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脑



































政府首脑是國家(或地區)政府或内閣的领导人。在議会制政治体制下一般為总理(如德国),或称首相(如英国),或總理大臣(如日本)等。在總統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總統(总统同时也是国家元首,例如美国);而在半总统制政治体制下政府首長由总统在议会多数政党中指定(如法国);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执政共产党的高级政治局委员担任,例如前苏联的部长会议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總理。此外,也有比較特殊的政治制度,例如中華民國: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行政首長為行政院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由民選的總統逕行任免之。


政府首腦是行政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因此也可稱為行政首長




目录






  • 1 各国政府首脑


  • 2 按照政体分类政府首脑


  • 3 参考文献


  • 4 外部链接


  • 5 参见





各国政府首脑


  • 直至2018年10月,各国或政權现任元首名称有20种,其中專任政府首脑(156国)及國家元首(行政長官)兼任政府首腦(66国):
















































































































使用數量 使用名稱 使用國家或政權
71

总理




  1.  利比亞


  2.  蒙古


  3.  老挝


  4.  越南


  5.  突尼西亞


  6.  东帝汶


  7.  阿联酋


  8.  葉門


  9.  叙利亚


  10.  巴勒斯坦


  11.  哈萨克斯坦


  12.  塔吉克斯坦


  13.  亞美尼亞


  14.  阿塞拜疆


  15.  格鲁吉亚


  16.  埃及


  17.  阿尔及利亚


  18.  塞内加尔


  19.  马里


  20.  布吉納法索


  21.  佛得角


  22.  几内亚比绍


  23.  多哥


  24.  尼日尔


  25.  喀麦隆


  26.  赤道几内亚


  27.  中非


  28.  衣索比亞


  29.  吉布提


  30.  乌干达


  31.  卢旺达


  32.  刚果(金)


  33.  刚果(布)


