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王国


























































































荷蘭王國、尼德蘭王國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荷蘭文)
Reino Hulandes(帕皮阿門托語)

通稱:荷蘭、尼德蘭










Flag of the Netherlands.svg Royal coat of arms of the Netherlands.svg
国旗 国徽





国家格言:Ik zal handhaven(荷兰语)
“坚持不懈”

國歌:《威廉颂》
(荷蘭語:Het Wilhelmus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
自然地理(實際管轄區)

面積



  • 國土面積:42,508平方公里(世界第136名)

  • 水域率:18.41%




首都
阿姆斯特丹
中央政府
所在地

海牙
最大行政區
荷蘭
最大城市
阿姆斯特丹
人民生活
人口

以下資訊是以2012年估計



  • 總人口:17,100,715人(世界第61名)


  • 人口密度:393/km2(世界第30名)





官方語言
荷蘭語(事實上)
官方文字
荷蘭文
主要節日
國王日:4月27日
道路通行方向



政治文化
國家憲法
荷蘭王國章程
國家結構形式
聯邦制
國家政權
国会
政治體制
议会民主制
君主立憲制
法律體系
欧陆法系




國家領袖



  • 國家元首(國王):威廉-亚历山大


  • 政府首腦(首相):馬克·呂特




國家主要領袖(單一制)




  • 阿鲁巴全权公使:埃德温·巴斯


  • 库拉索全权公使:Marvelyne Wiels


  • 圣马丁全权公使:马蒂亚斯博赫斯




經濟實力
貨幣單位
歐元(荷蘭本土)
美元(荷蘭加勒比區)
荷屬安的列斯盾(庫拉索、聖馬丁)
阿魯巴弗羅林(阿魯巴)(EUR, USD, ANG, AWG)
其他資料

立國歷史



  • 立國日期:1954年10月28日

  • 立國事件:《章程》公佈,構成國體制建立




國際電話區號
+31 (荷蘭本土)
+297 (阿魯巴)
+599 (庫拉索、荷蘭加勒比地區)
+1 721(聖馬丁)

荷蘭王國或稱尼德蘭王國(荷蘭語:关于这个音频文件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荷兰语读音:.mw-parser-output .IPA{font-family:"Charis SIL","Doulos SIL","Linux Libertine","Segoe UI","Lucida Sans Unicode","Code2000","Gentium","Gentium Alternative","TITUS Cyberbit Basic","Arial Unicode MS","IPAPANNEW","Chrysanthi Unicode","GentiumAlt","Bitstream Vera","Bitstream Cyberbit","Hiragino Kaku Gothic Pro","Lucida Grande",sans-serif;text-decoration:none!important}.mw-parser-output .IPA a:link,.mw-parser-output .IPA a:visited{text-decoration:none!important}[ˈkoːnɪŋkrɛik dɛr ˈneːdərlɑndə(n)]英语Help:IPA for Dutch;帕皮阿門托語:Reino Hulandes),簡稱荷蘭尼德蘭(Netherlands)[a],是由荷兰(為了與荷蘭王國區分又稱為「荷蘭本土」)、阿魯巴、库拉索和荷屬圣马丁4个構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複合国(联合王国),是一个以荷兰本土為核心的主權國家。荷蘭王國政府的權力僅限於國防、外交、國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權力以外,各構成國皆有完全的自主權和自治权。




目录






  • 1 譯名


  • 2 歷史


  • 3 不同时期構成国


  • 4 構成国数据对比


  • 5 政府架構


  • 6 注释


  • 7 参考文献


  • 8 外部链接


  • 9 参见





譯名


荷蘭的正式国名,為荷蘭語: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中文所稱的荷蘭(荷蘭語:Holland),嚴格來說,是指尼德蘭王國中一個地區的名稱,也就是北荷蘭省與南荷蘭省兩地的合稱。在七省聯合王國時代,荷蘭是其中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的地區,因此被用來轉喻代指荷蘭王國整體。這是一個常見的俗稱,可用於非正式場合中,但在其國內不一定被廣為接受,特別是對來自其他省份的居民來說,使用荷蘭來稱呼他們的國家,並不禮貌。在正式場合中,則使用其正式國名「Nederlanden[1]」。


