼。


該案件不但為當年度影響台灣最大的單一事件,也是1990年代甚至是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來最重大的治安事件之一。據台灣半官方的「國策中心研究室」所做的研究報告,白案的影響層面甚至達到台灣的「修憲」、「政黨政治」與內閣政治的權責劃分[1]




目录






  • 1 被害人簡歷


  • 2 命案過程


    • 2.1 犯案


    • 2.2 逃亡


    • 2.3 結果


    • 2.4 判決




  • 3 命案影響


    • 3.1 政治


    • 3.2 社會


    • 3.3 新聞倫理


    • 3.4 反對廢除死刑




  • 4 後續發展


  • 5 註腳


  • 6 參考文獻


  • 7 外部連結





被害人簡歷


白曉燕(1980年6月23日—1997年4月18日~1997年4月20日的其中一天,過世的時候得年17歲[註 1]),知名台灣藝人白冰冰與日本知名漫畫劇作家梶原一騎之女;就讀私立醒吾中學高中部二年級時,遭陳進興、高天民、林春生3名綁匪綁架並撕票。



命案過程



犯案


1997年4月14日,就讀臺北縣林口鄉(今新北市林口區)醒吾中學高中部普通科二年級的白曉燕,在林口鄉忠孝街553巷住處離家上學後遭陳進興、高天民、林春生強行押上車載往位於五股鄉(今五股區)西雲路287號[2]的租屋處,隨後在租屋處被黃色膠帶朝纏繞頭部僅留鼻孔,再以白色繩索綑綁,再用拍立得拍攝遭捆綁照片三張。當晚,白冰冰接到歹徒電話,要白冰冰到桃園縣龜山鄉(今桃園市龜山區)長庚高爾夫球場大門口守衛室旁墓園,結果白冰冰除了在該地發現女兒的物品外,還有找到歹徒要求五百萬美元贖金的綁架勒贖紙條,女兒照片三張[3]和一截小指頭。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成立「0414專案」小組,準備在付贖款時緝捕歹徒。


4月15日至19日間,歹徒多次來電,不過因為歹徒使用的是盜拷的行動電話(俗稱“王八機”),警方無法掌握行蹤。18日與19日,歹徒多次約定取款地點,共換了7個地點,從台北市、臺北縣(今新北市)、桃園縣(今桃園市)都有,但卻一直未現身。此時白冰冰為了確定女兒安危,曾透過歹徒詢問女兒一些問題,從而確認女兒還活著。4月23日,經過多日的靜默後,歹徒再次來電,約定在新竹市交款,不過歹徒再次爽約未現身。4月25日,歹徒再度約定在桃園取款,但仍未現身。此時警方已掌握歹徒行蹤,在臺北縣三重市(今新北市三重區)等五個地點同步搜索,逮捕了共犯林致能、吳再培。警方另在三重市發現主犯陳進興和林春生,警方立即圍捕,雙方經過短暫槍戰,歹徒逃脫。陳進興的太太張素真則因企圖掩護陳進興逃跑被警方逮捕。


4月25日,警方推斷白曉燕應該還活著,若不儘早發佈查緝陳進興及林春生,人質反而會有危險。白冰冰上午舉行記者會,請求全民一起救白曉燕。各大媒體均以頭版擴大報導。媒體記者與電視台衛星新聞轉播車擠爆白冰冰家門口。27日,警方以親情攻勢,發動歹徒親人於電視上公開喊話,要歹徒釋放肉票。當天警方也確定高天民涉案。



逃亡


1997年4月28日,白曉燕屍體被發現,綁匪在撕票後,將屍體棄屍於臺北縣泰山鄉(今新北市泰山區)的中港大排,法醫楊日松相驗後認為,死因以尼龍繩從正面勒斃,死亡已8到10天,生前頭、腹部遭受重擊,導致肝臟破裂,大量失血,體胸腹間掏出多達500毫升的內出血。遭切除的左小指斷指以細鐵絲緊捆止血,並發現處女膜有破裂新痕,顯示死者生前遭嚴重凌虐[4]。警方宣佈,全面追緝在逃嫌犯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此後警方陸續在各地展開大規模的追緝,3人也開始逃亡。


5月24日,警方收押涉嫌藏匿逃犯的張志輝。張志輝是逃犯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供稱,於五月上旬送食物到板橋市(今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間工廠內給陳進興等3人。檢察官於23日率大批人員到大觀路一帶搜索,但無所獲。


