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臺北
















梅花旗(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青天白日滿地紅(中華民國國旗)


中華臺北英语:Chinese Taipei;法语:Taipei chinois[註 1];IOC編碼:TPE[註 2],中华民国方面将其簡稱为中華隊[2]臺灣隊[3]),是中華民國在国际体育赛事和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中使用的称谓。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1年在联合国取得「中國」代表權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即根据“一个中国”原则要求各国家和国际组织停止以“中华民国”或“中国”之名称呼位于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其后,根据1979年6月及10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中华民国得以在中华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下继续参加奥运会。1981年3月23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瑞士洛桑簽訂協議和核准後,中华民国方面正式接纳这一名称作為參加國際體育運動的代表團名稱[4]。这一模式在其后被稱作「奧會模式」或「奧運模式」。该模式使得中华民国得以在“中华台北”名称下继续参加国际运动赛事和部分国际组织,但亦引起了部分人士的批評聲浪[5]




目录






  • 1 背景


    • 1.1 对中国代表权的争夺


    • 1.2 北京政府取得中国代表权后




  • 2 各方应用


    • 2.1 奥林匹克运动会


    • 2.2 亚洲运动会


    • 2.3 国际专项体育赛事


    • 2.4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 2.5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 2.6 世界卫生组织


    • 2.7 其他情形




  • 3 用词爭議


    • 3.1 「中華臺北」與「中國臺北」


    • 3.2 「中華臺北」與「台灣」




  • 4 代表旗


  • 5 參見


  • 6 注釋


  • 7 參考文獻


  • 8 外部連結





背景



对中国代表权的争夺



在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1924年 、1932年、1936年、1948年奥运会上,中華民國奧林匹克運動會代表團作為「中國」的合法代表,以“中国”(英语:China、法语:Chine)之名参加奧運會及各项运动赛事。


1949年10月1日,第二次国共内战战局奠定,中國共產黨在北京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開始,中華民國的名稱和定位上就出現激烈的爭執與紛擾,歷時二十年之久。在1979年推出「中華臺北」這個稱呼之前,中華民國奧林匹克運動會代表團曾先後以「福爾摩沙—中國」(英语:Formosa-China、法语:Formosa-Chine,編碼:ROC;1956)、「福爾摩沙」(英语:Formosa、 法语:Formosa,編碼:ROC;1960)、「臺灣」(英语:Taiwan、法语:Taïwan,編碼:TWN;1964、1968)或者是「中華民國」(英语:Republic of China、法语:République de Chine,編碼:ROC;1972、1972冬、1976冬)作為奧運會入場隊名,並以中華民國國旗為旗幟,參加國際比賽。 [6][7][8]


國際社會同意兩個中國並進行首次討論「中國問題」,在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的第十五屆奧運會。7月17日,國際奧會召開第47屆大會中,57位委員以33票對20票的結果通過決議,兩岸體育運動隊伍可以同時參加該屆奧運會,但中華民國代表團受政府指令,本著「漢賊不兩立」的原則退出比賽,自此,兩個中國的問題遂在國際體壇上展開長期激烈的拉鋸戰[9]


1956年第十六屆奧運會在澳洲墨爾本舉行,兩岸奧會均派代表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臺北不出,北京不入”,希望以五星紅旗取代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無法接受國際奧會承認兩個中國奧會的會籍,遂命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隊退出比賽[10]


1959年5月28日,國際奧會在慕尼黑的第五十五屆年會中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施壓,迫使對中華民國作出決議。该決議提到:台北的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因未能控制「中國」的體育運動,其名稱將從正式名單中剔除,倘若用另名申請,國際奧會將予考慮。


1960年7月,中華民國奧會便以「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the 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名稱,向國際奧會重新申請承認。 同年8月12日國際奧會在羅馬召開的第五十八屆年會中,同意中華民國使用與原名稱不同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但認為中華民國奧會有效控制的地區僅為台澎金馬, 因此只能使用「福爾摩沙」(Formosa)的名義參加比賽。因此,1960年在羅馬舉行的第十七屆奧運,中華民國代表團因為抗議大會限制代表團在參與開幕典禮、運動員制服和大會秩序冊等都僅能使用「台灣」(FORMOSA)名稱,因而在開幕典禮中,由總幹事林鴻坦手持「抗議中」(UNDER PROTEST)白布條走在「TAIWAN」名牌後面,這是奧運會史上唯一一次開幕典禮抗議的紀錄。


