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机构类型
政务院部门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49年10月
撤销时间
1954年9月
接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目录






  • 1 部门工作


  • 2 编制沿革


  • 3 历任部长


  • 4 参考文献


  • 5 参见





部门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文化、艺术事务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编制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1950年时,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机关设置为办公厅和6局:


  •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 办公厅(秘书处、行政处、人事处)

    • 艺术局(办公室、戏剧音乐处、美术处、编译出版处、资料室)

    • 科学普及局(办公室、辅导处、电化教育处、器材处、资料室)

    • 文物局(办公室、博物馆处、图书馆处、文物处、鉴定设计委员会)

    • 电影局(办公室、艺术处、制作处、发行处、私营电影企业管理处、艺术委员会、制作委员会)

    • 戏曲改进局(办公室、艺术处、曲艺处、编审处、辅导处、图书资料室、戏曲改进委员会)

    • 对外文化联络局(办公室、苏联东欧处、亚洲处、欧美处、资料室)





1951年,所属的对外文化联络局改由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直接领导。同年,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的机关设置调整为4厅局:


  •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 办公厅

    • 艺术事业管理局

    • 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

    • 电影局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又增设了人事司和财务司。1954年增设文物局。



历任部长



  1. 沈雁冰(1949年10月-1954年9月)


参考文献



  • 苏尚尧 主编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D•54. 


参见



  •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年表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Monte Carlo

Information security

章鱼与海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