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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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 | All-China Women's Federation |
---|---|
簡稱 | 全国妇联 |
成立時間 | 1949年3月 |
創始人 | 蔡畅 |
類型 | 社会团体 |
總部 | ![]() |
地點 |
|
服務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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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語言 |
普通话 |
主席 |
沈跃跃(2013年5月7日-) |
上級組織 |
中国共产党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
隸屬 | 直辖市、省、自治区地方联合会 |
網站 | 中文官网 英文官网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是1949年3月由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妇女组织,其基本功能是代表及捍卫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亦同时维护少年儿童权益,以及在全国女性中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策的支持。
从1995年开始,全国妇联被定性为非政府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中,各级妇联与工会、共青团都属于群众组织,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党委设有“党群副书记”(现在叫做“专职副书记”)是这三大群众组织的直接上级领导。各级妇联的人事任免权限在各级党委常委会。上一级妇联对下一级妇联仅有业务指导关系,并无直接领导权力。妇联自身设有党组,作为实际领导决策机构。
目录
1 历史
2 历任主席
3 历届领导机构
3.1 第一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2 第二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3 第三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4 第四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5 第五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6 第六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7 第七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8 第八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9 第九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10 第十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11 第十一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3.12 第十二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4 组织
5 机构设置
5.1 内设机构
5.2 直属事业单位
6 对外宣传
7 荣誉
8 参考文献
9 參見
历史

1988年在德国访问

1988年在德国访问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3月,1957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一直用“全国妇联”。
历任主席
姓名 |
籍贯 |
任职 |
曾任党和国家最高领导职务 |
备注 |
---|---|---|---|---|
蔡畅 |
湖南双峰 |
1949年-1978年 |
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前中共領導人李富春夫人 |
康克清 |
江西万安 |
1978年-1988年 |
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
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朱德夫人 |
陈慕华 |
浙江青田 |
1988年-1998年 |
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
彭珮云 |
湖南浏阳 |
1998年-2003年 |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中共前高级领导人王汉斌夫人 |
顾秀莲 |
江苏南通 |
2003年-2008年 |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新中国首位女省长 |
陈至立 |
福建仙游 |
2008年-2013年 |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前国务委员、教育部部长 |
沈跃跃 |
浙江宁波 |
2013年- |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中共中央组织部前常务副部长 |
历届领导机构
第一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
- 主席:蔡畅
- 副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
- 秘书长:区梦觉
- 副秘书长:曾宪植
第二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
- 主席:蔡畅
- 副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
- 秘书长:章蕴(兼)
- 副秘书长:罗琼、曹孟君、曾宪植
第三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
- 主席:蔡畅
- 副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杨之华、刘清扬、康克清
- 书记处第一书记:罗琼
- 书记:田秀涓、李宝光、吴綪、吴全衡、胡耐秋、曹孟君、曹冠群、曾宪植、杨蕴玉、董边、郭建(1961年5月任职)、黄甘英(1961年5月任职)、 赵烽(1963年5月-1966年6月任职)
第四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宋庆龄、蔡畅、邓颖超
- 主席:康克清
- 副主席:史良、罗琼、吴贻芳、曾宪植、雷洁琼、林巧稚、李宝光、郝建秀、黄甘英、林雨韫、关建、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哈斯木
- 书记处第一书记:罗琼(1978年9月-1982年5月任职)、郭力文(1980年4月任书记,1982年5月任第一书记)
- 书记:李琴(未到任)、李宝光(1978年9月-1979年任职)、黄甘英、吴全衡、田秀涓(1978年9月-1982年任职)、李淑铮(未到任)、董边、林丽韫(1978年9月-1982年任职)、王云(1979年任职)、张洁珣(1980年任职)、柳勉之(1980年-1982年任职)、梁柯平(1980年-1982年5月任职)、胡德华(1981年任职)、于淑琴(1982年任职)、王立威(1982年任职)
第五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主席:康克清
- 副主席:罗琼、吴贻芳、雷洁琼、谭惕吾、李文宜、张帼英、郭力文、黄甘英、林丽韫、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哈斯木、王琇瑛、谭茀芸
- 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帼英
- 书记处书记:胡德华、王庆淑、王淑贤、王德意、于淑琴、范崇嬿、王立威、关涛(1986年任职)
