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內政部是部分國家政府管理國內重要政務的政府機關所使用的名稱,一般包括警察和內部保安、災害管理、管理地方自治事務、選舉、公共行政、入境及移民歸化事務等。但部分國家並沒有內政部的設置,包括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是將國家的內部政務,分別由不同的機關負責。警察部門通常歸内政部指挥。
各國內政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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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中華民國內政部
- 中华民国内政部 (汪精卫政权)
- 英國內政部
美國內政部﹕此部門只負責管理國有土地、自然資源和印第安人事務,與其他國家內政部門的職責不同。- 伊朗內政部
- 奧地利聯邦內政部
日本總務省(前身為內務省)- 新加坡內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前身為內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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