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協定
租稅協定(徵稅協定、雙重課稅協定,英语:Tax treaty)是指跨國交易時,避免在兩個國家或地區都被課稅(雙重課稅),或是減少雙重課稅的額度。
大多數的已開發國家會比開發中國家簽訂更多租稅協定[1]。像是英國與超過110國家簽訂租稅協定,而美國與56個國家簽訂(2007年2月)。在這些國家,仍有未簽訂租稅協定的地區,通常是因為認定對方是避税天堂。
目录
1 與中華民國簽訂租稅協定的國家
1.1 全面性所得稅協定
1.1.1 亞洲
1.1.2 大洋洲
1.1.3 歐洲
1.1.4 非洲
1.1.5 美洲
1.2 海、空或海空國際運輸所得互免所得稅單項協定
1.2.1 亞洲
1.2.2 歐洲
1.2.3 美洲
2 參考文獻
3 外部連結
與中華民國簽訂租稅協定的國家
全面性所得稅協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為止,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包含各項所得)[2][3]:
亞洲
印度
印尼
以色列
日本
马来西亚
新加坡
泰國
越南
大洋洲
澳大利亚
基里巴斯
新西蘭
歐洲
奥地利
比利時
丹麥
法国
德國
匈牙利
義大利
卢森堡
北馬其頓
荷蘭
波蘭
斯洛伐克
瑞典
瑞士
英國
非洲
冈比亚
塞内加尔
南非
斯威士兰
美洲
加拿大
巴拉圭
海、空或海空國際運輸所得互免所得稅單項協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為止,海、空或海空國際運輸所得互免所得稅單項協定[2][3]:
亞洲
日本
韩国
澳門
泰國
歐洲
歐洲
德國
卢森堡
荷蘭(海運、空運各一個)
挪威
瑞典
美洲
加拿大
美國
參考文獻
^ Christians, Allison. Tax Treaties for Investment and Aid to Sub-Saharan Africa: A Case Study. Northwestern Public Law Research Paper No. 05-10; Northwestern Law & Econ Research Paper No. 05-15. April 2005.
^ 2.02.1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Taiwan) - 租稅協定 - 我國租稅協定一覽表. 2018-01-04 [2018-01-05].
^ 3.03.1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Taiwan) - 租稅協定 - 租稅協定. 2018-01-04 [2018-01-05].
外部連結
中国
国家税务总局 (简体中文)
香港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繁体中文)
已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 (繁体中文)
臺灣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Taiwan) - 租稅協定 - 租稅協定 (繁体中文)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Taiwan) - 租稅協定 - 我國租稅協定一覽表 (繁体中文)
-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Taiwan) - 租稅協定 - 我國股利、利息及權利金扣繳率(%)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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