第六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康克清
- 主席:陈慕华
- 副主席:张帼英、黄启璪、林丽韫、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哈斯木、郝诒纯、张素我、卢乐山、聂力、韦钰、赵地、杨衍银
- 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帼英(1988年9月-1990年2月任职)、黄启璪(1988年9月任书记,1990年2月任第一书记)
- 书记处书记:黄启璪、王淑贤、关涛、康泠、赵地(1990年12月任职)、杨衍银(1990年12月-1993年6月任职)
第七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主席:陈慕华
- 副主席:黄启璪、顾秀莲(1998年6月任职)、张帼英、林丽韫、赵地、聂力、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哈斯木、郝诒纯、何鲁丽、孔令仁、韦钰、王淑贤、刘海荣
- 书记处第一书记:黄启璪(1993年9月-1998年3月任职)、顾秀莲(1998年3月任职)
- 书记处书记:赵地、王淑贤、刘海荣、康泠、田淑兰、华福周、张连珍(1993年9月-1995年10月任职)、冯淬(1996年11月任职)
第八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陈慕华
- 主席:彭珮云
- 副主席:顾秀莲、黄晴宜、巴桑、沈淑济、孔令仁、谢丽娟、钱易、韦钰、刘海荣、彭钢、刘雅芝、田淑兰、华福周
- 书记处第一书记:顾秀莲
- 书记处书记:黄晴宜、沈淑济、刘海荣(1998年9月-2001年12月任职)、田淑兰(1998年9月-2002年3月任职)、华福周、冯淬(1998年9月-2001年12月任职)、莫文秀、李秋芳、赵少华
第九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陈慕华、彭珮云
- 主席:顾秀莲
- 副主席:黄晴宜、巴桑(兼)、沈淑济、谢丽娟(兼)、刘雅芝(兼)、汪纪戎(兼)、张梅颖(兼)、陈秀榕、黄彦蓉(兼)、吴启迪(兼)、莫文秀、赵少华、刘晓连(兼)
- 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
- 书记处书记:沈淑济、陈秀榕、莫文秀、赵少华、洪天慧、甄砚、张世平、王乃坤
第十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名誉主席:陈慕华、彭珮云
- 主席:沈跃跃(2013年5月任职)、陈至立(2008年10月-2013年5月)
- 副主席: 宋秀岩(2010年1月任职)、黄晴宜(2008年10月-2010年1月)、陈秀榕、孟晓驷、潘贵玉(兼)、赵实(兼)、乔传秀(兼)、汪纪戎(兼)、姜力(兼)、徐莉莉(兼)、唐晓青(兼)、洪天慧(2008年10月-2011年12月)、热孜万·艾拜(兼)、张世平(2011年12月任职,兼)、甄砚、赵东花(2011年12月任职)
- 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2010年1月任职)、黄晴宜(2008年10月-2010年1月)
- 书记处书记:陈秀榕、孟晓驷、洪天慧(2008年10月-2011年12月)、甄砚、赵东花、范继英、张静(2010年1月任职)、崔郁(2011年12月任职)
第十一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主席:沈跃跃
- 副主席:靳诺(2013年10月-2018年10月,兼)、程红(2013年10月至今,兼)、谢茹(2013年10月-2018年10月,兼)、崔丽(2013年10月-2018年10月,兼)、赵东花(2013年10月-2016年8月)、喻红秋(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印红(2013年10月-2018年10月,兼)、范继英(2013年10月-2018年10月,兼)、崔郁(2013年10月至2017年2月)、夏杰(2017年2月任职)、焦扬(2015年7月-2016年10月)、邓丽(2016年8月-2018年10月)、谭琳(2017年2月任职)、董尤心(2013年10月-2016年1月,兼)、宋鱼水(2013年10月至今,兼)、刘洋(2016年8月至今,兼)
- 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2013年10月-2018年9月)、黄晓薇(2018年9月至今)
- 书记处书记:张晓兰(2016年8月至今)、孟晓驷(2013年10月-2016年8月)、赵东花(2013年10月-2016年8月)、喻红秋(2013年10月-2015年3月)、崔郁(2013年10月-2017年2月)、夏杰(2017年2月任职)、焦扬(2013年10月-2016年10月)、邓丽(2013年10月-2018年10月)、谭琳(2013年10月至今)、杨柳(2018年6月-2018年10月,挂职)
第十二届全国妇联领导机构
- 主席:沈跃跃
- 副主席:黄晓薇、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兼)、张晓兰、程红(兼)、夏杰、谭琳、曹淑敏(兼)、余艳红(兼)、吴海鹰、石岱(兼)、宋鱼水(兼)、刘洋(兼)、陈化兰(兼)、蒙曼(兼)
- 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
- 书记处书记:张晓兰、夏杰、谭琳、吴海鹰、赵雯、蔡淑敏、章冬梅
组织
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后者每年开会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下设主持日常工作的书记处。
与全国一级类似,省、市、县级行政区以上的行政单位有自己的地方妇女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并选举执行委员会,后者选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
在乡、镇、街道的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乡镇妇联主席常被俗称或误称为“乡镇妇女主任”[1]。
在行政村,由本村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选出村妇女主任。村妇女主任是村民委员会的当然成员。由于中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村妇女主任与村委会其它成员一般都要由选举产生。
在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专业市场等,与行政村类似,由妇女代表会议选出妇女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所在地域妇联的团体会员。凡在民政部门合规注册的女性为主体会员的社会团体,可成为妇联的团体会员。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办公厅
组织部(联络部)- 宣传部
- 妇女发展部
- 权益部
- 儿童工作部
- 国际联络部
- 机关党委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直属事业单位
- 妇女研究所
- 中国妇女杂志社
- 中国儿童中心
- 中国妇女出版社
- 中国妇女报社
- 中国妇女外文期刊社
- 中华女子学院
-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
- 机关服务中心
- 全国妇联人才开发与培训中心
- 交流与合作中心
- 法律援助中心
- 婚姻与家庭杂志社
-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
对外宣传
全国妇联主办“一报一刊”,分别是《中国妇女报》和《中国妇女》杂志。
荣誉
- 1994年4月,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年度“莫里斯·佩特奖”;
- 1995年,被联合国授予年度“国际扫盲奖──世宗王奖”。
参考文献
^ 海南关于乡镇妇联主席配备问题之调查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9-01-05.
參見
-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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