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媳






明代万历十六年(1588年)童养媳婚书


童養媳,為中國傳統的婚姻習俗之一,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養或賣到另一個家庭,由該家庭撫養,長大後與該家庭的兒子正式完婚、結為夫妻。江南地區稱為養媳婦,閩南語把「與童養媳結婚」一事,稱為送做堆(推薦用字:捒做堆,台羅:sak-tsò(tsuè)-tui[1]。有学者统计了各地关于童养媳的不同称呼,计有百余种[2]
至今可能有部分地區的年長者在童年時期有童養媳、過繼、入贅等經歷,另外因戶政紀錄可能受到歧視。




目录






  • 1 歷史


  • 2 出現原因


  • 3 童養媳的生涯


  • 4 夫妻關係


  • 5 其他地區的類似習俗


    • 5.1 朝鮮半島


    • 5.2 歐洲貴族




  • 6 現況


  • 7 相關作品


  • 8 注釋与参考文献


  • 9 外部链接


  • 10 参见





歷史


類似童養媳的婚姻於很早的時代就有出現,例如漢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歲時就被送進宮中成为十二岁皇帝的妻子,類似童養媳的性質。從三國時期就有記載類似童養媳的現象,《三國志》提到:「至十歲,婿家即迎之長養為媳。」但因為這種情況是正式嫁入男家為妻,而非已訂婚但未行婚禮的未婚妻,所以不同於後世的童養媳。


童養媳的婚俗約於宋朝出現,但宋朝起歷代均有不少文獻記載童養媳。学者的研究认为,清中晚至民國初年,是童養媳婚姻现象的鼎盛时期[2]。台灣的童養媳約於1970年代開始消失。中国大陆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0年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但并未完全消灭这种习俗。到了21世纪,這個習俗在中國某些地區如福建省一些偏遠的乡村[3]和重慶[4]还依然盛行。



出現原因




明代童養媳婚書上的女孩手印


古代社會認為兒子可以傳宗接代並增加勞動力,而女兒遲早要嫁人還要賠一份嫁妝,生養女兒宛如幫別人家養媳婦,嫁女兒時還要忍受一次親人別離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兒送人家當童養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許多人家一生出女兒,即使有能力撫養,也會尋找適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換、買賣[來源請求]、指腹為婚、為小孩預做婚嫁安排等。同時嫁娶或買進來的女孩多半做為兒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謂童養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兒,也多半會嫁娶買賣或送給別人家做童養媳。[來源請求]


同時由於古代亦有一夫一妻多妾制習俗,因此男孩長大成人後亦可再娶,童養媳成人後多半並不會成為阻礙男孩長大成人後的自由結婚意志。為此,童養媳普遍成為古代社會的一種生活常態。


一些貧困家庭無力撫養兒女,就把女兒賣與富家子弟或家境較好的家庭作童養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為了節省兒子娶妻的費用,於兒子年幼時買一個女孩回家來當兒子的妻子,這樣男家多了一個幫助勞動的成員,而女家則減輕經濟負擔,一舉兩得。也有些家庭為了讓女兒得到較好的生活環境,就把女兒給較富裕的人家收養作童養媳。亦有少數是男家較為貧窮,為了攀附,而為年幼兒子娶富貴人家的年幼女兒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還會互相交換女兒作童養媳,有些女孩在嬰兒時已經被賣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長大,稱為「婆養媳」。亦有一些被收養的女孩為了報答養父母養育之恩,而自願當童養媳。還有一種是本身沒有兒子,希望藉收養童養媳,為自己帶來兒子,繼後香燈,稱為「等郎妹」。


這些童養媳一般都會比男方年長,可以照顧未婚夫。


台灣平埔族存在母系社會,又因為清代渡台禁令對移民人口性別比例的影響,可能有有別於福建等地的歷史脈絡。[5]



童養媳的生涯


雖然童養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買賣婚姻的結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會有嚴重婆媳關係问题。童養媳婚姻中的女方大多来自破产边缘的小农之家,男方多数属于有稍许经济能力的小户人家。童養媳婚姻屬於買賣婚姻性质,她們地位一般較低,绝大多数童养媳在稍具劳动能力后,即要從事量大的家務勞動与农务。男尊女卑的传统和封建家长制度下,女性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是为常见[2]。但有一些較為幸運的會有比在親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還有機會接受教育,雖然她們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親生子女(例如課餘時要做較多的勞動、受到較為嚴苛的管教等),但在親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沒有機會讀書,並過著貧困艱苦、不得溫飽的生活。也有許多被婆家視如己出的,在婆家過著不錯的生活。


到長大後,童養媳就會和丈夫圓房,儀式從簡。如未婚夫於圓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願意和童養媳圓房,婆家可能會容許童養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則會正式收為養女,視為女兒看待。有些婆家會把童養媳賣作奴婢或娼妓,或強迫童養媳改嫁他人。


西風東漸以後,男女平權意識高漲,社會多改採一夫一妻制,盛行個人意志與戀愛結婚。所以雖然童養媳不一定受到苛待,但這種婚俗始終是剝奪了童養媳及其丈夫的婚姻自主權,在現代提倡人權的價值觀裡被視為一種陋俗。