5月28日,偵辦此案的板橋地檢署,收到在逃嫌犯林春生、高天民、陳進興3人合寫並捺指模的限時信,信中指稱綁架案是他們3人所犯,與在押的人無關,要求釋放張素貞、張志輝等人。


6月6日,3人綁架臺北縣議員蔡明堂,得手5百萬。蔡明堂受恐嚇不敢報案,整件事情在陳進興落網後才曝光。


8月8日,3名逃犯再度犯案,勒索臺北縣某陳姓商人五百萬得逞。


8月11日,陳進興持槍侵入臺北市富陽街民宅,捆綁屋內女子3人,適警員張瑞榮因故察覺,並於該址樓梯間、巷道發生追逐槍戰,警員張瑞榮身中兩彈,陳進興搶奪路人之自行車,乘交通高峰期間,沿和平東路向北逃逸,其所使用光陽三冠王機車,在案發處發現。翌日警方發佈新聞,初步研判為遭挾持三女其一之男友的債務糾紛,與「0414專案」無關。以上案件數日後因報紙報導而曝光,當時政府中高官除了主管警察事務的內政部以外無人知情[5]。內政部長葉金鳳因隱匿案情於15日道歉,警政署長姚高橋請辭獲准。



結果


1997年8月19日民眾檢舉在台北市五常街53巷、龍江路328巷附近發現林春生和高天民,警方派遣巡邏員警曹立民與黃慶財前往查看,林春生和高天民分持手槍和烏茲衝鋒槍拒捕,警員曹立民中彈殉職,黃慶財負傷,林春生則被隨後趕來的支援警力逼往防火巷中,身中6槍身亡(一說負傷後自殺)。事後民眾一度目擊高天民騎乘搶來的機車出現在現場附近,警方出動八百餘名警力逐戶搜索,但無所獲。[6]此次行動被稱為「五常街槍戰」。此次槍戰創下很多紀錄,包括警方第一次出動維安特勤隊,出動最多警力,也是臺灣的電視台第一次現場直播槍戰場面。[7]


10月23日,台北羅斯福路一段的方保芳外科整形診所發生命案。醫師方保芳、妻子張昌碧、21歲護士鄭文喻等三人被黃色膠帶蒙住眼睛口鼻和綁住雙腳,手銬反銬雙手後,各射擊頭部一槍斃命。後證實為高天民與陳進興強迫醫師為高天民進行整容手術後殺人滅口,護士鄭文喻死前更遭到陳進興的性侵害。


同年11月17日,警方接獲線報於台北市石牌路發現去風月場所消費的高天民,隨即前往圍捕,雙方發生槍戰。高天民無路可逃之下舉槍自盡。[8]


1997年11月18日,陳進興於午間闖入台北市一間民宅內,企圖強暴一對沈姓姊妹未果,警方接到民眾報案隨後趕到,但被陳進興逃脫。晚間七點鐘,陳進興來到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154巷,闖入當時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英语Edward McGill Alexander上校家中,挾持其一家五口,打電話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聲稱自己遭到司法迫害,要求接受外國記者訪問,使整件事情升高成為國際事件。因英文中國郵報記者包杰生(Jason Blatt)與卓懋祺熟識,受邀首先以電話採訪陳進興。凌晨12:32分,台視主播戴忠仁與陳進興電話連線,獨家專訪陳進興。之後,陳進興陸續接受了包括法新社、中視等國內外十餘家媒體的電話訪問,侃侃而談他對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試圖將自己英雄化。在陸續釋放受傷人質,並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大隊長侯友宜及時任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監察委員葉耀鵬談判溝通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人質危機才告落幕。此事件造成兩名人質受傷以外,更首開台灣媒體透過電話現場專訪綁架犯的先例。



判決


陳進興落網後,經由DNA的比對,證實他在逃亡期間陸續犯下了19件以上的性侵害案件,受害者之年齡分佈上至60歲、下僅13歲。陳進興在逃亡期間侵入民宅,還時常當著受害者親人面前施暴,強暴婦女後還大吃大喝一頓,搶劫看得見的財物,還恐嚇受害者如果報案,一定回來報復,許多受害者因而噤聲。因此據辦案人員透露,實際受害者可能遠超過此數字,陳進興個人則是坦承逃亡期間至少曾經性侵50人以上。


