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黎明博士论文抄袭事件




胡黎明博士论文抄袭事件,为1997年爆发于华东理工大学的一起严重学术剽窃事件。



经过


原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黎明,1992年被低职高聘为教授,1993年任博士生导师,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博导之一。因其博士学位论文《CVD反应器中超细粒子的形态控制》存在极严重的剽窃行为,在1997年6月18日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会议上被撤消其博士学位,取消其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1]。该事件牵连到其导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校长的陈敏恒教授[2]。陈敏恒教授后被撤销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称号,成为中国科学院唯一因学术道德问题而被除名院士的人[3]



参见



  •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 上海大学博导论文抄袭事件

  • 辽宁大学副校长抄袭事件



参考文献





  1. ^ 30年学术道德实践:变革与博弈[永久失效連結]


  2. ^ 学术研究岂可造假 华东理工大学严肃查处胡黎明剽窃论文事件[永久失效連結]


  3. ^ 胡黎明博士论文抄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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