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
縣城又称县治,即中国地方行政区——县的治所,近代指县级行政机关的常驻地。如今中国的县城(县包括县级行政区)有一千余个。越南沿用古称,称为县莅。
在中国,自秦始皇建立郡县制开始,即有县城。地方政府围绕人口聚集之地,建筑城墙,形成城郭,构建起独立的城池,用以抵御外敌,并保障居民安全。县城规模受所在地区经济、人口影响。明清之时,中国人口繁盛。在经济繁荣、人口稠密之地,一座县城可能会分属两县,长期处于同城而治的状态。晚清以后,随着热武器的广泛运用和不断升级。政府不再修筑围郭形式的县城。当代中国,明清修筑的县城城墙,多随着城市扩展而被破坏,而留存的城墙会因其文化价值成为文物保护单位。
近代以来,一般在县政府的办公所在地,相应的为政府机构建立配套的行政、教育、生活服务机构。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选址于相对交通便利,通讯及时,经济发达的城镇。按人口及经济规模有大小区分。中国还存在一种县级市,该类市的市治所在地,也是一种县城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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