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判決陳進興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張志輝無罪,當庭獲釋。張素貞日後也被判無罪。白冰冰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兩人之前對命案一定知情,正義未獲彰顯。12月2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三個死刑確定,依法已可立刻執行槍斃。檢警考量到白曉燕命案仍有共犯等細節未釐清、陳進興可能仍涉及其他重大刑案、以及當時懲治盜匪條例存廢爭議等因素,並未立刻執行槍決。


1999年10月6日,奉法務部部長葉金鳳批准,陳進興於土城看守所槍決伏法。



命案影響



政治


陳進興逃亡期間,謝長廷曾經表示,為鼓勵陳進興投案,他願意組成律師團為陳進興與其家屬辯護。而在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卓懋祺時,謝應歹徒要求,三度進入現場談判,而白冰冰也因此對謝長廷不滿,並於1998年高雄市長選舉中,製作廣告錄影帶控訴謝長廷「不是好人,不是壞人,而根本不是人」,不過廣告播出後造成負面效果,僅播出一天即停止,最終謝長廷當選高雄市長。


在此案曝光後的1997年5月9日,國會在野黨民進黨、新黨等就要求限期破案,民進黨還在立法院發動倒閣,要求行政院長連戰為治安敗壞下台負責。內政部部長林豐正為此辭職,政務委員馬英九也對外宣布辭去一切職務,促成連戰內閣的改組。而白案的發生,影響到人民對當時身為執政黨的信心,在野黨民進黨、新黨找到了批判執政黨的著力點。因應白案,在野黨要求倒閣,並要總統至立法院接受質詢,卻因沒有法源而無能為力,也突顯出當時臺灣憲政制度的不完善[1]



社會


白曉燕命案查緝延宕,陳進興等人又連續犯下多起搶劫、強暴、殺人重案。人本教育基金會、彭婉如基金會100多個社會團體共同發起「五〇四悼曉燕,為台灣而走大遊行」,於5月14日走上街頭抗議,以婦女、兒童人身安全為主軸,希望為他們謀求安全的生活空間與成長環境,由作家劉俠擔任遊行總召集人。遊行聲明中強調遊行是公民的行動,要求「總統認錯、撤換內閣」。遊行群眾手纏白紗,拉持紫色布條,高舉「悲」、「憤怒」等黑色抗議紙版,以集體跺腳,萬人橫躺表示憤怒、抗議。澄社亦發表聲明抨擊行政院長,要求連戰下台負責。時任政務委員的馬英九提出「辭官退隱」聲明。


5月18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又結合500多個民間團體,舉行「五一八用腳愛台灣」遊行,各政黨與工會動員成員參與,新黨、綠黨、建國黨、民進黨都走上街頭,持續高喊「總統認錯、撤換內閣」、「認錯、認錯、認錯」等口號,以雷射光束投影「認錯」的腳丫圖案於總統府塔樓牆上,遊行群眾躺下以粉筆畫下身形、簽名,表達意見。


兩場遊行,主辦單位都宣稱達到10萬人以上,為台灣重要社會運動之一,對李登輝總統主政末期的政治局勢,極為震撼。



新聞倫理


白曉燕遭綁架,大成報與中華日報在人質未獲安全之時,就發佈新聞,置人質安危於不顧。而在確認白曉燕遇害的消息後,TVBS與《自立早報》刊登出被害人裸露照片,而《中國時報》也刊出白曉燕慘遭凌虐的屍體照片。有媒體在採訪新聞時,緊隨家屬繳交贖款,打草驚蛇而使歹徒逃脫。種種行為引起輿論的不滿。五常街槍戰時不少攝影記者為了搶到第一手畫面不顧自身安危混雜於警方中,警方不但要搜索嫌犯,還必須分神將記者推出火線,媒體對於陳進興性侵害案的黃色描寫也令人詬病。


陳進興逃亡期間,曾投書《聯合報》、TVBS等媒體。信中內容認為他妻子張素貞遭到警方刑求,大表不滿;還揚言將討回公道,可能波及無辜的人;「從容赴死的時刻,就是風雲變色,火山爆發之時,請大家不要怪我!」。