中文环境下一般不区分“Nederland”(尼德兰)和“Holland”(荷兰),一律翻译为“荷兰”,因此容易导致混淆。例如1806年至1810年期间,由法兰西第一帝国所扶持的一个傀儡国的正式国名是法文“Royaume de Hollande”与荷兰文“Koninkrijk Holland”,在中文中常一律翻為“荷兰王国”,但它們的原始名稱其實是不同的。



歷史


1830年至1954年间是荷蘭帝國的正式国名。在1954年之前「荷蘭王國」專指現在的歐洲大陸荷蘭,而其他部份是荷蘭王國的殖民地或屬地。於1839年之前,荷蘭聯合王國還曾包括比利時。歷史上「荷蘭王國」是指位於歐洲西北部的荷蘭,而荷蘭的海外殖民地和屬地乃從屬於荷蘭之下。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為了適應全球非殖民化的浪潮,荷蘭政府決定調整與殖民地和屬地的關係。本來二戰後荷蘭的海外領土包括有荷屬東印度、荷屬西印度和荷屬圭亞那,於1949年荷屬東印度的大部份獨立成為印度尼西亞,荷蘭於當地只保留了巴布亞島的西半,稱為荷屬新几内亚。於1954年荷蘭公佈《荷蘭王國章程》,使原殖民地和屬地在一個「荷蘭王國」的框架下與荷蘭本土享有平等的地位。自此「荷蘭王國」於法理上就成為專指由歐洲大陸荷蘭和各前殖民地共同組成的王國,而「荷蘭」只是「荷蘭王國」的其中一個組成部份。


1954年的《荷蘭王國章程》生效時,組成荷蘭王國的有三部份,除了歐洲大陸荷蘭外,另外兩個部份分別是原稱荷屬西印度的荷屬安的列斯,和原稱為荷屬圭亞那的蘇利南。當時荷屬新畿內亞由於已正準備過渡至獨立,因此沒有包括在王國框架之內。


1973年起,蘇利南提出獨立要求。1975年,蘇利南正式獨立,脫離荷蘭王國,自此王國改由歐陸荷蘭和荷屬安的列斯兩部份組成。


1986年,荷屬安的列斯之下的最富裕的阿魯巴脫離荷屬安的列斯,成為荷蘭王國的一個部份,擁有獨立的內部自治權。自此王國改由歐陸荷蘭、荷屬安的列斯和阿魯巴三部份組成。


2004年起,荷屬安的列斯的其他島嶼提出與阿魯巴相似的要求,經過歐陸荷蘭與各島嶼談判後,於2005年簽署協議,決定於2010年10月10日起荷属安的列斯解体,其中的庫拉索和聖馬丁將會分別成為荷蘭王國的組成部份,各自擁有獨立的內部自治權。而餘下的三個荷屬安的列斯島嶼直接拼進荷兰本土。目前荷蘭王國由四部份組成,分別是荷兰本土、阿魯巴、庫拉索和聖馬丁。



不同时期構成国



  • 荷兰 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1954年10月28日—1975年11月25日



    • 荷兰 荷兰本土(Nederland


    • 荷屬圭亞那 荷属圭亚那(Nederlands Guiana,今 苏里南)