  34.  加彭


  35.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36.  马达加斯加


  37.  模里西斯


  38.  科特迪瓦


  39.  纳米比亚


  40.  冰島


  41.  烏克蘭


  42.  摩尔多瓦


  43.  立陶宛


  44.  拉脫維亞


  45.  捷克


  46.  匈牙利


  47.  德國


  48.  奥地利


  49.  法国


  50.  葡萄牙


  51.  克罗地亚


  52.  斯洛伐克


  53.  斯洛維尼亞


  54.  馬其頓


  55.  塞爾維亞


  56.  科索沃


  57.  蒙特內哥羅


  58.  羅馬尼亞


  59.  希臘


  60.  图瓦卢


  61.  安地卡及巴布達


  62.  圣卢西亚


  6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64.  格瑞那達


  65.  千里達及托巴哥


  66.  圭亚那


  67.  阿布哈茲


  68.  南奥塞梯


  69.  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


  70.  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


  71.  德涅斯特河沿岸



35
内阁总理




  1.  朝鲜


  2.  新加坡


  3.  孟加拉国


  4.  尼泊尔


  5.  印度


  6.  斯里蘭卡


  7.  巴基斯坦


  8.  伊拉克


  9.  黎巴嫩


  10.  以色列


  11.  乌兹别克斯坦


  12.  吉尔吉斯斯坦


  13.  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


  14.  毛里塔尼亚


  15.  芬兰


  16.  爱沙尼亚


  17.  愛爾蘭


  18.  馬爾他


  19.  澳洲


  20.  新西蘭


  21.  巴布亚新几内亚


  22.  所罗门群岛


  23.  斐济


  24.  萨摩亚


  25.  纽埃


  26.  庫克群島


  27.  瓦努阿圖


  28.  加拿大


  29.  伯利兹


  30.  巴哈马


  31.  牙买加


  32.  海地


  33.  圣基茨和尼维斯


  34.  多米尼克


  35.  巴巴多斯



15
内阁首相




  1.  文莱


  2.  科威特


  3.  巴林


  4.  卡塔尔


  5.  阿曼


  6.  约旦


  7.  斯威士兰


  8.  賴索托


  9.  丹麥


  10.  挪威


  11.  瑞典


  12.  荷蘭


  13.  英國


  14.  汤加


  15.  马来西亚



8
政府首相




  1.  柬埔寨


  2.  沙烏地阿拉伯


  3.  摩洛哥


  4.  列支敦斯登


  5.  比利時


  6.  卢森堡


  7.  安道尔


  8.  泰國



12
部长会议主席




  1.  義大利


  2.  莫桑比克


  3.  波蘭


  4.  白俄羅斯


  5.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6.  阿尔巴尼亚


  7.  保加利亚


  8.  古巴


  9.  秘魯


  10.  克里米亚共和国


  11.  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


  12.  塞族共和國



2
政府主席




  1.  俄羅斯


  2.  西班牙



1
国务院总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行政院院長



  1.  中華民國


1
内阁总理大臣



  1.  日本


1
国务总理



  1.  韩国


1
大臣委员会主席



  1.  不丹


1
临时政府首席顾问



  1.  不丹


2 联邦政府总理




  1.  索馬利亞


  2.  索馬利蘭



1 联合政府总理




  1.  坦桑尼亚


  2.  桑给巴尔



1 政府委员会国务大臣



  1.  摩納哥


1
联邦委员会主席



  1.  瑞士


1
国务院国务卿



  1.  圣座国务枢机卿


1
国家顾问



  1.  緬甸


1
首席执政官



  1.  阿富汗首席执行官


67
国家元首(地區行政長官)兼任政府首脑




  1.  菲律賓


  2.  印尼


  3.  馬爾地夫


  4.  阿富汗


  5.  伊朗


  6.  土耳其


  7.  賽普勒斯


  8.  北塞浦路斯[1]


  9.  阿尔扎赫[2]


  10.  土库曼斯坦


  11.  冈比亚


  12.  几内亚


  13.  塞拉利昂


  14.  利比里亚


  15.  加纳


  16.  贝宁


  17.  奈及利亞


  18.  苏丹


  19.  南蘇丹


  20.  肯尼亚


  21.  布隆迪


  22.  尚比亞


  23.  马拉维


  24.  科摩罗


  25.  塞舌尔


  26.  辛巴威


  27.  博茨瓦纳


  28.  南非


  29.  乍得


  30.  厄立特里亚


  31.  瑞士


  32.  馬爾他騎士團[3]


  33.  圣马力诺


  34.  基里巴斯


  35.  瑙鲁


  36.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37.  马绍尔群岛


  38.  帛琉


  39.  美國


  40.  香港[4]


  41.  澳門[5]


  42.  墨西哥


  43.  危地马拉


  44.  薩爾瓦多


  45.  洪都拉斯


  46.  尼加拉瓜


  47.  哥斯达黎加


  48.  巴拿马


  49.  多米尼加


  50.  哥伦比亚


  51.  委內瑞拉


  52.  苏里南


  53.  厄瓜多尔


  54.  巴西


  55.  玻利维亚


  56.  智利


  57.  阿根廷


  58.  巴拉圭


  59.  乌拉圭


  60.  车臣共和国


  61.  印古什共和國


  62.  北奧塞提亞-阿蘭共和國


  63.  阿爾泰共和國


  64.  卡爾梅克共和國


  65.  布里亞特共和國


  66.  科密共和國


  67.  古巴[6]



1
委员会主席



  1.  歐盟




按照政体分类政府首脑

























































政府首脑职称
代表国家
政体
备注
總理
 哈萨克斯坦、 秘魯
总统制 在總統制國家,總統兼任政府首脑,直接領導行政機關,不設總理,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部分国家设总理,但實際上則更類似於超級部長或幕僚長的角色。

內閣總理大臣、首相

 德國、 日本
内阁制 在议会制國家,国家元首通常只是虛位元首,真正行使行政職權的是總理(部分共和國或稱部長會議主席、內閣總理大臣),共和制國家元首由議會組成的選舉團選出、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則由君主傳統世襲。

首相、總理

 英國
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奉行议会至上,内阁和政府首腦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是虚君,没有实权,僅做為國家的象徵。英国和二战后的日本都是属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而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與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相對。是指君主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離的。

政府首相、政府總理

 沙烏地阿拉伯、 阿曼
君主专制
國家元首為世襲君主,有權任命政府首腦、解散議會和任命各部首長、議員等。政府首腦多數由君主兼任。

總理、部長會議主席

 義大利、 以色列
议会共和制
議會制的一種形式。议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总理为首的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

部長會議主席、政府主席

 俄羅斯、 法国
半总统制 在半总统制(又称雙首長制)國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依其國情的不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总理代表行政机关向议会负责,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總統擁有国防及外交权力,且擁有解散国会的权力。

國務院總理、部長會議主席、政府總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古巴、 越南
社会主义共和制 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首腦一般不称首相,而称总理。因为一党执政的原因,其地位和权力比不上执政党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第一书记,除非兼任或代理),一般兼任政府的党组书记,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首脑甚至是国家元首兼任。
國務卿
 梵蒂冈
政教合一
梵蒂冈城国实行政教合一,宗座梵蒂岡城國委員會主席为政府首脑,宗座梵蒂冈城国委员会为治权机构暨最高权力机关;國務卿同作為政府首腦由教宗親自任命。


参考文献





  1. ^ 未被普遍承認的國家,参见塞浦路斯问题


  2. ^ 未被普遍承認的國家,参见納戈爾諾-卡拉巴赫


  3. ^ 聯合國觀察員實體,大教長兼任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首為行政長官即政府首腦。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澳門特首為行政長官即政府首腦。


  6. ^ 古巴國務委員會主席兼任古巴部長會議主席。




外部链接



参见




  • 国家元首

  • 政府

  • 首長

  • 總統

  • 總理

  • 內閣總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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