後來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卓懋祺事件爆發時,媒體24小時不間斷報導,並且為了搶收視率,陸續打電話進入武官官邸佔線訪問陳進興。午夜後,聯合報記者張宗智首先打電話進官邸,之後,包括臺視主播戴忠仁、TVBS、中視、東森、超視等電子媒體相繼搶線撥打電話訪問。當時打電話進官邸的主播問到沒話可問,出現一些荒謬的對話,例如中視當班的主播王育誠,就直言問陳進興:「你什麼時候要自殺?」另外一位女主播周慧婷竟然要陳進興在電話裡唱「兩隻老虎」給孩子聽。[9]李濤甚至當場公佈白冰冰家的電話要陳進興打過去,陳進興在受訪過程中一度動怒,大罵三字經,而這也造成卓懋祺家裡的電話持續佔線至次日的清晨五點,嚴重影響警方預定清晨談判的計畫。透過電視台的直播,全國觀眾直接聽到陳進興的聲音,談著他犯案的心路歷程,更被批評有將歹徒所作所為英雄化的嫌疑。在電視文化研究委員會所主辦的「1998倒胃新聞大餐」票選活動中,該事件被評判為「殺人犯在電視新聞畫面中公開示態,述說自己的不滿,惡言盡出,誓言報復,使電視成為罪犯的傳聲筒。」票選為該年度3大倒胃新聞的「第2名」。



反對廢除死刑


因白案之故,白冰冰在白曉燕案十年後,公開宣示反對社會上部分人士推行的廢除死刑運動。



後續發展



  • 隔年元旦南非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斷交前年發生白案主嫌陳進興闖入南非武官官邸並挾持人質的事件,但不論是南非政府還是中華民國政府都否認斷交是因為此事件引發的。

  • 五常街槍戰後,參與槍戰的員警鄒德瑞在事後的頒獎典禮上指控主管張耀昇虛報功績,拒絕被授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張耀昇以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一審判決張耀昇有罪;二審改判張耀昇無罪,仍可上訴。

  • 陳進興之妻張素貞,於案件過後被台灣壹週刊揭發因生活所迫在風月場所上班。而陳兩名子女由於受父母之累,在同儕間飽受歧視,後來交由一對美國籍夫婦帶到美國收養。

  • 張素貞之弟張志輝,在此案中三度被判無罪。然而,2004年10月27日,張志輝強暴並勒死自己的女友,並模仿陳進興投書媒體的方式向TVBS記者自陳殺人經過,且在記者陪同下向刑事警察局投案。2005年11月25日,臺灣高等法院認定張志輝不符合自首要件,判處死刑。在多次改判後,2007年8月31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名判處張志輝(當時已改名為張銘傑)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2007年5月10日,台湾高等法院改判張志輝无期徒刑[10]

  • 白冰冰在事件過後,成立白曉燕文教基金會以紀念愛女,推動反廢除死刑及兒童與青少年相關的公益活動。

  • 卓懋祺在事過兩年之後寫了一本書《Hostage in Taipei》,完整描述了那漫長一夜的點滴。本書由李璞良譯為《真愛:南非武官VS.陳進興的故事》,2001年文經社出版。


  • 侯友宜因此案再度成為警界英雄,且獲升為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註腳




  1. ^ 4月14日為白曉燕的忌日、逝世紀念日,象徵性的意義較多。據法醫楊日松的鑑識報告指出,4月28日大體被發現後已死亡8至10天、因此4月18、19日、20日皆有可能;另據被告張志輝與陳進興的供詞,死亡日期分別有4月18日、4月20日兩種版本。



參考文獻



维基文库标志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145號刑事判決






  1. ^ 1.01.1 白曉燕案所引發的政治現象分析,國策中心研究室小組座談會摘要,[永久失效連結]


  2. ^ 【凶宅打卡】芳魂猶在---白曉燕命案. 蘋果日報. [2015-02-02]. 


  3. ^ 92年台上字第1145號|擄人勒贖|民國92 年03 月13 日|最高法院刑事裁判


  4. ^ 生前受嚴重折磨. 聯合報. 1997-04-29 [2011-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31). 


  5. ^ 勒贖得逞 嫌犯應仍在國內. 聯合報. 1997-08-13 [2011-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23). 


  6. ^ 緝捕綁匪 林春生斃命 警員曹立民殉職. 中國時報. 1997-08-20 [2011-11-02]. 


  7. ^ 大社會生死邊緣/圍捕林春生 五常街大槍戰. NOWnews. 2009-10-17 [2011-12-21]. 


  8. ^ 高天民石牌自戕. 聯合報. 1997-11-18 [2011-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23). 


  9. ^ 范立達. 阿達新聞檔案. 2003-10-13 [2012-04-27]. 


  10. ^ [ 張志輝殺女友案,改判無期徒刑],中天电视,2008年3月4日新增。




外部連結



  •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 白曉燕命案始末

  • 0414檔案,媒體人范立達事件記錄

  • 廉政英雄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Information security

章鱼与海女图

Farm Security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