此後,中華民國雖參加了1964年第十八屆東京奧運會及1968年第十九屆墨西哥奧運會,但名稱問題始終含糊不清。雖然國際奧會同意中華民國使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但實際上,在參賽出場及大會的公報或文件上,仍稱中華民國為「台灣」,因此名稱問題始終沒有獲得真正的解決。直到1968年10月國際奧會在墨西哥召開的年會中,再度對中華民國奧會名稱的問題提出討論,結果以32票對10票同意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至此,「中華民國」正名一事暫告段落,以「中華民國」參加了1972年的奧運會。



北京政府取得中国代表权后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號決議,同意“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11]。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中国代表权,並逐步取代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國際組織中的席位[1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並不承認實際統治臺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為獨立主權國家。其他國家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要求,不承認中華民國的主權地位,反對其參加任何由主權國家參與構成的國際組織,並反對其在國際上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


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開始前,當時由於加拿大政府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曾以「中國」名稱問題,拒發給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入境簽證。杜魯道要求中華民國代表團改稱「臺灣」才給與入境參賽。同年7月9日楊傳廣與紀政為闖關進入蒙特婁而引發國際媒體關注此事件,7月16日國際奧委會召開緊急會議,決議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以「臺灣」名稱參賽。當時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長蔣經國得知後不接受此決議而不參加當屆奧運[13][14][15]


1979年國際奧會在烏拉圭蒙特維多舉行第81屆執委會,會中除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奧會會籍外,也通過繼續承認中華民國奧會,但是對於會籍名稱及所用之旗、歌待研究更改。當時中華民國國際奧會委員徐亨及體壇人士於是多方面聯繫、協調,發動部份國際奧會委員聯署提出修正案,並經大會以36票比28票通過修正內容,承認在北京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Peking」,而在臺北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Taipei」,雙方使用之旗、歌則需另加研究,並須取得國際奧會同意。但中國大陸方面對此結果表示無法接受[9]


1979年6月及10月國際奧會主席基蘭寧分別透過波多黎各聖胡安及日本名古屋執委會決議,採用通訊投票方式,以62票對17票,將蒙地維迪歐決議案變更為承認中國大陸奧會名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與國歌;中華民國奧會將在中華臺北奧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的名稱下繼續參加奧運會,但須提出不同於以往使用的旗、歌,並由執委會批准。12月國際奧會委員徐亨向瑞士國際奧會總部所在地,洛桑地方法院提出控告此政治性決定違反奧會憲章[9]


1980年第十三屆冬季奧運會將於2月在美國紐約靜湖舉行,逼於時限,中華奧會代表隊乃在法律程序方面申請「假處分」,請求停止名古屋決議之效力,爭取中華臺北代表隊在平等權利情形下參加該屆冬運會。後來因瑞士洛桑法院認為中華奧會所組代表團雖為國際奧會所承認,但不具會員資格,沒有身分控告,基於此一理由,將中華奧委所提之「假處分」申請駁回,中華臺北冬運代表團遂因而退出比賽。但徐亨控告違憲部份則勝訴,於是國際奧會修改憲章,修改重點為[9]



  1. 各國的國家奧會使用「國家名稱」及「國旗」、「國歌」參加奧運會之規定改為使用「代表團」之名稱及旗、歌參加奧運會。

  2. 國家奧會以其本身名義參加奧運會,而非以其國家名義參加比賽。

  3. 國家奧會在奧運會期間所使用之代表團旗幟及標誌應先送請國際奧會執委會核准。


為了解決此訴訟案,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雙方之間因此達成初步協議,雙方主席1981年3月23日於洛桑協議時和國際奧會簽約同意會名、會旗及會徽。首先是將中華民國的奧會名稱與名稱,變更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並確定旗幟及標誌為「梅花內含五環標誌」[註 3];國際奧會也允諾協助恢復所有或者重新申請加入國際奧會相關之會籍。最後國際奧會並以書面保證,以後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參加國際奧會的各項活動情況下皆能享有與其他任何會員單位同等權益地位[16][17],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會主席薩馬蘭奇,就以1980年的實質條款協議內容,雙方所簽協議書經由國際奧會執委會(Executive Board)正式通過,從此中華民國參加奧運會的名稱確定為「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17][4]


1989年4月6日,經由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李慶華與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何振梁在香港簽署協議,內容如下[10]







雖然協議中並沒有定義此種模式標題和稱謂,但大眾與媒體的習慣將這種參賽模式稱作「奧會模式」[12]。除了體育賽事外,在舉凡電競、學術、技術等許多比賽中,若中華人民共和國組隊參賽,中華民國的代表隊只能以「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即參照「奧會模式」而不能使用中華民國國旗。


