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市






自治市(英語:Borough),又譯自治鎮自治市鎮,是歐洲、北美洲國家常見行政區劃。不同國家對「自治市」的定義都有不同,但基本來說「自治市」就是有自治權的城市。




目录






  • 1 英语国家的Borough


  • 2 西班牙语国家的Delegación


  • 3 马来西亚


  • 4 参考文献


  • 5 參見





英语国家的Borough


Borough在印歐語系(尤其使用拉丁字母的日耳曼語族、羅曼語族)是同源詞,原解作「堡壘」。


  • 英国

现在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地名中的自治市Borough不一定是有行政权的地方政府,可能只是英国皇室授予的荣誉地区。以前在英格兰,自治市Borough会用于不同等级的行政区划,比如郡自治市(County Borough)或都市自治市(Metropolitan Borough)。


在苏格兰,自治市Burghs有类似英格兰自治市Borough的用法。但是英国皇室已经不再授予新自治市Burghs。


  • 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一些英帝国殖民地或已独立的旧殖民地,自治市Borough常用于地名。


西班牙语国家的Delegación


Delegación在西班牙语国家用于表示一些行政区划,这些自治市通常有自治的公共服务,如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社区发展。如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



马来西亚


在马来西亚,自治市即为市政厅或市政局



参考文献





參見



  • 自治区

  • 自治地方

  • 地方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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