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室
繼室,或稱填房、後妻、繼配、續弦或續絃,是指男子在元配妻子去世後再娶的正室,[1]東亞傳統制度中,繼室雖然與元配同為正室,禮制上均等,但宗法上地位仍然不及元配。為了區別,皇帝的繼室妻子會稱為繼后,國王或王爵的繼室妻子稱為繼妃。
在某些地區、時代,容許在正室去世或離異後將妾立為繼室,稱為扶正。
《左傳》·昭公三年:「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
《水滸傳》·第98回:「那仇申頗有家貲,年已四旬,尚無子嗣,又值喪偶,續娶平遙縣宋有烈女兒為繼室。」
參見
- 平妻
- 妾
腳注
^ 繼室. 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2014-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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