此後出席奧运會相關活動場合时,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會歌使用中華民國國旗歌替代中華民國國歌,會旗及會標使用內含青天白日及五環標誌的梅花圖案。而「中華臺北代表隊」與中国奥委会派出的中国代表团及中國香港奧委會派出的中國香港代表團(Hong Kong China)亦互不隸屬,成績及參賽資格均分別計算[註 4]。為避免兩岸代表隊同時接鄰進入會場,被混淆為同一代表隊起見,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提出異議,復經協商,由國際奧會明文規定中華臺北隊入場序為「T」群(TPE),中國代表隊則列「C」群(CHN),以茲識別[4]。在臺灣則使用「中華隊」或「臺灣隊」來稱呼中華民國國家代表隊。



各方应用



奥林匹克运动会


從1984年塞拉耶佛冬季奧運與洛杉磯夏季奧運開始,經由國際奧委會協調之下,中華民國第一次以「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的名稱參與奧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以“中國”(China)名稱同時參加。由國際奧會明文規定中華臺北隊入場序為T群,中國代表隊則列C群作為區別[註 5],當屆成績方面由棒球表演賽獲得銅牌與蔡溫義舉重銅牌[18]。其後中華民國即以此模式「奧會模式」組代表團參加,自1984年洛杉磯奧運開始至今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他國際正式運動賽會,皆以「中華臺北」參與國際賽事 [17]。中華臺北代表隊也在2004年雅典奧運獲得參加奧運以來第一及第二枚金牌[19]



亚洲运动会


從1954年第2屆馬尼拉亞運會一直到1970年第6屆曼谷亞洲運動會,都是由已播遷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派隊參賽。但是自從1974年德黑蘭亞運會起,由於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政治影響之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參賽權。此後中華民國長達20年被亞洲運動會拒絕參賽[18]。一直到1990年北京亞運會,中華民國採用奧運模式的名稱「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才能得以重返亞運會[10]



国际专项体育赛事


1989年5月,台灣以「中華臺北」名稱獲得北京方面正式邀請,首次組代表隊前往北京參加亞洲青年體操錦標賽,是為海峽兩岸體育直接交流開始[20]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1991年11月12日,經APEC主辦會員的韓國居中協調,中华民国以「中華臺北」名義加入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21]。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的「中華臺北」指的是中華民國實際管轄、有效統制的經濟實體「臺澎金馬」。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2004年12月15日,OECD理事會正式通過以「中華臺北」名義成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政策委員會」的觀察員[22]。2005年10月27日,OECD理事會核准中華民國以「中華臺北」名義成為鋼鐵委員會觀察員,另成為漁業委員會專案觀察員[22]



世界卫生组织


2009年5月18日,中華民國以「中華臺北」的名義,以觀察員身份參加2009年的世界衛生大會(WHA)[23]。2009年5月2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談及解決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稱呼「中華臺北衛生署」,為中国大陆領導人首次在公開場合就这一问题进行表述[24]


2016年5月10日,中国大陆媒體環球時報提出,依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一中原則,若台湾使用「中華台北」的名稱參加世界衛生組織,代表台湾承認在國際上的「一個中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不是什么人可以随便否定或者刻意回避就能改变的[25][26]



其他情形


另外尚有國際民航組織大會(Assembly of ICAO)、亞太法定計量論壇(APLMF)、亞洲稅務行政暨研究組織(SGATAR)、北太平洋鮪魚國際科學委員會(ISC)、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世界關務組織下屬之「關稅估價技術委員會」與「原產地規則技術委員會」、世界貿易組織法律諮詢中心(ACWL)、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英语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WCPFC)等組織的活動、文件、刊物及網站等均以「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稱之[27]


2003年8月,瑞士將臺灣居留證的國籍欄位的中華民國改為中華臺北[10]。國際商管學院促進協會也將台灣的學校列在「Chinese Taipei」之下。多項國際科學奧林匹亞競賽,中華民國亦使用中華台北參賽。



用词爭議




「中華臺北」與「中國臺北」


中華民國外交部認為,“Chinese Taipei”應譯作中華臺北。 2008年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台辦發言人楊毅對此解釋說,“中國台北”和“中華台北”都是"Chinese Taipei" 的中文譯文,奧會協定不涉及他人在協定範圍外使用中國臺北的權利,因此不認同矮化一說[28];與此同時,楊毅還表示兩岸奧委會的協議是大會舉辦單位所編印的文件,凡是中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組織稱為“中華台北”。


2018年7月,新華社發佈《新華社新聞信息報導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2016年7月修訂)》,其中第66點定調採用「中國臺北」或「中國臺灣」,如要使用「中華臺北」需請示外交部與國臺辦。 [29]