    • 荷属安的列斯 荷属安的列斯(Nederlandse Antillen




  • 荷兰 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1975年11月25日—1986年1月1日



    • 荷兰 荷兰本土(Nederland


    • 荷属安的列斯 荷属安的列斯(Nederlandse Antillen




  • 荷兰 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1986年1月1日—2010年10月10日



    • 荷兰 荷兰本土(Nederland


    • 荷属安的列斯 荷属安的列斯(Nederlandse Antillen


    • 阿魯巴 阿鲁巴(Aruba




  • 荷兰 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2010年10月10日—現今



    • 荷兰 荷兰本土(Nederland


    • 阿魯巴 阿鲁巴(Aruba


    • 库拉索 库拉索(Curaçao


    • 荷屬聖馬丁 圣马丁(Sint Maarten




構成国数据对比




荷兰王国全图(统一比例)






















































































荷兰王国構成国数据对比
構成国
人口
(2015至2018年間)
占王国总人口
的百分比
面积
(平方千米)
占王国总面积
的百分比
人口密度
(人/平方千米)

 阿鲁巴
104,822
0.63%
193
0.45%
612

 库拉索
180,337
0.84%
444
1.04%
406

 荷蘭
17,100,715
98.30%
41,848
98.42%
394
荷兰 歐洲區荷蘭
17,076,122
98.20%
41,526
97.66%
394
 博奈尔
18,905
0.07%
288
0.68%
40
 萨巴
1,811
0.01%
13
0.03%
139
 圣尤斯特歇斯
3,877
0.02%
21
0.05%
129

 聖馬丁
40,007
0.24%
34
0.08%
1,146

荷兰 荷兰王国

約17,100,000

100.00%

42,519

100.00%

402


政府架構


理論上說,荷蘭王國政府(rijksregering) 以1954年10月28日通過的《荷蘭王國章程》(Statuut voor het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為依歸,是整個王國的中央政府,其權力只限於《章程》所限制的四個領域,即國防、外交、國籍和引渡。荷蘭王國採取君主制,荷蘭王國的君主同時為王國各部份的君主,其中於歐洲大陸荷蘭以外的部份由總督代表君主執行職務。「荷蘭王國政府」更大程度是法理上的虛級政府,實際上荷蘭王國政府與歐洲大陸荷蘭政府幾乎重叠。


從法理上看,荷蘭王國下屬的各部份皆具「構成國」地位。除了《章程》規定屬王國政府的權力外,各部份皆有完全的自治權,各自擁有自己的憲法,其中歐陸荷蘭的憲法稱為 Nederlandse Grondwet,直接沿襲自1815年的王國憲法,其名稱雖然保留稱為「王國憲法」,但法理上只對歐陸荷蘭有效。王國其他部份的憲法稱為「Staatsregeling」,但不管是「Grondwet」還是「Staatsregeling」,享有的地位完全一樣,並同樣從屬於《章程》之下。


荷蘭王國的內閣議會由歐洲大陸荷蘭的所有大臣(部長)及其他部份的全權代表各一位組成。荷蘭王國作為單一的主權國在聯合國擁有一個席位,而在其他非主權性的國際組織(如國際奧委會)各部份可分別獨立參與。在歐盟裏,歐洲以外的荷蘭王國部份被視為歐盟的「域外國家和領地」(landen en gebiedsdelen overzee),然而由於國籍乃王國中央政府管轄範圍,因此不論是歐陸荷蘭、阿魯巴、庫拉索還是聖馬丁的公民,都具荷蘭王國國籍,並同時都是歐盟公民。現時荷蘭王國政府正建議讓王國歐洲以外部份於歐盟可取得「外延地區」的地位,使它們可全面參與歐盟事務。



注释





  1. ^ 勿與尼德蘭王國下的構成國--荷蘭(Netherland)互相混淆了。在某些段落中,荷蘭指的只是其下的主要構成國,但大多數時候它指的是整個王國本身。




参考文献





  1. ^ Holland or the Netherlands?. 尼德蘭外交部. [15 December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27). 




外部链接







参见





  • 荷兰(即“荷兰本土”)


  • 荷属安的列斯

    • 阿魯巴

    • 库拉索

    • 圣马丁

    • 波内赫

    • 萨巴

    • 圣尤斯特歇斯



  • 蘇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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