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会议













第二屆大陸會議簽署美國獨立宣言。油畫約繪於1783年。


大陸會議英语:Continental Congress),或作大陸議會,是指北美十三州在1774年至1789年間組成的聯合議會,是為美國國會的前身。


大陸會議與美國革命息息相關。18世紀中葉,英國與其北美殖民地之間的經濟爭議不斷升級。1773年波士頓倒茶事件後,英國國會向麻薩諸塞州實施《強制法案》,激化北美殖民地的反抗情緒。當時麻省的輝格派認為英國的納稅政策與《強制法案》,俱侵犯殖民者的權利,故此他們號召北美各個殖民地的殖民地議會派出代表,共謀應付對策。




目录






  • 1 第一屆大陸會議


  • 2 第二屆大陸會議(1775年–1781年)


  • 3 邦聯議會(1781年–1789年)


  • 4 參考資料





第一屆大陸會議


1774年9月5日至10月26日,在馬薩諸塞和弗吉尼亞的號召下,除喬治亞以外的12個北美殖民地的56位代表於賓夕法尼亞州費城召開第一屆大陸會議。


馬薩諸塞的代表有塞繆爾·亞當斯,塞繆爾的堂弟約翰·亞當斯(後來成為美國第二任總統),代表團長約翰·漢考克等人。弗吉尼亞派出了喬治·華盛頓(後來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派屈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和代表團長佩頓·倫道夫等人。佩頓·倫道夫當選為會議主席,約翰·亞當斯在會上最活躍,是會議的靈魂人物。


第一屆大陸會議一共有三項重要決議:約翰·亞當斯起草的《殖民者權利宣言英语Declaration and Resolves of the First Continental Congress》(闡述殖民者反抗原因、困境及應得之權利)、《大陸協定英语Continental Association》(決議1774年12月起開始罷買英貨)、及《致英皇請願書英语Petition to the King》(要求撤回《強制法案》並重申向英皇效忠)。此外,議會同時決議在1775年5月召開第二屆會議,以跟進英國國會的反應,並且邀請英屬魁北克省等其他殖民地加入會議。



第二屆大陸會議(1775年–1781年)


第二屆大陸會議召開前夕,列星頓和康科德戰役爆發。這場戰事被殖民者視為英方對己方訴求的武力回應。第二屆會議在1775年5月10日召開,與會者大致與第一屆相同:魁北克省未有派員出席,而佐治亞州則在7月才正式選派議員。第二屆會議在當時通過兩項重要決議:《武裝宣言英语Declaration of the Causes and Necessity of Taking Up Arms》(闡述殖民者拿起武器反抗的權利、仍重申效忠英國)、以及向英國遞交《橄欖枝請願書》(再重申效忠英國)。此外,會議也開始統籌戰爭。第二屆會議任命維珍尼亞州議員喬治·華盛頓為大陸軍總司令,前往支援波士頓戰役的麻省民兵;議會亦開始籌募士兵補給,並發行紙幣。


自1775年中葉起,大陸會議開始試圖扮演北美十三州的共同領導機構。而在1776年7月,大陸會議發表《美國獨立宣言》後,正式成為北美十三州的共同領導機構,不過會議事實上非常依賴十三個構成州之議會所提供的財政及軍事支援。1776年12月及1777年9月,大陸會議兩次因英軍攻勢而逃離費城,再加上大陸紙幣不斷貶值,而會議又不能付清士兵的服役及退役薪資,俱使到會議威信嚴重受損。


此外,各州代表對於永久性邦聯的設立存有相當大分歧,致使《邦聯條例》雖在1776年已開始起草,並在1777年交付予各州簽署,卻要到1781年3月1日才獲得十三稱成州的全數批准。《邦聯條例》通過後,第二屆大陸會議宣告結束,並更名為邦聯議會英语Congress of the Confederation(議員仍繼續使用大陸議會稱號)。



邦聯議會(1781年–1789年)


邦聯議會仍然維持一院制架構,但其威信卻不斷滑落。1783年6月20日,部分美利堅民兵不滿議會可能拒付欠薪而進入費城,並向財政較為寬裕的賓夕法尼亞州議會請願。當時邦聯議會感到威脅,請求賓夕法尼亞州議會派出民兵保護,卻遭到州議會拒絕。結果邦聯議會只能第三次離開費城。


此外,邦聯議會也受到《邦聯條例》各種漏洞困擾。1783年9月3日,英美外交代表在巴黎簽署巴黎條約,結束美國獨立戰爭,但按照《邦聯條例》,邦聯議會在「有關大陸的重要決議」,都必須有最少九個州份議員出席,結果議會要到1784年1月才湊夠人數,正式批准巴黎條約。同樣的情況在華盛頓於12月向議會辭職時又再發生。1785年及1787年,邦聯議會先後通過《1785年土地條例英语Land Ordinance of 1785》及《西北條例英语Northwest Ordinance》,確立美國的土地政策以及西部拓展政策,又在1786年召開安納波利斯會議,嘗試改革聯邦政府。受到1787年謝司叛亂刺激,邦聯議會終於在同年於費城召開美國制憲會議,修改《邦聯條例》並制訂《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隨著《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通過,邦聯議會在1789年3月4日終告解散,由兩院制的美國國會取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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