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奴
麥當奴爵士 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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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任香港總督 | |
任期 1866年3月11日-1872年4月11日 | |
前任 | 夏喬士·羅便臣爵士 孖沙(代理) |
继任 | 威菲路中將(代理) 堅尼地爵士 |
第31任新斯科細亞總督 | |
任期 1864年5月24日-1865年10月 | |
前任 | 查理斯·黑斯廷·多爾爵士 |
继任 | 分域·威廉爵士 |
第6任南澳洲總督 | |
任期 1855年6月8日-1862年3月4日 | |
前任 | 亨利·楊爵士 |
继任 | 多明尼克·戴利爵士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14年9月3日 英國愛爾蘭都柏林 |
逝世 | 1881年2月5日(1881-02-05)(66歲) 法国伊埃雷 |
麥當奴爵士,KCMG,CB(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1],1814年9月3日-1881年2月5日),是英國派駐香港的第六任港督。麥當奴畢業於都柏林三一學院,其後加入殖民地部工作,期間歷任英國殖民地贊比亞、西印度、澳大利亞、加拿大的新斯科細亞等地總督,有殖民統治的行政和管理經驗。1872年任滿回國,被封爵士。1881年去世。
任內施政
麥當奴在任香港總督時,其中一個最大的政績便是籌建了東華醫院。1869年,香港政府撥款1萬5千元修建醫院。計劃得到了香港華商的資助。麥當奴也說服英國殖民地部撥款10萬資助興建東華醫院。此外,麥當奴大力推動香港實行印花稅制度,此稅制在前任總督夏喬士·羅便臣爵士時已提出,但受極大反對下擱置。在1860年代因《天津條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簽訂和上海等城市對外商開放,香港貿易額被上海後來居上[2],麥當奴在任便決定開徵印花稅以彌補財政赤字,儘管面對大批商人和香港立法局議員上書反對,但因得到英國政府支持,印花稅最後成功地開徵,1868年的印花稅收入達10.11萬元,財政危機得以紓緩[3]:97-98。
麥當奴港督任內另一項施政是放寛賭禁,香港社會當時充斥着各式地下賭館,政府雖已明令不准開設賭館和積極進行禁賭,惟成效不彰。麥當奴便決定對賭博採取較寛容的態度,考慮進行賭博合法化,並從中抽稅,彌補政府收入的不足。建議雖被英政府致力反對,認為香港須維護英國的社會道德觀念,但在麥當奴力陳推銷下(例如認為賭風已難遏止,任其地下發展將導致更多犯罪活動等),賭博最終還是解禁。1867年5月,香港立法局決議賭博合法化,同年7月1日起賭禁撤銷。1868年8月至1869年6月,政府獲取賭稅收入從1萬增至22萬元。幾年後,由於賭博導致的問題浮現,例如更多人終日沉迷賭博、打家劫舍和治安日差等,在市民尤其是教會致函英國政府反對下,終在1872年恢復禁賭[3]:99-101。
以其命名的事物
麥當勞道(MacDonnell Road):位於香港島半山區,早期寫法為「麥當奴道」
麥當奴山脈(MacDonnell Ranges):位於澳洲北領地的山脈
注释
^ 國際音標:/.mw-parser-output .IPA{font-family:"Charis SIL","Doulos SIL","Linux Libertine","Segoe UI","Lucida Sans Unicode","Code2000","Gentium","Gentium Alternative","TITUS Cyberbit Basic","Arial Unicode MS","IPAPANNEW","Chrysanthi Unicode","GentiumAlt","Bitstream Vera","Bitstream Cyberbit","Hiragino Kaku Gothic Pro","Lucida Grande",sans-serif;text-decoration:none!important}.mw-parser-output .IPA a:link,.mw-parser-output .IPA a:visited{text-decoration:none!important}
ˈɹɪʧəd gɹeɪvz məkˈdɒnl/
^ 《香港總商會百年史》
^ 3.03.1 爾東. 周海燕, 编. 《香港歷史之謎》. 香港: 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7年4月. ISBN 978-962-973-634-7.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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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夏喬士·羅便臣爵士 孖沙(署理) | 第6任香港總督 1866年3月11日-1872年4月11日 | 继任: 威菲路中將(署理) 堅尼地爵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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