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管制
邊境管制是國家或地區,進行管制或監察邊境流量的措施。
依世界各國通例,國際機場或港口之檢查,係採C、I、Q制度:海關(Customs),負責貨物進出口的管制及旅客行李及國際郵包的檢查;移民機關(Immigration),負責人員的出入境管理與管制及證照查驗;檢疫機關(Quarantine),負責入境人員及進出口貨物(含跨境動植物)之檢疫工作[1]。及邊防機構及海岸防衛隊負責邊境治安。這類執法人員的官方名稱視乎當地情況。
目录
1 目的
2 管制嚴謹度
3 參見
4 参考文獻
5 書目
目的
邊境管制的目的:
- 規管合法及非法出入境
- 控制居民流量
- 收取貨稅
- 防止毒品、武器、瀕危物種及危險物品的走私。
- 執行檢疫措施
管制嚴謹度
邊境管制的嚴格程度,視乎有關司法管轄權狀況。管轄權會加強對某國籍旅客、或曾經探訪地區的人士。甚至核實某旅客是否提交入境費用或簽證。亦有其他管轄權只集中堵截違禁品入境,減低管轄權內生物安全的風險。例如申根公約成員國境內,國界沒有邊境管制,僅有隨機抽驗,但對申根成員境外進行嚴格的邊境管制。
參見
- 邊境
- 邊界關卡
参考文獻
^ 「自由時報2007年2月1日A13版之新聞刊載」台北關稅局特別提出澄清(含C、I、Q制度說明提供)新聞稿/財政部關稅總局 FEB-02-2007
書目
- Champion P.D.; Hofstra D.E.; Clayton J.S.(2007) Border control for potential aquatic weeds. Stage 3. Weed risk assessment. Science for Conservation 271. p. 41. Department of Conservation, New Zealan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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