「中華臺北」與「台灣」


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政府上台初期未改變「中華臺北」的稱呼,然而習近平政府與台灣政府就“九二共識”有歧見,中共媒體便單方面將對方改稱回「中國台北」;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張小月回應,台灣絕對不能接受,“台灣絕對不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也會正式向陸方提出抗議。”[30]近年,台灣方面就“Chinese Taipei”問題都存有爭議,有議員直言他們是“Taiwanese”
[31][32],世大運手冊改變稱呼,部分「中華台北」改回「台灣」 [33]



代表旗


代表隊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所使用之會徽,是由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設計之,並於1981年由國際奧會與中華奧會所簽訂之協議版本確認當時中華民國國徽和國民黨黨徽雖有規範,但分不清楚。2009年世界運動會首次使用中華民國國徽。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中華聽奧會旗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聽奧會旗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臺北殘障奧運會旗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臺北殘障奧運會旗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臺北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會旗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臺北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會旗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臺北排球協會會旗
中華臺北排球協會會旗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標誌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標誌


參見




  • 中華民國(台灣)

  •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 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臺北代表團

  •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 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

  • 台灣外交史

  • 台灣問題

  • 台海現狀



注釋




  1. ^ 国际奥委会官方页面中法语名称为Chinese Taipei[1]


  2. ^ 即「Taipei」的縮寫


  3. ^ 此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所擬訂後提送至國際奧會。


  4. ^ 事實上,奧運會並沒官方的總獎牌排名。


  5. ^ 另為避免兩岸代表隊同時接鄰進入會場,被混淆為「一個中國」起見,經中華臺北奧會提出異議,復經協商[12]



參考文獻





  1. ^ CHINESE TAIPEI.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2016-09-02]. 


  2. ^ 中華隊五戰全勝 奪亞洲少棒錦標賽冠軍.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2014-09-02] (中文(台灣)‎). 


  3. ^ U18亞青男籃賽 臺灣隊屈居第四. 自由時報. 2014-08-29 [2014-09-02] (中文(台灣)‎). 


  4. ^ 4.04.14.2 奧運知識庫.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2010-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31) (中文(台灣)‎). 


  5. ^ 林全:中華台北就是中華民國. 臺北市: 中央通訊社. 2016-06-07 (中文). 


  6. ^ 申辦奧運我有權利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10-04., 自由時報, 2005/7/12


  7. ^ 京奧政治味濃大打民族狂潮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01-23.,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8 /08/07


  8. ^ Formosa-China Team. 1956. [永久失效連結]


  9. ^ 9.09.19.29.3 趙麗雲. 「中華臺北」會籍名稱使用事略.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2001-11-02 [2010-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4)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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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紀政、楊傳廣闖關滿地可奧運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8-10-07.(繁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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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國際中心. 為什麼會有「中華台北」?英國《經濟學人》:一個2400萬人口繁榮島嶼的外交困境這樣 解釋. 風傳媒. 2018-04-10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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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陳勝鴻、王經維 報導. 陳詩欣、朱木炎奪金 改寫我國奧運史. TVBS新聞臺. 2004-08-27 [2010-12-23]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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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肖永國. 論胡錦濤稱謂“中華臺北”的政治意義. 中國評論新聞網. 2009-06-01 [2010-12-20] (中文(繁體)‎). 


  25. ^ 中國官媒稱:接受中華台北 就是承認一中. 自由時報. 2016-05-10 (中文(台灣)‎). 


  26. ^ 中国台湾网. 评论:“全权决定”的背后,是“一个中国”. 环球网新闻.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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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國臺辦:“中國臺北”稱謂不是矮化臺灣. 新快報. 2008-07-11. 


  29. ^ 新華社發佈報導禁用詞:「中華民國、台灣政府」通通不准用,「九二共識」不可提「一中各表」. 風傳媒. 2017-07-20. 


  30. ^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大陸對台稱謂改為“中國台北” 引台媒恐慌. 網易,來源: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2017-07-28 [2017-06-20] (中文(简体)‎). 


  31. ^ 我們不是「中屬台北」!議員高喊Taiwanese Taipei. Blogger. 2008-08-08. 


  32. ^ 被林義傑嗆黃國昌:肯定他的努力不忍說什麼. 聯合新聞網. 2017-08-14. 


  33. ^ 世大運手冊正名成功!部分「中華台北」改回「台灣」. 蘋果日報. 2017-08-11. 




外部連結




  •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繁体中文)


  •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繁体中文)


  •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繁体中文)


  • 中華民國殘障運動總會(繁体中文)


  •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繁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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