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主管交通工作。
沿革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2][3]
参考文献
^ 华建敏.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08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2008-03-11.
^ 两会授权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政府网. 2008-03-15.
^ v. 中国政府网. 20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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