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直辖市




南京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撤消的直辖市。


1949年時,中國大陸共設有12個直轄市,分別為:南京、上海、武汉(今武汉三镇)、鞍山、撫順、瀋陽、本溪、西安、北平(今北京)、天津、重慶、廣州,除北平及天津外,皆為大行政區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轄市与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组建江蘇省,南京成为省轄市。


恢复设置南京直辖市的呼声在南京民间经常出现[1]。2011年9月10日,发表在中国民生在线网站上的《南京直辖已正式列入计划,年内将正式启动》稱将把马鞍山、句容、滁州市、天长、和县、仪征、来安、全椒划入,新增的区是仪征、滁州、天长、句容,马鞍山。但种种传闻都被官方所否认。



参考文献





  1. ^ 网传南京将成直辖市 官方称“没影子的事”




参见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省会南京市


  • 直辖市
    • 南京市 (中华民国)



  • 南直隶
    • 应天府 (明朝)


  • 江宁府

  • 南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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