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 (文學)
古文為中國古代散文的文體,其形式較駢文自由。原指先秦、秦代、兩漢以來的散文,但經過唐宋的古文運動,在文風方面又有新的突破。
目录
1 歷史
2 古文特點
3 古文流派
3.1 明
3.2 清朝
4 古文大家
4.1 唐
4.2 宋
4.3 明
4.4 清
5 注釋
6 參見
歷史
此處的古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术语,自唐代以来,有特殊而狭隘的涵义。并非一切文言文都算古文,同樣的,在某种条件下,“古文”也不一定跟白话对立。
由于六朝以来,尚求美感,作文多为駢文,过于讲求词藻、对偶、典故,越来越不适应实际应用。
唐初陳子昂等人已倡古文,韓愈倡古文運動,柳宗元和之,後至宋歐陽脩任科舉考官,提拔古文人才,古文運動方告成功。因为他们标榜先秦、西汉的文章,因此称为“古文”。明代前七子、後七子、唐宋派皆對古文的規律,有其獨特的見解。
清代桐城派對古文更加嚴格要求,方苞所謂:“古文中忌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沈廷芳《隐拙轩文钞·方望溪先生传·自记》)后来的桐城派作者更扩大范围,陆续把“注疏”、“尺牍”、“诗话”等语言都列违禁。
清末民初,白話文興起,古文受到一定的打壓。
古文特點
古文不重音韻、不重對仗、亦不重辭藻,唯作文時須文以載道,言之有物,古文之文,多合於孔孟儒者之道,因韓愈所謂古文之道,孔孟儒家之道也。古文的文體照《古文辭類纂》的分法有「論辯類」、「序跋類」、「奏議類」、「書說類」、「贈序類」、「詔令類」、「傳狀類」、「碑誌類」、「雜記類」、「箴銘類」、「頌贊類」、「辭賦類」、「哀祭類」等。
古文流派
明
復古派:前後七子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反抗空泛平庸的八股文與臺閣體。但因擬古,為文缺乏個人風格,文字難懂。
唐宋派:反對前後七子的「文必秦漢」主張,推崇唐宋八大家散文的平易通達。代表人物有茅坤、王慎中、唐順之、歸有光等。王慎中、唐順之、歸有光並稱「嘉靖三大家」;王慎中、唐順之另與六人並稱「嘉靖八才子」。其中茅坤編有《唐宋八大家文鈔》。
公安派:代表人物是公安三袁,主張「獨抒性靈,不拘格套」,強調表達真實情感,文章不再以「載道」為目的。
竟陵派:代表人物有鍾惺、譚元春,繼承公安派「獨抒性靈」的理論,但提倡「幽深估俏」以救治公安派用字俚俗淺陋的弊病,文字亦因此趨於晦澀。
清朝
桐城派:創始人為方苞,劉大櫆和姚鼐為集大成者,三人有「桐城三祖」之稱。主張效法《左傳》、《史記》等先秦兩漢的散文及唐宋散文。提倡古文「義法」:「義」即內容思想,要「言有物」;「法」即形式技巧,要「言有序」。其中姚鼐編有《古文辭類纂》。
陽湖派:代表人物有惲敬、張惠言,是桐城派的一個旁支,但思想較活潑,不專主孔孟、程朱,主張兼採諸子百家。認為學古文要兼取駢文之長;除取法六經外,也兼取子史。
湘鄉派:創始人為曾國藩,是桐城派的一個旁支,認為古文創作應兼取漢賦的氣韻,主張剛柔並濟、奇偶互用。提倡「義理」、「辭章」、「考據」、「經濟[1]」四者並重。其中曾國藩編有《經史百家雜鈔》。
古文大家
自唐韓愈後,歷代古文大家輩出,明茅坤以韓愈、柳宗元、歐陽脩、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等八人為唐宋八大家,茅坤並輯八人之文於其所著之《唐宋八大家文鈔》中
唐
- 韓愈
- 柳宗元
- 杜牧
宋
- 歐陽脩
- 蘇洵
- 蘇軾
- 蘇轍
- 王安石
- 曾鞏
- 范仲淹
- 司馬光
明
- 劉基
- 宋濂
- 王守仁
- 前後七子
- 唐順之
- 歸有光
- 袁宏道
- 徐渭
- 張岱
清
- 方苞
- 刘大櫆
- 姚鼐
- 曾国藩
注釋
^ 經世濟民
參見
- 文言文
- 古文运动
- 駢文
- 唐宋八大家文鈔
- 古文辭類纂
- 續古文辭類纂
- 經史百家雜鈔
- 古文觀止
- 續古文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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