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




书记原指負責紀錄資料或負責繕寫文件的人員,但在一些共產主義政黨中,指一些政党和政党型社团主持日常事务的領導人,最高領導人一般稱「總書記」或「第一書記」。




目录






  • 1 共產主義政黨


  • 2 台湾


  • 3 佛教


  • 4 日本


  • 5 另見





共產主義政黨


在共產主义政党和组织中,由书记组成的党委员会(党委)或书记处的最高负责人,一般称为“书记”或“第一书记”,在“第一书记”下面的书记成员有時还分设副书记、第二书记、第三书记、本处书记、常务书记、事务书记、候补书记等。


在中国大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共青团、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等全国性社团的全国委员会都设有书记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的地方委员会设有书记和副书记职务。和它们的全国委员会不一样的是,地方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不但是其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者,还拥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


而各國共產黨的部分职务稱為書記,是成立初時翻譯蘇聯共產黨的「書記」(俄語:секретарь)而來,俄國歷史上,14至17世紀國家機關主事的官員亦稱「書記」(俄語:дьякdyak)。「書記」為低職位,也可顯示為民做事、不作官僚的決心。除了中國共產黨所直屬的黨政機關和黨的附屬事業外,學校、公司行號(特別是國營企業)、軍隊、社會團體等部門都有黨委書記的存在。




現代在法庭中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書記官也俗稱為中國古代刑名師爺。



台湾


在台湾,書記通常與秘書、文員、辦事員同義,如學校書記即駐校辦事員,相當於中国大陆的「書記員」,台湾的各級法院與檢察官的紀錄員,官銜為「書記官」。



佛教


書記也是漢傳佛教寺院僧侶的一種職稱,負責文書、方丈往來書信和編輯法會上的回向文、懺悔文等的執事法師。



日本




另見



  • 总书记

  • 党委书记

  • 中共中央书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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