夫妻關係


童養媳和丈夫小時候的關係就像姊弟或兄妹,彼此之間往往只有親情,大部份於結婚後亦難以建立愛情。進化心理學的韋斯特馬克效應(Westermarck effect)認為,同一家族長大的兒童會發現彼此之間沒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強烈的社會壓力強迫他們配對也一樣。Wolf and Huang (1980)在台灣的童養媳制度發現理,在這種制度下未來的妻子會被帶入家族內和未婚夫一起帶大,難以完美收場,而且因為不知名的原因會導致女性生育率下降。另外一些研究也發現一同長大、關係有如兄弟姊妹的兒童,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亦難以產生愛情。例如人類學家Melford E. Spiro在1950年代對以色列集體農場中長大的小孩的研究、Fox (1962)對以色列集體農場中長大的小孩的研究、Lieberman et. al (2003) 的研究等。


不過根據斯坦福大學的巫福教授(Arthur P. Wolf)對台灣童養媳所做的研究顯示,在女孩兩歲半的時候存在分水嶺。兩歲半以後成為童養媳的,她們的婚姻和其他婦女並沒有什麼兩樣,但是在兩歲半以前收養的童養媳,就會因較重的手足親情而產生某種程度的愛情障礙。



其他地區的類似習俗



朝鮮半島


朝鮮古代有一種買貧家女孩回家給未成年兒子為妻、待性成熟後圓房的習俗,稱為預婦日语預婦。與童養媳不同之處是她們到男家後即舉行婚禮,成為該家庭的媳婦,童養媳則只是訂婚,長大後才正式結婚。



歐洲貴族


歐洲貴族過往亦有讓少女在約10歲至12歲時先到結婚對象家中居住的習俗。相對上,此種習俗主要在於政治婚姻之下,結婚的雙方國家不一定相同,造成歐洲講究的禮儀和習慣也不同,因此女性在嫁入對方家裏之前,就需要先去學習對方國家、家庭的禮儀和習慣,好讓結婚時及結婚後不會因為禮儀習慣不同出醜的狀況。這種習俗並不一定會要求女性作出任何工作性質的行為。



現況



  • 中國大陆因年輕人崇尚自由恋爱加上法律禁止,此風基本上已不再。但在福建中南部地區(尤其是莆田[6][7] ),童養媳現象依然很常見。

  • 台灣在1970年代後,經濟起飛,除農業以外也轉往工業發展,多數的家庭也由貧轉為小康,再加上九年義務教育逐年推行,保守社會風氣逐漸西化轉為開放,因貧困賣女為媳的風氣也逐漸不存。



相關作品



  • 小說:

    • 《祝福》(魯迅著,女主角祥林嫂為童養媳)

    • 《蕭蕭》(沈從文著,女主角蕭蕭為童養媳,結婚時十二歲,丈夫三歲)

    • 《最後的安息》(冰心著,女主角翠兒為童養媳)



  • 短篇故事:
    • 《廿九張當票.黃金打造的婚約》(秦嗣林著,女主角秀秀為童養媳)


  • 戲曲:
    • 《竇娥冤》(竇娥為童養媳)


  • 電視劇:


    • 情濃大地(周海媚飾演童養媳劉亞彩)


    • 足秤老婆八兩夫(又名望夫成龍,郭藹明飾演童養媳金玉)


    • 婉君(俞小凡飾演沖喜童養媳夏婉君)


    • 輾轉紅蓮(葉全真飾演沖喜童養媳許蓮花)

    • 後山日先照


    • 戲說台灣櫻花戀系列


    • 将夜(女主角桑桑)



  • 電影


    • 風月奇譚之畸婚记(李翰祥導演,劉午琪飾童養媳)


    • 哥哥太爱我了怎么办(女主角濑户花)





注釋与参考文献





  1. ^ 徐鳳文、王昆江. 中國陋俗. 實學社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3-08-01. ISBN 957-2072-68-4. 


  2. ^ 2.02.12.2 李奎原(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近代中国童养媳别称研究. 《文史博览(理论)》 (湖南省长沙市: 文史博览(理论)杂志编辑部,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2016-05-00. ISSN 1672-8653 (简体中文). 


  3. ^ 福建惊现当代“童养媳村” 2004-02-12


  4. ^ 童養媳悲歌 12歲被姦14歲生女 重慶女8年4次逃走 蘋果日報 2016年5月26日


  5. ^ 台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認識原住民族-平埔族群-社會組織. 公領域. 2015 [2019年4月20日] (中文). 平埔族是典型的母系社會,子女從母居,名字亦採行連母名制。家中以女性長者為家長,家中重要家務皆由女性家長作主處理。女性更是主要的財產繼承人。 


  6. ^
    走进举世震惊的当代“童养媳村”. 今日文摘. 



  7. ^
    调查称福建莆田有数万名童养媳 多数从云贵拐卖. 时代周报. 





外部链接



  • “童養媳”為何能“走俏”

  • 农家童养媳遭追求者泼硫酸被毁容


  • 潮州童养媳[永久失效連結]

  • 村落與家族 -台灣北部的村落生活

  • 2005-06-07/聯合報 呂秀蓮險當童養媳多虧兄搭救

  • 「送做堆」的一則學術研究

  • 小鰻魚變成大鯨魚


  • 出生序、經位、婚姻與生育: 治時期竹山、峨眉,和竹北等四個閩客區的例子[永久失效連結]

  • 從童養媳故事看中國另類婚俗文化



参见



  • 青梅竹馬

  • 兩小無猜

  • 童婚

  • 預婦日语預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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