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目录






  • 1 源起


  • 2 簽定時間


  • 3 後續效果


    • 3.1 醫藥衛生層面


    • 3.2 產業發展




  • 4 参考文献





源起



簽定時間


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為台灣和中國大陸首次對於醫藥衛生問題 進行簽署合作協議 在第六次2010/12/21江陳會中完成簽署。[1]


根據海基會公布 這次協議內容囊括五大領域:



  1. 傳染病防治;

  2.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

  3. 中醫藥研究與交流及中藥材安全管理;

  4. 緊急救治;

  5. 雙方同意的其他領域。



後續效果



醫藥衛生層面


兩岸的交流越來越頻繁,互動也很密切。不過,一直到江陳第六會終於有機會針對民眾最關心、也最切身的醫藥衛生問題,
進行交流協商。最大的意義,在於對國人健康的影響,可以回想H1N1流行期間,兩岸第一時間,沒有對的窗口,彼此互通訊息、合作研擬防治的辦法。不過同樣的情況在「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通過之後,我想狀況截然不同,傳染病防治工作小組一旦成立,未來兩岸會有專門的窗口,對疫情進行通報;另外,兩岸貿易商品,特別是中藥材、醫藥品也在這次協議中訂定安全事件協處機制,保障民眾健康。



產業發展


協議簽屬之後,另一項重大的影響,就是台灣醫藥產業發展。民間單位-生策會在2007年促成「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讓符合生技條例的公司可以享有租稅的優惠等激勵措施,另外2009年的鑽石行動方案中的「健康照護升級白金方案」、「精緻農業健康卓越發展方案」都是生技業的激勵因子。不過現實的問題是台灣的內需市場太小。以學名藥為例,IMS Health統計,每年市場複合成長率10%,到了2012年全球暢銷藥將有1160億美元專利藥到期,可以想見又是各大藥廠必爭的一塊大餅,台灣雖然有超過160個CGMP的藥廠,不過多以內需市場為主,無法應付全球化的競爭,一定要積極轉型、開拓國際市場才是生存之道。而大陸13億人口市場,從2009~2011連續三年的醫改帶來龐大的商機,是產業很好的發揮空間。尤其藉這個機會還可能利用對大陸地理、人文、法制上的優勢吸引全球大型生技企業來台投資,強化產業競爭力。



参考文献





  1. ^ 協議內容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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